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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付遠在窗前的那一抽,已經讓她有了心理準備。但當她壯起膽跨進屋時,她還是被嚇得魂飛魄散,心臟幾乎停止跳動。
她看見邱小眉平躺在地上,眼睛睜得很大,一把菜刀橫插在她的脖子上,她的腮幫子不自然地上鼓,臉上、受傷、衣服上全是零星的血污……
莫蘭雙腿發軟。她別過頭去,看見付遠正低頭盯著那幾雙鞋。
“你在幹什麼?快點報警啊!”她聲音發顫地嚷道。
“我家沒電話。”付遠不緊不慢地答道。
她在黑暗中,抬頭望著牆上的日曆。
“那……我去隔壁借電話。”莫蘭來不及琢磨付遠的怪異行為,逃也似的奔出了付遠家。她覺得腦子發懵,鼻子發酸,真想號啕大哭。她現在真後悔去找那個女人算命,更後悔來付遠家要戒指。她想,要是早知道會目睹如此恐怖的場面,她寧願騙自己說,戒指已經掉了。
2。怪異少女
高竟永遠忘不了1995年4月3日他第一次進入兇案現場時的情景。“邱小眉案”是他人生中接觸到的第一件兇殺案。接警時,他沒想到報警的是他的好朋友莫蘭。他只知道,有個女高中生結結巴巴地打電話給110說,在彩屏路38弄2號101室內發現一具女屍。那地方正好在他轄區內,於是他就跟著兩位他的帶教刑警及兩名法醫一起出發了。
他們趕到時,鐘錶鋪的門口有兩個學生在等他們。他一眼就認出,穿著灰色小外套,把長頭髮梳在腦後的那個是莫蘭。在她的旁邊,有個剪短頭髮,穿男式外套的學生岔開腿坐在石階上,一臉漠然地盯著地板。知道他們幾個走近,那個學生才驀然抬起頭,朝他投來充滿懷疑的目光。後來高竟才知道,這個不太友善的假小子就是莫蘭的同班同學,被害人的獨生女兒,慶北中學高一(3)班的付遠。
莫蘭看到他,仿佛看見救星,但可能是顧忌他身邊還有其他人,她克制自己沒有跟他打招呼,而是迎向另外兩位刑警,並馬上開始回答他們的問題。他看見她眼中泛著淚光,神情委屈,不盡心中惻然。
“是你報警的嗎?”李健問道。
“是的。”莫蘭道。
“屍體在哪裡?
“在,在裡屋。“
“你是死者的什麼人?”
“她是我女兒的同學。”
“你女兒?”李健四下張望。這時,那個假小子走了上來,起初她一直坐在石階上,好像事不關己。“你就是她的女兒?”李健打量著她。
“嗯。我來開門。”是女孩的聲音,語調像鐘擺一樣平穩。
李健再次打量她。高競趁這機會跟莫蘭對視了一眼。他想用眼神安慰她,讓她別怕,但看見她那受了驚嚇的眼神,他自己也不由得緊張起來。現場是不是很血腥?他還在實習,這是他第一次進入兇案現場。雖然之前他也見過死人,但那些都是照片。想到自己將第一次面對血淋淋的場面,他心裡不禁有點犯怵。
“小高,你是要跟我們一起進去,還是留在這裡?”李健似乎看出了他的心思,語帶揶揄地問他。
“我當然要進去。”他立刻大聲回答。
“呵呵,那就好。”李健低聲笑笑,朝他點點頭,吩咐道,“套上鞋套。”
他依言行事。
101室里靜悄悄。付遠給他們開了燈後,立刻就消失在門口。高競隱約聽到她在跟莫蘭說話:“戒指只有讓警察給你找了。”
戒指?他沒弄明白。他想回頭聽聽莫蘭怎麼說,李健卻在裡面叫他,“小高,快進來!磨蹭什麼!”於是,他急忙走了進去。
還好,不是碎屍案。他一進裡屋看見屍體,就暗暗鬆了口氣。雖然屋子裡瀰漫著的血腥味和死者脖子上的那把菜刀讓他覺得胃部不適,但想到第一次出現場就能看見一具衣衫完整的全屍,他已經覺得自己很幸運了。
屋內頗為凌亂。角落裡堆著幾大包衣物,床上有兩條薄薄的春被尚未鋪好,靠牆的梳妝檯上橫七豎八地放著幾樣化妝品。幾件女式衣服像布幔一樣,晾在天花板下面的一條電線上。高競經過時,一條藍色長褲還差點碰到他的頭。他不自覺地用手擋開,發現褲子竟是濕的。
被害人是一名中年婦女,燙著長波浪髮型,穿白色襯衫和米色長褲,仰面躺在地板上,雙眼緊閉,兩隻手平放在身子的兩側,一隻拖鞋掛在她腳上,另一隻後來在床底下被找到了,高競估計那是被無意中踢進去的。他們從抽屜里找到了她的身份證。她叫邱小眉,42歲,本市人。
死因似乎是一目了然的,法醫也給出了肯定的答案。
“她差不多就是這麼被砍死的,一刀斃命,菜刀切斷了頸動脈。”張法醫小心翼翼地將那把菜刀向上一拔,把它從邱小眉的脖子上拿了下來。
“現在能估計死亡時間嗎?”李健問道。
“讓我看看,”法醫翻起邱小眉的襯衫,仔細觀察她的腹部,“呵呵,腹部都有屍綠了,”他又看了她的鼻孔和嘴,問道,“昨天天氣是不是很熱?”
“對啊,超過25度。啊,她的鼻孔里有蛆了。”高競看了一眼屍體的鼻孔,問道,“吳老師,這樣是不是可以判斷,死亡時間已經超過24消失了?”
“你懂什麼!”李健橫了他一眼。
年過五十的吳法醫卻朝他露出微笑。
“不錯啊,小高,有點法醫常識。”他拍拍高競的肩,對李健說,“高競說的不錯,死亡時間已經超過24消失了。”
“這麼說,她昨天這個時候已經遇害了。”李健道。
“這是什麼?”高競看見邱小眉的手心裡閃過一道亮光,便小心翼翼地掰開了邱小眉的手。原來是個老式懷表,懷表的指針還在走,上面顯示的是現在的時間,下午4點38分。
“高競!你瞎動什麼!”李健嚷道。
“我看見……”高競想爭辯,卻立刻就被李健打斷了。
“你以為就你一個人看見?!現場了不是遊樂場,做事前動動腦筋!”利家安瞪了他一眼,隨後小心地將那個懷表放入證物袋,“筆帶了嗎?”李健問他。
“沒有。”高競有些茫然。他沒想到,出警還需要帶筆。
“你怎麼連筆都沒帶?!”
“我以為……”
“你以為!什麼都不帶你來這裡幹嗎?!玩嗎?”李健的聲音高了起來。高競覺得自己的臉紅了,他長這麼大,還是第一次被這樣不分青紅皂白地教訓。在警校和集訓隊,他從來都是最優秀的學員,沒有一個教官不滿意他,他聽到的幾乎都是表揚。沒想到剛到單位,第一次出現場就會遭遇這樣的數落,他心裡真不服氣。他想,要不是你比我早工作五年,要不是你有資格在我的實習小結上寫幾句話,我才懶得理你。
“對不起,我忘記帶筆了。我現在就出去買。”高競忍者氣道歉,但當他站起身,準備走出門去時,卻被另一個刑警顧志浩叫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