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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雷海瓊被殺的時間啊。”
哈哈!又在給陳牧野下套了,高競真想出去摸摸莫蘭的頭。
“她被殺的時間?”陳牧野嘟噥了一句,語調了帶了點懷疑,但他很快就回答,“那時候,我大概在吃飯吧。”
“在哪兒吃飯?”
“關你屁事!”
“陳牧野,你有殺人動機哦。你父親當年的失蹤跟雷海瓊有關係,誰知道你是不是為了泄憤,找機會殺了雷海瓊。”
“胡說八道!”一個女孩高亢的聲音突然不知從什麼地方插了進來。
“凌瓏!”陳牧野叫了一聲。
但那女孩回應他的招呼,氣沖沖地對莫蘭說:“喂,你算老幾?你憑什麼盤問牧野?他在哪裡跟你有什麼關係?”
“你叫……凌瓏?”莫蘭道。
“是!我就叫這個名字!”
“你就是校工的女兒?”
“校工的女兒怎麼啦?”女孩似乎受了冒犯,口氣越發沖了。
“因為普通學生不會像你這樣,那麼晚了還拿著掃帚在教學樓里瞎晃。”莫蘭不慌不忙地說,“你好敏感啊!校工的女兒是個貶義詞嗎??平時是不是經常有人說你啊?”
“你是從哪兒來的!”
“從校門口啊。”莫蘭道。
高競覺得自己不能不出去了,再不現身,就憑莫蘭的伶牙俐齒,誰知道這個粗聲怪氣的女孩會不會惱羞成怒,對她干出點什麼。
“莫蘭,你們在說什麼呀。”他走出廁所,故意問道,目的是為了打個圓場。
莫蘭朝他眨眨眼睛。
“高競。瞧,她就是校工的女兒,她叫凌瓏。她是陳牧野的朋友,還替他說話呢。”莫蘭躲在他身邊,有恃無恐地對凌瓏說,“喂,你說我在胡說八道,你有什麼依據嗎?我就是覺得陳牧野嫌疑最大。”
“哼,我當然有根據!那天晚上六點至七點,他跟我在一起。”凌瓏理直氣壯地說。她是個身材高大的女孩,長相普通,穿著件顏色渾濁的連衣裙,大概因為剛剛在幹活,長頭髮濕漉漉地都粘在她的頭皮上。
“原來你們在一起啊。那你們是在校外還是在校內?”莫蘭嬉皮笑臉地問,高競看凌瓏臉上的神色,真怕它會一掃帚朝莫蘭打來。
“在校內,我們在操場一起吃了飯,怎麼樣?”凌瓏生硬地說。
“你們是幾點分開的?”
“分開?”凌瓏回頭看看陳牧野,“十一點吧。”她說得不太確定。
雷海瓊的真正死亡時間是在晚上九點至十點之間,如果照凌瓏說的,從六點至十一點他都在學校里,那他就洗脫不了嫌疑,因為他只要藉口上個廁所,就能對教學樓里的雷海瓊下手,但他同時也陷入兩難,因為莫蘭之前已經下了一個死亡時間圈套,如果他現在竭力否認凌瓏的說辭,或改變凌瓏說的時間,那又會使人產生懷疑——難道他知道這段時間中包含了雷海瓊真正的死亡時間?他怎麼會知道?
但是莫蘭沒有再問下去。
“哦——明,白,了。”莫蘭緩緩點頭,接著換了個問題,“你那天晚上為什麼會凌晨去教學樓?你應該不是住在那裡的吧?”
對了!報紙上說,屍體是在凌晨三點被發現的。高競把目光對準了凌瓏,現在她臉上的神情由最初的敵意,變成了尷尬。
“我喜歡去就去!怎麼樣!我睡不著!”她發狠似地吼了一句,好像是怕莫蘭繼續提問,她緊接著丟出一個問題來:“我問你們,為什麼要在每層樓的廁所里走來走去?我在下面就看見廁所的燈一會兒亮一會兒暗!”
“你在哪裡看到的?我們只開過四樓五樓廁所的燈。”莫蘭輕聲說。
“撒謊!我在自己家,透過窗子看得清清楚楚,從一樓到五樓你們通通都去過!就在短短几分鐘內!”
她的回答一定就是莫蘭想要的,莫蘭又像小學究那樣緩緩點頭。
“哦,——明,白,了。”
高競不知道莫蘭究竟明白什麼,他打算回去以後再問她,眼下他更關心男廁所的燈。
“這個廁所的燈是什麼時候壞的?”高競指指身後的男廁所。
“暑假前就壞了,修理工回家鄉了,反正現在離開學還早呢。壞了就壞了唄。”凌瓏沒好氣地回答,高競發現她一邊說話,一邊在偷偷看陳牧野,後者則始終若有所思地站在一邊,一言不發。他沒有否認凌瓏替他提供的不在場證明。
“可是你們學校不是晚上和早上都開了很多培訓班嗎?”高競問。
“培訓班都開在一樓和二樓。三樓以上的教室,沒人上課!”凌瓏頗不耐煩地朝那個伸手不見五指的男廁所裡面張望了一下,“你們來這裡到底想幹什麼?”
“還不是找兇手?”莫蘭道。
“找兇手?”
“他們覺得這裡可能是那個女人被害的第一現場。”陳牧野冷冰冰地解釋。
“什麼?!”凌瓏驚異地又朝那黑洞洞的男廁所里望去,接著她說了一句讓其餘幾個人都吃驚不小的話,“怪不得今天下午,警察在這裡查了半天。”她道。
“警察來過?”陳牧野問。
凌瓏朝他點頭。
“看起來,警察跟我們想到一塊去了。”高競道,他別過頭去,正好瞥見莫蘭在兀自眯眯笑。“是你負責打掃這裡嗎?”高競問凌瓏。
“不,我爸負責打掃男廁所,這裡我從來沒來過。”凌瓏連忙說,現在她臉上顯露出的是驚慌和好奇。
這時,陳牧野借著走廊里的燈看了下腕上的手錶。
“快九點四十了,時間不早了。”他打了個哈欠,似乎準備打道回府。
可莫蘭卻攔住了他。
“等等,我覺得現在我們可以先找找搬屍體的工具。”
“你又在搞什麼!搬屍體還要什麼工具?扛著,拉著,拖著不就行了?”陳牧野脫口而出。
“你那是搬死豬,不是搬屍體。”莫蘭露出經驗豐富的表情,“兇手應該儘量避免跟屍體直接接觸,才不至於讓自己的更多痕跡留在屍體上,所以,如果要搬屍體,應該找一個東西裝她。分屍的話可以用箱子,如果是整的,用被單最好了,把屍體放在被單上一卷想拉到哪裡都行,搬完屍體後一收就走,多方便,而且被單是布的,用完之後燒了,也不會留下痕跡,選擇最普通的被單,就算警方在被單上找到被單的纖維,也沒法找到買被單的人,因為那是大海撈針呢……”
“你怎麼知道那麼多?”高競禁不住想問,你搬過屍體嗎?
“哈哈,我爸以前寫過一本書,叫做《壞人法則》,他在裡面寫了很多犯罪手法和怎麼逃脫警方追捕的辦法。”莫蘭得意洋洋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