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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谷平看著那幅字。

    “好罪犯,好警察。”他笑了起來,“這麼一說就合理了。我一直覺得她在推著你走。如果她的死沒有成為疑問,你們的領養關係就不會被人注意,而你的身份也不會被揭穿,一旦你的身份被揭穿,你就被迫得證明自己的清白。那樣,你就被迫得偵破這個案子。”

    “還記得那個想買我初夜的混蛋嗎?”

    “怎麼說?”

    “我猜就是她。因為他一直躲在房間,我從來沒見過他本人。我不知道他是男是女,只不過習慣性地認為那是個男的。其實想想也很容易,她編個藉口說是為弟弟或朋友找的性服務就行了,我媽只要有錢賺才不會管那麼多。她說要等兩天,是看看我的反應,也是看看我父母的反應。那時候,如果,我留在那裡任人欺負,也許那裡就會多一具屍體,因為對她來說,我已經被證明是個沒用的廢物,何況我還是她搶劫的目擊證人,她有理由殺我。”

    “可是你卻逃走了。”

    “是啊,於是她打算收留我,培養我。她提出那個買賣,也是在考驗我的父母,我父母一旦同意就等於簽了自己的死亡證明。”  

    “你怎麼知道她就是那個買家?難道不會是她把那個男人殺了,頂替了他?”

    “因為少了一具屍體不是嗎?如果她曾經用埋葬蟲處理過那個男人的屍體,那表明這個男人的確存在。但現在,我跟你一樣,都認為埋屍是不可能的,所以現在就缺了一個人,一個我不知道性別的人。”

    谷平皺起眉頭想了一陣,問道:

    “那朱藝是怎麼回事?”

    “朱藝實際上是被她控制的犯罪工具。朱藝的母親帶她去精神科看病,她是主治醫生,就很容易獲得朱藝的信任,她們一直在通信。她還給朱藝錢,教導她,跟她談心,當然,也教唆她犯罪。我猜想,她是通過實際進行一些犯罪活動來體會罪犯的心理,她喜歡犯罪,但是她需要一個搭檔,所以她選擇了朱藝。朱藝什麼都聽她的,只除了一件事。朱藝有錢後吸上了毒。”

    “那朱藝跟王飛燕的屍體有什麼關係?”

    “你的老師是8月1日住進來的,她很可能看見王署長和我父親轉移王飛燕屍體的過程。再說,那時候朱藝常缺錢,於是她就告訴朱藝,只要把屍體送到醫院,她就會給她毒品。沒錯,朱藝其實也是死在她手裡,因為對於她來說,朱藝繼續活下去,對她來說很危險。”  

    “可你說朱藝跟她一起搶過銀行。她怎麼會缺錢?”

    “是的。15年3月,她搶了銀行,買了房子,但是沒過多久,她就把房子賣了,到16年的時候,她已經是窮途末路。還有,你知道嗎?15年,我媽給了周法醫40萬,用於建立他的法醫實驗基地。”

    “也許是遺產呢?”

    她白了他一眼。“現在輪到你站在她這邊了?”

    “你怎麼知道這一切的?”

    “我發現一張她跟朱藝在一起的照片,然後我查了她的工作履歷,她曾經在朱藝就診的醫院工作,她是朱藝的主治醫生。”

    “好吧,既然你什麼都知道,而且知道得比我更詳細,你為什麼還要藏著那把傘?”

    “因為那把傘的傘頭早就被她換過了。”她大聲道。

    “它在哪兒?”

    “沙發下面。”  

    谷平走進房間,蹲下身子從沙發下面拉出那把年代久遠的雨傘。他看了一眼傘的尖銳部分,嘆了口氣。

    “果真是滴水不漏。好罪犯,我算是領教了。”他放下雨傘,又環顧整個房間,像在找什麼。她靠在門框上看著他。

    “我昨天晚上突然記起來,她把我的房間命名為貓屋。”

    “那我的房間呢?”谷平立刻問。

    “狼屋。”

    “為什麼是‘狼’?”

    “我猜是因為她覺得狼聰明勇敢,不會被人馴化,”

    “那她的房間呢?”谷平的目光在屋子裡掃來掃去。

    “蟲屋。被害人對她來說就是蟲。雨傘、硯台、鎮紙、刀片,可能都是兇器……所以說,你不一定非得找到那把雨傘。”

    “我現在找的是字典。”谷平朝書櫃裡望去。  

    書櫃裡有好幾本字典,其中一本外面包著封皮。他把那本字典拿出來,用一支特殊的筆照了一下,藍光下顯現出一片污跡。他又把字典拿到燈光下仔細瞧,

    “字典上的血跡是很難除去的。” 他說道,“如果沒猜錯的話,她就是用這個打死了計程車司機。看到沒有?字典的這個角被人用什麼東西磨過,它的鋒利程度足以劃一道大口子。”驀然,他皺起了眉頭,慢慢抬眼朝她望過來。

    “對不起。”她向他展示她手上貼著創可貼的傷口,“我在手上劃了道口子。又把字典的邊角磨尖了。”

    他把那本字典扔到了桌上。

    “我一看就覺得不對勁!你為什麼要這麼做?!”他怒氣沖沖地問。

    “因為是她把我養大的,她已經死了,所有的事都已經過去了,為什麼還要去窮根究底呢?有這個必要嗎?”

    谷平指指牆上那六個字。

    “好罪犯,好警察。她做到了,你做到了沒有?”

    

    “對她來說,我已經抓到她了。”

    “那可不一樣。對一個偵探小說迷來說,知道兇手是誰,這是結尾。可對於一個警察來說,得把罪犯緝拿歸案,那才算是結束。而且你有沒有想過,如果你破了這個案子,你可能就不用在兇殺組坐冷板凳了。”

    “我不想背叛她……”

    “對她來說,你沒把她最後交出來,就等於遊戲中途結束。她是要把你培養成一個好警察,而不是另一個朱藝!”他說話的聲音震得她耳朵發痛,“沈異書,你到底藏了多少東西?——等等,你說朱藝買了房子?那套房子在哪裡?”驀然,他看住了她。

    “沒用的。”她道,“就像你說的,等你們找到舒巧的時候,那裡面的東西早被她清理完畢,那裡早就布滿了舒巧的指紋。你找不到我媽的任何蹤跡。”

    他看著她,等著她作出抉擇。

    “蒼耳鎮古木路16號樓。我不知道是哪一家。”過了幾秒鐘,她開口道。  

    他沒動彈。

    她轉身拿來一張照片。

    “就是這兒,你自己看吧。”她道。

    “你改變主意了?”

    她輕輕嘆了口氣。

    “谷平。雖然她只是我的養母,雖然她是個……壞人,但我真的喜歡她。你說得對,她就是想讓我這麼做。不然,她不會把你找來做我的搭檔,她知道,一旦我朝後退,你就會阻止我。她是故意的。她什麼都設計好了。好吧,那本字典在她的枕頭下面。傘頭也是我換的,”她抓抓頭髮,眼圈紅了,“原來的傘頭在她的抽屜里。用報紙包著。她沒有洗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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