下拉閱讀上一章

第159頁

    “你當時為什麼要點火燒被子?”

    “是為了……掩蓋罪行。”我知道我的回答一定會引起在場所有人的憤怒,他們一定會覺得我既殘忍又狡詐,我也知道我的回答也許會影響判決,但我不得不回答。我話音剛落,法庭 里果然響起一陣唏噓聲。

    “你是想燒焦你父親的屍體,毀屍滅跡,以此逃脫法律的制裁,是不是?”公訴人用厭惡的眼神盯著我,厲聲問道。

    “是的。”我低聲道。

    公訴人滿意地點了點頭。

    我的表叔上場了。

    “林致遠,請問你為什麼要謀殺你的父親?”表叔靠在椅背上,一隻手撐著下巴,用鴨子一般扁扁的聲音問我。

    “因為他要跟酈雯結婚。”我道。

    “酈雯是誰?請說一下她的身份。”

    “她是我們學校的英語老師。”

    “她多大?”  

    “二十多歲。”

    “據我所知,她28歲。林致遠,你今年幾歲?”

    “17。”

    法庭上再度響起一陣竊竊私語。

    “她跟父親結婚,有什麼不對嗎?你跟酈雯是什麼關係?”

    “我們,我們曾經在一起過。”

    大概是因為說了太多次吧,如此難堪的問題,我竟然回答得很流利。

    “在一起的意思,是不是指你們之間發生過性關係?”

    “是的。”我輕聲道。

    “我這裡有一份資科。在今年的12月16日早上六點半,酈雯,就是你剛才說的英語老師,她到D區警察局報案說你強姦了她。”

    不管什麼時候,我聽見這句―會暴跳如雷。

    “沒有!我沒強姦她!”我抬起頭,大聲道。

   

    表叔漠然地看著我,問道:“這麼說,你並沒有強迫她跟你發生過性關係,是不是?”

    “是。”

    公訴人高亢的聲音突然插了進來。

    “抗議!這與本案無關。”

    法官接受了公訴人的抗議,他提醒表叔要注意提問的範圍。

    “我馬上就會證明,這事跟本案有關。”表叔說。

    “好吧,請抓緊時間。”法官道。

    表叔再次朝我看過來,這時我發現他手裡多了一頂帽子。

    “你認識它嗎?”他把帽子遞給我。

    “認識。這是我的帽子。”我困惑地看著表叔。

    “你最後一次見到它是什麼時候?”

    “是在……在去廣州之前。因為它髒了,我把它丟在髒農盆里,後來就忘記了。”  

    “很好。怎麼弄髒的?”

    “我到酈雯家去,她請我吃生煎包,吃的時候,生煎包的湯汁濺了上去。這是我回家之後才發現的,於是……”

    “你還記得吃生煎包的具體日期嗎?”

    “15號的晚上。”

    “就是在她報警說你強姦她的前―天晚上,是不是?”

    “是。”

    “15日晚上,你回到家的時候大概是幾點?”

    “9點半。”

    “你為什麼記得那麼清楚?”

    “我爸媽那天剛回來,所以我得早點回去。我到家的時候,電視裡正好開始播新聞。晚間新聞是9點半開始的。”

    表叔突然站起身,朝法官鞠了一躬道:“請允許我請一個證人到庭。”  

    法官考慮了一下之後,表示同意。

    令我吃驚的是,表叔找來的證人,是一個操安徽口音、滿臉油污的小個子男人。他局促不安地走上了證人席。

    “證人,先說一下你的職業。”法官道。

    “職業?”他困惑地看看法官,又看看表叔,雙手慌張地抓著衣襟,“我,我就在栗子弄開家飲食店。”

    “請告訴我們,你賣什麼?”表叔和藹可親地問道。

    “生煎包。”

    “在今年12月15日的晚上,你有沒有賣生煎包給住在對面鉛筆弄的酈雯小蛆?”表叔走到他面前,遞給他一張照片,我猜那是酈雯的照片。

    “有,有!”小販一迭連聲地答道,“她買了三兩。”

    “說說你為什麼記得這麼清楚。”

    “因為第二天我就關門裝修了。她是裝修的前一天晚上來買的,她一共只來過一次。”  

    “在這之前,你見過她嗎?”

    “見過,她經常路過我們店,但從來沒進來過。”

    “可那天她進來買了三兩生煎。你有沒有問她是買給誰?”

    “呵呵,我問了,她沒回答。我看八成是請朋友吃的。”

    “你還記得當時是幾點嗎?”

    “大概七點吧,反正肯定不到八點。”

    “好的,謝謝。”

    小老闆被帶了下去。

    “請大家聽一聽酈雯小姐報警時提供的證詞。”表叔拿起手邊的一份文件,公訴人似乎又想提出抗議了,但表叔截住了他的話頭,“如果沒有那宗強姦案,林雲之就不會被謀殺,兩者之間有著必然的關係!”

    “好吧,我們就聽聽,不過請注意把握時間。”法官發了話。

    表叔恭敬地欠身表示謝意,隨後,他拿起手邊的一份文件念了起來:“晚上八點左右,我正在洗澡,忽然有個男人闖了進來。他戴著帽子,可我還是一下子就認出了他,他是我們學校  

    的學生林致遠,在這之前,他在學校就曾經騷擾過我。我看見他,當時就驚叫起來。他將我從浴池中拉出來,在浴室地板上強姦了我;然後。他又把我拉到臥室的地板上,再次強姦了我,這一次,他還咬了我的大腿和脖子,我疼得大呼救命,但他就是不鬆口,後來他大概是看我快昏過去了,就馬上逃走了……”

    我聽出來了。她的證詞裡沒有提到生煎包。她說我戴著帽子強姦了她,然後就逃走了,在她的描述中,我的帽子始終戴在頭上,這跟帽子內側的生焦包湯汁對不上。作為酈雯來說,假如,我這個“強姦犯”真的在她家曾經吃過生煎包的話,按理說,她不會不說。但旁人也可以認為,我是在強姦之後,在別的地方美美地享用了—頓生煎大餐。其實,我發現這是一個 很難說得清的問題,律師在這裡的責任大概也就是把事實攤在那裡,讓大家自己選擇採信哪一方吧。

    表叔念完了酈雯的證詞,再次轉向我:“林致遠,請再說一下,你今年幾歲?”

    “17。”

    “你在班級擔任什麼職務?”

   

    “學習委員。”

    “請說一下你去年期末考試成績在年級中的排名。”

    “第一名。”

    “今年10月你是不是被評為學校的三個優等生之一?”

    “是的。”

上一章 目錄 下一章
已經是最後一章了 »

第159頁

你剛剛閱讀到這裏

返回
加入書架

返回首頁

書籍詳情 返回我的書架
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