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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門口又站了三秒鐘,確定沒再聽到別的聲音後,便慢慢靠近老爸的床。他仍在熟睡,真不可思議,有個女人洗完澡在門外叫他,他居然能睡得那麼熟,成年人就是不一樣,床邊有個鬧鐘,它是鐵質的,我在公園的時候,就想到了它。我抓起它朝它的後腦砸去。
我覺得我下手的時候,還是突然手軟了。
可是他哼都沒哼一聲,就昏過去了。
我拿起鬧鐘想再砸一下,卻覺得仿佛有什麼東西拉住了我的手。我砸不下去。我痛恨自己的軟弱,但最終還是放棄了。
我從口袋裡拿出打火機,點燃了床單和被子,又將我準備好的那一小瓶酒精通通倒在了燃起的火焰上,火苗躥了起來。
我得承認,當我看見火的時候,我的心慌了起來。我仿佛聽見自己在驚叫,而這時,廳里又傳來腳步聲,我轉過頭,看著門縫,果然看見一個黑影在朝門邊移動。我想也許我應該打開門將她一把揪進來,把她也幹掉。但我沒有,因為我突然害怕了,怕得無以復加。一個聲音在我腦袋裡說話,“現在你應該做的是趕快逃跑!快跑!快跑!”奇怪,說話的竟然是我爸,而其實他已經……我朝床上看去,被子上的火苗雖然很小,但正在蔓延。
我沒有猶豫,立即跳上窗台爬了出去。
我用最快的速度從牆外的水管沿原路返回。
第二幕 莫蘭
1。朋友有難
星期天的早晨,莫蘭正在客廳裡邊吃早餐邊看電視,電話鈴突然響了。
“喂,是,是莫蘭嗎?”電話那頭傳來結結巴巴的問話聲。莫蘭一聽就知道是好朋友謝小波。
“當然是我啦!怎麼連我的聲音都聽不出來?”莫蘭道。
“因,因為,你,你的嗓子還沒完全好,我怕,怕是你媽接的電話。廢,廢話少說!你能出,出來嗎?”謝小波雖然是個結巴,卻是個急性子。
“我不能出來。”莫蘭想到了老爸的叮嚀,“我今天還有低熱,我爸說,如果我出門再受風寒的話,我的咳嗽起碼要三個月才能好,我可不想咳個不停。你有什麼事嗎?”
“沒,沒事我,我也不回來找你。那我來,來你家吧,你爸媽在嗎?”
莫蘭每次聽謝小波那麼費勁地說話,就想笑。
“他們出去買東西了。喂,你幹嘛這麼鬼鬼祟祟的?你又不是不認識我爸媽。他們在的時候,你不也每天來嗎?”
兩個月前,謝小波搬到了她家對面的一棟大樓里,自從她生病後,他就每天替她抄寫課堂筆記,放學後送來,並且每次來,都會把上課的內容一五一十地跟她說一遍,所以莫蘭的父母對這個身材矮小,臉上長滿雀斑,說話有點結巴的男孩印象很好。
“今,今天不一樣,我,我要帶,帶個人來。”
莫蘭聽出他有些緊張,不由好奇起來,“你要帶誰來?是不是發生什麼事了?”
“林,林致遠……”
“他怎麼啦?我聽說他去廣州了。怎麼啦?”
“他,他昨天被抓了,他,他……”
“他被抓了!”莫蘭驚呼道,“為什麼?還是因為酈老師那件事嗎?”
“你,你能不能,不,不要打,打斷我?”謝小波生氣地嚷道,“你,你這樣,我,怎麼,怎麼把話說完?好啦!我,簡單地說,他,他殺了他老爸!警,警察在廣州火車站把他抓住的!我要帶,帶餘青來!余青!你,你總記得吧!”
“林致遠殺了他老爸?”莫蘭驚駭地喊了起來,“小波,你的消息可靠嗎?”
“千,千真萬確。就,就是余,余青報的案。等我,我來了,再說吧。我們馬上到。”謝小波掛了電話。
莫蘭還站在電話機前發呆。
林致遠殺了人?天哪――
在莫蘭的眼中,林致遠是一個當之無愧的偶像級優秀生。
在沒認識他之前,幾乎每隔幾個星期,莫蘭就能在學校的布告欄里看見他的名字,他不是在這個比賽中獲獎,就是在那個比賽中得了名次,所以是布告欄的常客。聽說他各門功課都好得沒話說,且對余學科知識的掌握還不僅僅局限於課本,所以老師都很樂意推薦他去參加各種比賽。
在所有的學科中,林致遠的英語成績似乎最突出。參加英語社團後,莫蘭得以近距離接觸這位非凡的學長,她發現他不僅能說一口流利的英語,能在一個月內看完一本厚厚的原版英語小說,還會唱好聽的英文歌。去年,他跟余青和謝小波三人組建了一個名為“sunshine”的合唱組,以演唱經典的英文老歌為專長。後來只要學校有大型活動,他們都會登台表演,每次都大受歡迎。漸漸地,他們的演出成了學校文藝晚會上萬眾期待的壓軸戲。
莫蘭相信,很多人之所以會苦苦等待他們出場,其實就是為了看他。他是三個人中最醒目的,英俊帥氣,身材挺拔,17歲的他已經有了183公分的個頭了。當然,這樣的身高,在校籃球隊不是最高的,但他是籃球隊的隊長,技術也被公認是最好的。
除此之外,他心地善良,經常發起對某個平困生的救助;成績雖好,卻從不自傲,總是很熱心地幫助那寫功課不如他的同學;當然,他也很懂得照顧女生,尤其是那些長相平凡,成績又不怎麼樣的女生。莫蘭從沒聽見他嘲笑過任何一個女生的身材或長相。據說一年前,他班上有兩個家境富裕的漂亮女生在女廁所欺負一個醜女生,這件事連老師都裝聾作啞,可他聽說之後,卻替那個可憐的女生出了頭。後來,那兩個女生還在班上公開朝那名女生鞠躬道歉。就是這件事讓莫蘭對他徹底刮目相看的。過去她一直覺得,他那個年紀的男生,但凡是長得稍微清秀一些,就特別膚淺,自認是一流大帥哥,就有資格鄙視任何一個長相平凡的女生。可他卻與眾不同。
另外,作為一個優秀生,莫蘭覺得他還有一個特點非常難能可貴,那就是他一點都不假。他不像某些優秀生,喜歡當面一套背後一套,喜歡察言觀色,年紀輕輕,就一臉奸詐;他是想說什麼就說什麼,想幹什麼就幹什麼,一切全憑天性和心情。因此,雖然他大部分時候都面帶微笑,彬彬有禮,但也有爆粗口的時候,有時候說話還挺尖刻,甚至有幾次,他一言不合,還跟人打了起來,所以,他總是當不上班長。不過,莫蘭覺得,這樣的他才最可愛,最討人喜歡。她不知道老師怎麼看,但她知道很多像她這樣的普通學生都跟她有相同的想法。
而且,她還相信,學校里不管哪個年級,都有暗戀他的女生。
別的不說,自從她進了英語社團之後,她班裡就有好幾個女生向她偷偷打聽過他——“林致遠喜歡短頭髮的女生還是長頭髮的女生?”“他最喜歡看哪部電影?”“我有本新買的原版書,可不可以托你帶給他?”“如果英文不好,又不喜歡英文可不可以加入英文社團?”“我們要成立一個網球社團,可不可以請他來當團長?”——因而,把他成為慶北中學的風雲人物,一點都不為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