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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醫?”谷平很感興趣地看著她。

    “其實是江湖郎中!你剛剛說到墮胎,我就想起了他。”她隨便吃了幾口果醬麵包,就把它扔在了盤子裡。“他對外宣稱自己能治各類怪病,所以全國各地都有找過去看病的人。不知道他現在還在不在那裡。”她拍拍手上的麵包屑。

    這時,她的手機響了,對方是個陌生電話。她接通了電話。

    一個女人略帶不安的聲音從電話那頭傳來。

    “請問,是沈警官嗎?”

    “我是。”

    “你好。前幾天你在蚯蚓酒吧跟我說過話,不知道你還記不記得我。你昨天晚上好像發簡訊給我,我現在才看到。”

    對方一提起蚯蚓酒吧,她立刻直起了身子。她知道對方是誰了。一定是鋼琴師的女朋友。自從知道那位死去的鋼琴師就是她弟弟小峰後,她就一直寢食難安,心神不寧。雖然她相信DNA的檢驗結果,可她仍然沒法對一個陌生的鋼琴師產生親情,況且那是被她唾棄的親情。然而,真的把他當陌生人看待,對他的死活置之不理,她又無法原諒自己。她總覺得不好好查清楚他的死因,她便沒法安心,所以,昨天從看守所回來後,她就給宋琳去了一條簡訊,她希望對方能儘快跟她聯繫。  

    “我記得你是誰,宋小姐。”她說道。

    “你好。你說你有事要問我。”

    “是的,關於周同的案子。”她看見谷平在朝她看,“有些問題,需要再核實一下。首先,屍體是你第一個發現的嗎?”

    “啊,不是。”宋琳馬上說,“那天他演出的時候,我看他神色不對,我想可能是他的胃病又犯了,本來想給他送點藥,可演出結束後,他什麼話都沒說就走了。我追出去沒找到他……回來的時候,電話亭有幾個人圍著,我走過去一看,原來是他……”

    “你看見他的時候,他還活著嗎?”

    “是的。”

    “那他有沒有說些什麼?”

    “他在不斷喘氣。好像在說些什麼,我沒聽清……”

    “那天周同有什麼異樣的表現嗎?”  

    “只是有點不高興,平時他彈完琴,我們都會聊幾句,可那天他彈完之後就急匆匆走了,我問他是不是胃不舒服,他也沒回答。他好像有點心不在焉,我想可能真的是胃疼……”她停了停,接著道,“還有就是,他那天晚上本來應該演奏《致愛麗絲》,我一直很喜歡這支曲子。我覺得他彈得很好,至少比過去的鋼琴師彈得好太多了,他的演奏充滿了感情。可是那天,他突然換了別的曲子。我本來想問他的,但他急著走——沈警官,是不是他的案子有線索了?上次的那個警察說,可能是流竄犯作的案。”

    “他的案子跟另一件案子有關聯,所以要重新合併調查。”

    “哦,是這樣……”宋琳似乎頗為高興,“我希望能快點抓住兇手。”

    “放心吧,一定會的。”

    “謝謝!”

    “不客氣,我可能還會來找你。”

    “哦,沒關係。你問什麼都行。”  

    她掛上了電話。

    “你終於開始調查你弟弟的案子了。”谷平道。

    “別再提什么弟弟了……”她望向窗外,“他在口供里說了一大堆我的壞話,他認為我是兇手,他還說,他看見我拿了某個男人的錢。他那是什麼意思?”

    “他才8歲。他看見什麼就說什麼。——那你是不是拿了某個男人的錢?”

    “對!是拿了!那人是在出事的前一天來的,他來的時候,我父母正好不在,我在帳台上,他要住旅館,我告訴他,我們那裡剛剛有人得了傳染病,我讓他去別的地方住。他挺感激我的,問我想不想掙錢。我說想啊,他就給我照了張相。”

    “照相?他是攝影師?”

    “不知道。是個戴眼鏡的大胖子,人挺年輕的,大概不到20歲。照相後,他給了我一百塊錢。”

    “呵呵,還挺大方。”

    “他是來治肥胖症的。我就對他說,那家醫院是騙人的,以前也有人來治肥胖症,結果神醫給開的藥是拉肚子的藥,後來拉得人都脫水了,最後被送去了縣醫院,差點送命。”  

    “你們聊得不錯啊。”

    “我後來還送他去了最近的車站,他不認識路。原來,他本來就有點猶豫。他是聽別人說這裡不錯,才過來的。他還告訴我,他是小時候生病吃激素才發胖的。臨走時,我還送了他一根黃瓜,我對他說,你以後每天晚飯就吃這個,保准你瘦。——既然他給了我一百塊錢,我當然得對他好點。”

    “你對這個人是不錯。不過,你為什麼要趕他走?你們旅館那時真的有人得了傳染病?我也看過當年的案卷,好像沒提到什麼細菌感染,傳染病之類的事。”谷平充滿疑問地看著她。

    有些事,她覺得難以啟齒,但想了一想後,又覺得那些事已經離她很遠,說出來也無妨。

    “他是單身男客。”

    “你是說……”谷平盯著她看。

    “雙鳳旅館,你說是什麼意思?”她避開了他的目光,“住在店裡底樓的兩個女人,是我父母找來的,她們每干一次都會分成給他們。凡是單身男客,他們都會向他推銷特別服務。”  

    “原來如此。”谷平恍然大悟地點頭,“這是不是你離家出走的原因?”

    她的目光掃過盤子裡的麵包。

    “有個男人願意花大錢買小女孩的第一次。我父母商量的時候被我聽見了,他們找不到其他小女孩,也不想放棄這個機會,因為我弟弟要交學費。後來我媽就來跟我說了,他們說給我100塊。我答應了。我如果不答應,我今後的日子會更難過。我那時候就下決心要離開家。”她很意外自己能毫不費力地說出這件藏在她心裡多年的往事,她一直擔心重提往事會難以控制情緒,可現在,她覺得好像在說別人的事。

    “對不起,我不知道……”谷平充滿歉意地看著她。

    她兀自苦笑。

    “那時候我不知道我能去哪裡。約定的時間是兩天後,我就利用這段時間作了點準備。我弄了一個黃色的提包放在廚房的角落裡——沒想到被我弟弟看見了……”

    “你什麼時候聯繫的李老師?”  

    “我答應我媽的當天晚上,其實是半夜,我給她打了個電話。她接到我的電話非常驚訝。我跟她說,我幹活的旅館把我辭了,我這兩天就要走,當時具體說了些什麼我都忘了,反正最後,我們約好8月4日早上七點在鹿林鎮的火車站碰頭。”

    “是案發後的第二天早上七點?”

    “因為我知道火車站早上八點半左右有一班火車開往X市,我希望她能把我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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