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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喬納卻絲毫都不覺得歉疚。
“呵呵,想想我是怎麼冒著生命危險在警察局的檔案室里幫你偷檔案的吧。你知道我有多緊張嗎?檔案室的門是玻璃的,從外面能把裡面看得清清楚楚,而且每隔幾分鐘,就有人開門進來。最可怕的是,我正查文件查到那個精神病人王小山脫光衣服跑到大街上,突然有個男人在背後問我,‘她在看什麼?’嚇得我呀……”
想到當時的情景,莫蘭也替喬納捏把冷汗。
“後來呢?”
“他是在問我,王小山在看什麼。從照片上看,王小山死的時候,好像是盯著什麼地方在瞧。但我說,人家是精神病人,研究精神病人怎麼想可不是警察的工作範疇。嘿,這個像流氓的警察居然朝我笑笑,他說,精神病人就好像是把靈魂寄存在別處的人,雖然放的地方不一樣,但靈魂還在。她的判斷可能總出錯,但思考方式跟正常人沒兩樣。他還說,精神病人一般在春天最容易發病。如果不是春天,那就是有什麼東西刺激了她。
“說得不錯呀。後來呢?”
“後來這人告訴我,他想複印。媽的,要複印就早說嘛,幹嗎偷偷摸摸的。”
“那人是你們局的嗎?”
“是。不過看樣子一點都不像好人,嘴裡叼著香菸,穿著白底藍花的襯衫。我本來以為是什麼人呢,原來是反黑組的,今天下午他們集中開會。我對他說,怎麼看他都不像個警察,嘿,你猜他怎麼說,他說我是他看到過的最滑稽的檔案員。滑稽,他竟然用滑稽來形容我,我哪裡滑稽了?我想他八成已經看出我在偷查檔案了。”
“希望他不要去打你的小報告。”
“無所謂。如果警察局不要我,我就回家繼續賣菜。只不過今天被這人嚇得不輕。”喬納說完作了一個深呼吸。
“好啦,知道了。你要來我家做面膜,就來吧。”莫蘭無奈地說。
“哈哈,那太好了。我三天後再來。到時候,最好還有豬腸等著我。”
莫蘭朝她做了個鬼臉。
“你老吃豬腸,臉上敷再多的面膜也沒用!要祛痘,就得先飲食清淡!”
“呀,我還以為敷了臉,我能吃更多的豬腸了呢!”喬納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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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蘭本來以為,喬納帶來的案件資料應該會像報紙上的新聞報導一樣吸引人,誰知那裡面滿是專業術語和重複的敘述,她只看了一半,就打起了哈欠。
洗澡的時候,她忽然想起父親教過她的學習方法——假如課文的內容太多太雜,不妨自己提出問題,然後帶著問題到課文中去尋找答案,這樣不僅有助於理解課文的內容,也能充分培養自己的思考能力——她決定試試。
她很快列出了十幾個問題,帶著這些問題,重新將所有案件報告看了一遍,這下她終於理清了這幾起案件的脈絡。
按照時間順序排列,第一個死亡的是陳東方的妻子王小山。
一九九一年九月七日晚上九點四十分左右,有人看見她從D區水雲路二百弄里跑出來,先是神情恍惚地在馬路邊站了一會兒,隨後她向兩邊張望,看上去就像是要穿馬路,當時馬路上人不多,多數人都沒留意她,過了大約幾秒鐘,她突然兩眼望著前方,一邊脫衣服,一邊嘴裡叫嚷著什麼直接沖向馬路中央。她與一輛正巧開過來的麵包車相撞,當場死亡。
王小山隨身沒有攜帶任何物品,她腳上套著一雙粉色的塑料拖鞋,上身穿一件白色長袖襯衫,裡面沒戴胸罩,下身只套了件灰色長褲,也沒有穿內褲。她的頭髮很濕,肩膀處的襯衫上滿是水漬。根據警方描述,她死亡時,嘴巴微張,眼睛瞪得很大,望向前方。——莫蘭想起警察局那個反黑組花花公子說的話“她在看什麼?”,是啊,她在看什麼,僅僅是在發呆,還是在真的在認真注視著什麼?
當晚十一點,王小山的兒子陳牧野在醫院停屍房確認了她的身份,警方將王小山的遺物交由其帶回。兩周後,該案以意外事故結案。這起車禍,警方認定王小山需付全責,但由於王家經濟條件差,最後麵包車的車主某國營工廠還是賠付了王家兩萬元人民幣,這筆錢交由死者的母親保管。
因為該案發生在馬路上,所以目擊者眾多。然而,所有目擊者說的幾乎都差不多。他們看見王小山脫掉衣服,並聽到她嘴裡嚷著一句含糊不清的話,但誰也沒聽清她在嚷什麼。後來警方發現王小山平時說話就不太利落,因為她小時候曾經把自己的舌頭咬掉一小截。
莫蘭很想看看王小山死的時候究竟是什麼樣的表情,為什麼有人一看照片,就會問“她在看什麼?”是不是她當時被攝錄的神情中帶有某種暗示?可惜,大概是因為照片無法複印,喬納的資料里沒有照片。
第二件案子發生在一個多星期前。七月二十日凌晨三點,雷海瓊的屍體在青風中學的三樓女廁所里被發現。她的死因顯而易見,是被人用刀從背後捅死的,一刀斃命。死亡時間是當天晚上的九點至十點之間。值得關注的是,法醫報告上說,雷海瓊生前曾經遭受虐待,她的手、腰、腿上都有不少新的香菸燎泡,大腿上還有大片瘀青,根據法醫判斷,雷海瓊死亡前已經有脫水跡象。
根據案情報告上的描述,雷海瓊陳屍的姿態頗為特別。她是背朝上躺在女廁所的走廊地板上的,左手臂伸向前方,左手向前豎起食指,右臂放在身體的旁邊。莫蘭認為,這個怪動作很可能是雷海瓊臨死前向警方提供的兇手信息。
如王雪所說,雷海瓊隨身的確帶了一個包。包內的物品包括紙巾、口紅、香水、眉筆、一個新的塑膠袋、一支原子筆、一包話梅、三根橡皮筋和兩張七月十九日的晚報。
包里沒有錢包,沒有身份證、駕駛證、地址簿等任何可以說明其身份的東西。因此,警方不得不在報紙上登載了認屍啟事。
次日清晨,也就是七月二十一日上午十點左右,雷海瓊的弟弟雷海晨與其母親一起來到了D區警察局,他們很快確認了死者的身份。雷海晨告訴警方,雷海瓊不住在家裡,平時很少跟家裡聯繫,逢年過節也基本不回家。“如果不是看到照片裡的人很像我姐姐,我是不會來的。”雷海晨說。湊巧的是,雷海晨就在青風中學高二年級就讀,只不過因為罹患先天性心臟病,他有部分時間都不得不在家自學。
從警方對雷海晨之後的兩次單獨談話中不難看出,雷海晨已經成為“雷海瓊案”的主要嫌疑人之一。警方照例詢問了雷海晨在不在場證明。雷海晨告訴警方,案發當晚他獨自在家,其母晚上六點至十二點點在某私人工廠打工,其父則在S市氣象儀表廠門衛室值夜班,沒有人證明他在九點至十點之間在家,但是當然,也沒人證明他曾經出去過。
警方對雷海晨的描述也頗為耐人尋味。“在進停屍房之前,他請求警方給其母親提供一張椅子,以免母親昏倒在地上;認屍的時候他情緒平穩,態度鎮定,沒有流淚,凝視屍體面部達一分鐘之後才作出肯定的回答。自始至終未表露出悲傷、憂鬱或憤怒的情緒,對於警方的詢問有問必答,十分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