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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她的興致也被他提了起來。
“你剛剛去哪兒了?”他問道,“你的電話老是沒人接,我擔心了半天。”
“我去見白小梅了,我知道了一個情況,原來白麗莎在死之前曾經去她那裡過,還曾經看過朱倩留下來的文稿,我已經向她要來了。”
“是嗎?那晚上帶來給我看看。說不定很重要。”高競馬上說。
“高競,你知道嗎,今天白小梅還送了新鮮的青菜給我呢,我晚上燒一盤給你帶來,怎麼樣?”莫蘭想到那幾顆從田裡新摘的青菜就有點流口水。
“哦,好吧,最好再帶兩跟大骨頭來。”高競笑著說。
掛上電話後,莫蘭心情愉快,雖然他的新居也很破,而且還是租的房子,但是想到從今以後他可以離開那個霉窩,開始重新生活,她就從心底里為他感到高興,看他心情那麼好,她知道他一定也是這麼想的,他一定也很想擺脫過去的陰影吧。
她決定趁父母還沒回家,先去高競的新居看看,順便也幫他整理一下房間,再買上兩支鮮花插上,喬遷之喜,就是要添點喜氣。
她主意打定後,便興高采烈地出發了。
她一進門,就看見高競的那兩個大旅行袋隨隨便便地丟在床邊,一個旅行袋拉鏈大開,裡面的東西已經被拿空了,看起來他已經將一部分衣物放進了柜子,另一個旅行袋還沒打開。
莫蘭很高興地看見,他的床上放著她前幾天為他特意挑選的一條淡綠色毯子,上面還有個明顯的壓痕,這傢伙,剛剛肯定太高興,把臉壓在上面睡過一會兒了,真像個小孩子。
莫蘭打開窗,便開始掃地除塵,她在家裡從來不做這些家務,是愛情把她變成了一個勞動模範,想想真懊喪,好在這裡只有一個房間,家具也簡單,只要掃個地就行了。她找來一把禿頭掃帚開始大大咧咧地掃起地來,她真討厭幹這活,但如果她不掃地,他可能要等到周末有空才會想起這事,他好像根本不在乎在骯髒的地板,也根本看不見,可是她看見了,還看不下去。所以她就只能認命。
她帶著幾分不耐煩,懶懶地拉開床單想掃床底下,卻意外地發現,原本空空如也的床底下,現在在角落裡藏著兩個不大不小的紙板箱,她很肯定之前從沒見過它們,所以一定是高競今天才帶過來的,上次她去他家幫忙整理東西,他也沒有拿出來過,看來裡面一定有秘密。會不會裡面放著以前別人寫給他的情書?莫蘭想到這裡,她好奇心大增,她迫不及待地把紙板箱從床底下拉出來,打開一看,果然發現裡面放著他歷年獲得的獎狀、畢業證書、還有一些已經泛黃的賀年卡、信件和工作筆記本。
她抽出幾張賀年卡,發現都是十幾年前他上學的時候,別人寄給他的,有一張還好似情書,內容是,“在雲淡風清的日子裡,我們相遇又相識,在花開花落的季節,我在樹下等你。”下面的署名是,小元。莫蘭笑了笑,估計,這就是他自稱是情書的東西,想到他提到賀年卡的時候那既得意又害羞的表情,她就想笑。其他的幾張賀年卡都是他的同學寄來的,沒有什麼特別的。
她又拿出他的獎狀和畢業證書看起來,看高競過去的照片真有趣,在那些畢業證書上,他一本正經地面對鏡頭,看上去都嚴肅得離譜,還板著臉,好像跟誰有仇似的。
她放下畢業,又接著拿出幾本筆記本,她發現那都是他歷年的工作記錄,大部分封面上都標著年份,只有一本,破舊的封面上,只寫了一個字,“我”。她翻出一看,裡面的一句話馬上把她嚇了一跳,那句話是:
今天蘭告訴我她要結婚了,我像吞了一口碎玻璃。痛。
作者: 甜蜜的牛虻 回復日期:2007-12-13 10:48:00
啊
作者: 鬼馬星 回復日期:2007-12-13 10:50:00
原來標註著“我”字筆記本,是高競的日記。這本日記本跟其他的工作筆記本一模一樣,如果不仔細看,根本看不出有什麼特別,裡面的大部分內容都沒有日期和標題,有的只是一大段文字,或者只有一句話。莫蘭覺得,他好像是在工作之餘,隨便寫下了自己的感受。
她好奇地捧起日記看了起來。她發現了冷小慧的名字:
冷小慧跟我有了關係,終於好像有個人願意對我好了,她為我燒飯和洗衣服。只可惜我不喜歡她,我不想碰她,她的皮膚有股藥味,如果她只是給我燒燒飯,跟我說說話就好了。但我知道,她要的更多。
被人疼的感覺不錯,有人抱你還問你今天好不好,而且她的體溫也給了我一些安慰,我感激她。但我不愛她。
我發現她在我家,我更寂寞,我好像連自由也失去了。
她繼續看下去:
今天30歲生日,我一個人過。
一個人去吃了碗麵條,大排面,又加了個荷包蛋。味道還好。
高潔考試,沒有來電話,我的生日總是趕上她考試,倒霉。
我回家後喝了一瓶啤酒就睡了。忽然想到蘭,很想給她打電話,但是想想又算了,她結婚了,不應該打。她也沒來電話。她不記得我了。
我喝完酒就睡了,然後自己跟自己幹了一場,腦袋麻了幾秒鐘,但沒有快樂,只有傷心,代價是,我後半夜沒睡,起來洗衣服。洗完已經兩點多了。洗衣服的時候,覺得自己活得像條野狗,既沒樂趣也沒尊嚴。
人生真淒涼,我什麼都是一個人,一個人回家,一個人過生日,一個人吃飯,一個人睡覺,什麼事都一個人。傷心。
我想到了死,把槍拿出來看了兩遍,又放回去了。高潔20歲,我怎麼也要撐到她畢業找到工作再說。我死了她要自己去找學費,大學學費很貴,而且她還要考很多證書。
我很想去買個洋娃娃,取名叫小莫蘭,每天回來跟她說說話。不過想想也算了,說話也是我一個人說,娃娃不會回答我。
莫蘭今天逗了我。我知道她怎麼想,她離婚了,心裡恨我,她想整我。
她摸了我的臉,還嘴湊到我耳邊說話,還靠在我身上。我難過。
我喜歡她靠近我,但不喜歡被人耍。
我佩服那些可以玩弄感情的人,因為怎麼我都做不到。我有點恨她了。今天我吃飯的時候,她打來電話,叫我去一個很遠的地方幫她買東西,下大雨,我趕過去,沒有這家店,她後來說她記錯了。
我淋了雨回來。屋子真冷啊,飯也涼了。我沒胃口,心裡難過,就睡了。
後半夜醒過來想喝口水,發現忘了燒。
最近莫蘭一直在整我。
想告訴她,不是我讓高潔乾的,不是我,但是我沒機會說,她也不會聽。她最近一直朝我假笑,經常逗我,耍我,一會兒好像很喜歡我,一會兒又好像很討厭我。我喜歡她,但她這樣對我受不了。忽然發現,沒有人真的喜歡我,大家都揪住我的錯不放,不管是不是我的錯,都壓在我頭上,我活著好像就是贖罪,真累。這種累,睡覺也解決不了。
發現寫日記的好處是,寫出來,心裡就好受點,這樣也不用跟別人說了。我也沒人可以說,以後把日記燒了,就一了百了。
我希望,莫蘭不要在耍我了,如果不喜歡我,就不要給我希望。
我一直盼望跟她在一起,真的有機會了,她卻那麼恨我。痛。
我32歲了,還沒有唱過一次卡拉ok。
說出去人家不信,所以我不說了,只在這裡寫寫。
以前同事也叫我去,我都拒絕了,因為我知道他們唱完卡拉ok就要去酒吧,然後AA制,每個人都要付一百多塊,我沒辦法負擔這開銷,而且我也擔心這會變成一種習慣。所以每次叫我,我都說有事。
其實我也喜歡聽音樂。
好多年前的有一天,我站在馬路上聽到後面的磁帶店在放張學友的歌,很感動,好像有隻手在摸我的心。於是,我走進去買下了那盤磁帶,9.8元。我決定學會那首歌。那個月發工資的時候,我咬牙買了個隨身聽,嶄新的,牌子是索尼,454元,那是我上班以來給自己買的最貴的東西,我很愛惜它。回家後就聽了張學友。那時候我大概28歲。年紀不小了,但是我沒什麼朋友,愛好也很單一,愛好和友誼都是需要錢支撐的,我沒有錢,所以只能這樣。我沒什麼很高的要求,孤單就孤單,像這樣,在家聽首喜歡的歌,我也很開心。
我喜歡張學友,他看上去誠實善良,還開朗。
可是,那個周末高潔回家來,她上大學一年級,看見了我的隨聲聽,她說要學英語,也想買一個。她學英語重要,我少聽些音樂也沒關係。我把隨時聽給她了,心裡有點捨不得。她上學去後,我把張學友的磁帶拿出來又看了看就放回去了,我終究沒學會那隻歌。那是好幾年前的事了,高潔結婚後,也沒把隨身聽還給我,有一次我無意中提起,她說壞了,後來就扔掉了。我不高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