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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主人不在客廳,廚房裡也沒有女主人的影子,小主人強薇的房門則關得緊緊的。她心裡有些不安,放下東西後,便先去敲了主臥室的房門。敲了一會兒,女主人來開了門,趙小梅記得,女主人劈頭就問她,“有沒有看見李老師?!”口氣很兇,當得到否定的回答後,她 “砰”地一聲立刻關上了房門。趙小梅坦言,女主人那天早上的態度很不好,舉止也很反常,但她沒有多想,就接著去敲了小主人強薇的房門。
她敲了很久,才聽到裡面有響動,過不多久,強薇走到門邊隔著門跟她打了個招呼,並試圖開門,但門怎麼都打不開,這時她才發現房門從外面給鎖上了,這事也很反常,但趙小梅天生就不是會多想的人,所以儘管有一絲疑惑在心裡閃過,她也沒多在意。她向警方解釋說,那時候,她急著要開始一天的工作,因為女主人的心情不好,她怕自己耽擱了什麼事,又被抓住把柄。
事後,趙小梅曾向警方抱怨:“我要不是看在李老師的面子,我早就不做了。她又摳,又神經質,在外人面前,她裝得很有風度,在家裡,她是動不動就要發脾氣的人,除了李老師,她是誰都要罵!罵我,罵以前的老公,罵自己的老媽,罵女兒,那個小姑娘也挺可憐的,三頭兩頭要給她罵,有時候還要被打。不知道李老師那麼有風度的人,怎麼會找她。”
趙小梅告訴警方。那天早上她一來到李家就發現廚房的地板很髒,有很多蛋糕屑和別的食物殘渣,但在廚房卻怎麼都找不到平時一直放在抽屜里的廚房專用紙。
“你們不知道,那個女人,最喜歡用那個貴得要命的廚房專用紙擦地板了,她說那樣擦最乾淨,哎呀,我這腰啊,嗨,沒辦法,誰讓我是幹活的命呢?”
她想到盥洗室去找那捲紙,不料,盥洗室的門從裡面鎖上了。
“哎呀,我敲了半天門,沒有動靜,但裡面肯定有人哪,要不怎麼會從裡面鎖上呢?我越來越覺得不對頭,就去找那個女人商量,她同意我出門去找個鎖匠,等我找來了鎖匠,一撬開門,我的媽啊,嚇得我命都沒有了。他,李老師,就這麼坐在馬桶上,嘴大張著,嘴裡插了雙筷子,我一看就知道他死了,沒理由,看他那個臉就知道了!只有死人才會這樣的表情。最可怕是他的眼睛,還睜著!嚇得我現在都不敢睡覺,一合上眼就看見李老師的臉。”
經警方調查,被稱為李老師的死者,名叫李繼文,現年65歲,是A大學歷史系的教授,目前,他退休在家撰寫歷史小說。他的死亡時間被確定為2008年7月4日晚上10點至11點之間。據稱,案發當日是他65歲的生日,他在家宴請了幾個朋友。宴席結束後,他跟妻子因瑣事吵了一架,之後,他就躲進了盥洗室。他妻子說,他平時就很喜歡呆在盥洗室里,“我不知道他在裡面幹什麼,每次一呆就是半小時。”她告訴警方,她最後一次看見他,是在晚上9點45分左右,那時,已經散席快半小時了,當時她看見他手裡拿著一本雜誌走進盥洗室。她沒看清那是本什麼雜誌,後來警方也沒有在盥洗室里找到那本雜誌。
這件頗為離奇的案子在三天內就告破了。
突破點是,警方在李繼文的電腦檔案里發現了其繼女強薇的裸照。強薇接受訊問時,承認自己從13歲起便遭到繼父的性騷擾,她沒有把這事告訴過自己的母親。最近,由於繼父不斷阻撓自己跟男友的戀情,並以照片相威脅,她承認,她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終於痛下殺手。但她沒辦法解釋自己為什麼會被反鎖在房間裡,也沒辦法說清楚犯罪的過程。
警方找來了強薇的男友陳奇,沒想到,他立即對自己所犯的罪行供認不諱。他稱自己“無法忍受這個道貌岸然的混蛋長期對女友進行性侵犯”,當他得知李繼文有蹲盥洗室的愛好後,便設計謀殺了他。他告訴警方,是他將強薇的門從外面鎖上的,目的是為了讓她置身事外。他的解釋合情合理,再加上他對整個犯罪過程的敘述清晰準確,與警方的推斷基本一致,所以警方最後認定他就是該案的首要嫌疑人。
按照警方的要求,陳奇同意寫一份詳細的自白書。
3.初次見面
這股味兒好怪。他在吃什麼?
陳奇努力用嗅覺在空氣里捕捉著那股氣味,最後他得出結論,坐在他對面的這個男人要不是在吃三文魚漢堡,就是在吃鮋魚漢堡,只有被精心加工過的魚類才會有這股怪味兒。20分鐘前,他被帶到這間小審訊室時,這個身材圓胖,穿灰色開司米毛衣的中年男人就已經在這裡了,他不知道這人是誰,但是看到之前審訊過他的警察為這個人連泡了兩次咖啡,拿了一次紙巾,他猜想這人的職位應該較高。
這個人在一邊吃漢堡,一邊看文件。
“你叫陳奇?”不知過了多久,他從那疊文件里抬起頭問道。
“是。”
“我叫杜森,你的案子現在由我接手。”這個人平靜地說。
陳奇沒接口。那個叫杜森的人把最後一口漢堡塞進嘴裡,又喝了一口咖啡,隨後把案卷翻到他想要的那一頁說道:“陳奇,我現在正在看你的案情陳述。有幾件事想跟你核實一下。”
他禁不住皺了下眉。什麼事?他心裡在問,但他沒開口,他相信即使他一言不發,這個飽餐了一頓的胖子也會接著往下說的。
“你說,在案發當晚,也就是2008年7月4日晚上10點20分左右,你用自己配的鑰匙潛入李繼文家,當時你本來是想來見那個女孩的,可是,當你看見李繼文正坐在盥洗室的馬桶上打瞌睡時,你立刻就產生了殺人的念頭。你悄悄走進廚房,拿了雙筷子,然後進入盥洗室……我很好奇,你為什麼要用筷子?”杜森友善地看著他。
“這我好像已經說了快100遍了。”
杜森沒答話,耐心地等待著,那表情仿佛在說,我就算讓你說1000遍,你又能怎麼樣?
“好吧。”陳奇無奈且不耐煩地點了點頭道,“我進客廳的時候,盥洗室的門開著一條大約一手寬的縫,我看見他坐在馬桶上打瞌睡,他的嘴張得很大,看到他那個醜態,我當時就準備幹掉他。於是,我就去了廚房。我之前說過,我想找把水果刀抹他的脖子,但沒找到,我只看到了筷子。所以,我只能選擇筷子。”陳奇道。
“只看到筷子?”杜森對此似乎頗感興趣。
“是的。它們在筷籠里。”
“你沒看見剪刀或菜刀之類的利器嗎?”
陳奇用幾秒鐘回想了一遍當天晚上廚房裡的情景。
“我確實沒看見。”最後他說。
“你沒開燈?”
“不需要開。客廳里開著一盞很亮的檯燈,那些光透到廚房足夠我看見裡面所有的東西。我確實沒看見菜刀、剪刀或水果刀。而且……”陳奇頓了頓,決定把自己的想法再說得更確切一些,“我發現筷子的一端很尖,我又想到了他那個張開的嘴,我想如果用筷子使勁向下扎的話,一樣可以結果人的性命。事實上,我也的確成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