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9頁
“你說的這些,我也想到過,但如果她已經被人殺了,那現場會在哪裡呢?她沒回過家,是在回家路上失蹤的。如果有人在路上襲擊她,應該有目擊證人吧?”莫蘭道。
“沒回過家,這只是她家裡人的說法,也許當時正好沒人看見。她家裡的人跟她關係不好,說什麼謊都有可能。”喬納的黑眼珠在燈光下泛起白光,她頓了一頓,低聲說,“說不定,她回家後就被她老公殺了,那個混蛋殺了人後,就把她埋在他們家的房子底下。”
表姐陰森森的表情讓莫蘭打了個寒戰,但她想起的卻是薛震站在付遠家過道里,慢慢轉身的情景。
吃完晚飯已經快9點了,莫蘭用一個小時緊趕慢趕做完功課,然後洗澡洗臉。等完成所有的梳洗工作坐到鋪著蠶絲被的小床上,她才慢悠悠地從抽屜里取出表姐今天帶給她的案情報告。這是她第一次接觸正式的警方文件,她有點捨不得看。因為她知道, 是貨真價實的案件,跟虛構的偵探小說完全是兩碼事。
案情報告分三頁,從失蹤案的確立到警方的調查,事無巨細都作了相應的人去敘述。
根據莫蘭的理解,大致情況是這樣的:
朱麗芬在失蹤發生在1994年8月29日的下午。那天是慶北中學的領書日,下午3點左右,朱麗芬和她的兒子薛震一起來到學校,兩人交錢領書。在教師辦公室,朱麗芬催促兒子在書上寫上名字,薛震似乎起初不太樂意,兩人為此還爭了兩句。最後,朱麗芬小勝一籌,薛震乖乖從命,在每本書上寫上了自己的名字。3點半左右,兩人離開學校,薛震跟同學約好踢球,兩人就此分手。
薛震的父親在第二天下午4點左右報了警,警方確認朱麗芬失蹤後,開始立案偵查。
跟朱麗芬談話的老師說,朱麗芬當時急匆匆要走,說她4點有事。
據學校的門衛回憶,朱麗芬離開學校後就往北走了。他對她略有印象,但也沒太留意,因為她唯一顯眼的地方只是穿了條紅裙子,所以他也並不能確定,他看見的就是她。學校對
面的書報亭攤主說,朱麗芬曾經在他那裡買過一份電視報,還問過他幾點了,他告訴他時間後,她就騎自行車朝東走了。警方至今只找到上述兩位目擊證人。
朱麗芬失蹤三天後,薛家為了尋找她下落,在本市的晚報中縫曾登過尋人啟事,但沒有知情者前來聯絡。一個人後,沒有任何進展的警方似乎對這起失蹤案有了別的想法,他們開始著手調查朱麗芬的人際關係及失蹤當日薛震父親薛海的行蹤。
據多位鄰居反映,朱麗芬脾氣暴躁,性格偏激,跟家裡人關係向來不好。尤其是跟她的婆婆,兩人因家庭瑣事曾多次發生激烈衝突。1994年的3月,朱麗芬曾用老虎鉗砸傷婆婆的腳,婆婆因此被送入醫院,醫治了兩個星期。
朱麗芬跟她老公薛海的關係也談不上融洽。薛海雖然脾氣較好,但似乎也不是容易相處的人。他沉默寡言,跟鄰居多半不打招呼。大部分時間,他都默默坐在鐘錶鋪的櫃檯後面擺弄鐘錶。鄰居經常聽見朱麗芬在家朝他吼叫,但他幾乎從不予理睬。後來他還向警方解釋,大聲咆哮是朱麗芬的方式,有時候未見得是在吵架。當然,他也承認,在家裡,朱麗芬一向較為強,因為朱麗芬自己經營一家服裝店,生意做得較好,賺的錢比他多。但坊間傳說,薛海兩年前就曾提出過離婚,因為朱麗芬死活不肯,這事最後不了了之。後來,朱麗芬懷疑這次離婚是婆婆唆使的,所以對婆婆懷恨在心。其實婆媳關係也就是從那以後開始急劇惡化的。
朱麗芬的婆婆提起朱麗芬就連連搖頭。她告訴警方,要不是女兒生病,需要人照顧,她早就搬去跟女兒同住了。她沒有提供任何關於朱麗芬失蹤的有價值的線索,對她的生死也漠不關心,她只為一件事耿耿於懷。朱麗芬走的那天下午,手上戴著一枚藍寶石成指。“那是她30歲生日那年,我送給她的,前些日子問她要,她說弄丟了。”老人被打傷後,曾經多次向朱麗芬索要這枚戒指,都被朱麗芬頂了回去,所以那天下午,當老人看見那枚戒指戴在她手上時,十分氣憤。
據老人說,在家裡,朱麗芬唯一關心的人就是她的兒子薛震,但老人談起朱麗芬的教育方式卻極為反感。“孩子生病發燒,她還逼著他繼續做功課。拿不到前三名,就不給飯吃。你說這行嗎?”老人心疼孫子,為此也常跟朱麗芬發生爭執,但朱麗芬一意孤行,從不聽任何人的意見。直到1994年5月,朱麗芬用花瓶砸傷兒子的頭部,遭到丈夫和婆婆的一致抗議,她才有所收斂。那次事件的起因不得而知,但自那以後,朱麗芬再也沒要求兒子在病中學習,也沒有要求他必須達到前3名。
薛震本人在接受警方詢問的時候,也確認了此事。他告訴警察,母親脾氣不好,經常會暴跳如雷,誰也不知道該怎麼遏制她突如其來的怒氣,有時候只有躲開。他認為母親對他要求過嚴,但他也客觀地承認,母親這麼做是為了他的前途著想,“其實不用她要求,我自己也會要求自己考進前三名,不然會覺得很丟臉。”薛震說。
據警方調查,事發當天,薛震跟朋友踢完足球大約6點半回到家,那時候他家裡一個人也沒有。祖母因戒指的事太生氣,去探望姑姑了,而他的父親則去郊區見一個多年的老朋友了。薛海的那個朋友已經向警方多次確認在當天下午的3點至7點之間,薛海都跟他在一起,一起作證的還有這位朋友的妻子和樓下小飯店的店主。
警方走訪了朱麗芬的鄰居,還發現一個有趣的現象。朱麗芬雖然以潑辣聞名,在家裡人見人怕,但她跟大多數鄰居卻處得相當不錯。她是周邊很多小商店的常客,經常主動幫他
們推銷商品。如果誰家錢兌不開,她也會熱情幫忙,甚至有的店主偶爾出一次門,還會委託她為自己看店。
彩屏路22號小亭麵館的老闆娘肖敏告訴警方,朱麗芬經常帶朋友關顧麵館。“她到處幫我們宣傳,為我們帶來了不少生意。如果不跟她吵架,她是個很不錯的客人和朋友。”肖敏說,她跟朱麗芬認識以來,只為一件事產生過矛盾。那件事跟肖敏的大兒子有關。有一次朱麗芬在麵館跟她婆婆吵架,一怒之下,將一碗剛端上來的湯麵朝老人潑了過去。老人倒是被人一把拉開了,但肖敏的兒子正好站在老人的身後,滾燙的麵湯正好澆到他。
“我兒子可是童星,他將來是要靠臉吃飯的!她這一下,怎麼得了?幸好後來去醫院檢查,燙傷不是很嚴重,而且只是在手臂上,不然,要是弄到我兒子臉上,我一定跟她沒完,死活也要弄到她傾家蕩產。”肖敏說起這件事仍然余怒未消,她說,“後來要不是朱麗芬拼命打招呼,又賠不是又賠錢,她一輩子都不會再讓她進門。“後來是我小兒子勸我,賺錢要緊,她好歹算一個好客人,還經常帶人來。再說時間一長,我兒子的傷也好得差不多了,所以我也勉強原諒她了。”肖敏說,兩個月後,她跟朱麗芬就恢復了交往。朱麗芬還送過她兩條式樣不錯的牛仔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