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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麗的臉有些僵硬。

    “根據六月大樓構造,如果貓女要行竊的話,有兩條線路可以爬上去,要麼從03室旁邊的空調管子爬上去,要麼從02室旁邊的空調管子爬上去。我也查過盜竊清單,上面很明顯地體現了一個規律,同一天,她不會通過不同的路線爬上同一幢樓,比如,18號盜竊的都是03室,14號盜竊的都是02室。當然,她也不可能從03室騰空跳到04室,除非她會飛,所以,如果她去了1003室的張月紅家的話,她必然會沿著這條路線光顧這棟樓的其它03室,但是那天她留下便條說,她要去10樓以上,可她的包是空的,她沒來得及偷別的人家就跌死了。所以她的偷竊必定是從你家或是張月紅家開始的。”

    馬麗的臉色變得很難看。

    莫蘭故意停頓了一下後繼續說:“那天早上我在健身房碰到林琪,她目不轉睛地看著對面的高樓,我記得那裡有個工人在清潔牆面,我起初以為她只是在發呆,後來才終於明白她當時在想什麼了。她看著那個工人,心裡在想,那個帶繩子的工人都只能沿著直線上上下下,更何況是沒有任保護措施的妹妹?於是她茅塞頓開,忽然意識到,你才是最大的嫌疑人。”

    “既然她已經有了更大的目標,她自然沒必要再去董斌家了,他在1001室,她的妹妹完全沒可能去他家,除非她掉下去的時候,還能控制自己,並且她的技藝真的很高超,但這無從知曉。” 莫蘭稍稍停頓,用輕鬆的口吻說道,“本來我也沒想到,但那天我家的帳單突然提醒了我。”

    馬麗沉默良久,莫蘭幾乎能夠透視她的大腦,它一定在飛速地運轉,以找到缺口。

    “也不見得”過了一會兒,馬麗冷笑道,現在她的樣子象極了《本能》里的莎郎斯通,“就算她是沿著03室往上爬,那她也可能爬到我的樓上去,林琪憑什麼認為,我就一定是那個兇手呢?”

    “是不能肯定。”莫蘭道,“她只是非常,非常地懷疑你。所以她才會穿著黑貓緊身衣去乘電梯。你知道她要幹什麼嗎?”

    馬麗皺起了眉頭。

    “一方面是試探。一方面是找標記。她原計劃是乘電梯至頂樓,然後從頂樓沿著03室的外窗往下爬,順便找那個標記,結果她在你的窗外發現了標記。就是這個小貓臉。很好認。”莫蘭指指餐巾紙上的圖章印。

    馬麗冷哼了一聲,但沒有說話。莫蘭看見她的額頭上冒出星星點點的汗水。

    “那天晚上,她是帶著試探和復仇的雙重目的去六月大樓的。她也許本來是想殺死你的,但她也意識到可能會有危險,所以為了不讓你逍遙法外,她故意在兇手的房間裡留下了兇手殺她的證據,那就是風衣和口紅。”

    “她知道你什麼時候下班,她故意趁你還沒到家的時候,潛入你家,可是那天你可能比平時稍稍早了一點趕到家,她剛剛把東西都放好,你就回來了。我猜你猛一下子看見她的時候,一定嚇得露了陷,她要的就是這最真實的第一反應。接著你們發生了什麼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你發狂地打起人來,力氣大得驚人,林琪根本不是你的對手,而且之前她可能還跟別人搏鬥過,所以,最後輸得只能是她。”

    “哼!”馬麗冷笑一聲,她的臉已經因焦慮而變黑了。

    莫蘭沒有理會她,繼續說道:

    “回到剛剛那個問題,為什麼林琪要穿著那件白色GUCCI風衣去六月大樓。我一直在想,口紅還可以,但風衣太大了,不容易藏。如果她是故意要留下證據的話,那不是明擺著會失敗嗎?兇手很快就會發現那件風衣,並且很快就會銷毀它,不是媽?”

    馬麗的表情緊張而認真。

    “那麼是什麼樣的兇手才會看見這件風衣的時候就當作沒看見呢?理由只有一個,兇手也有一件一模一樣的風衣,她看見它的時候,以為是自己的,所以才會不注意它。”莫蘭停頓了一下,“那又是什麼樣的人會買同樣的衣服呢?當然是女人。雖然大了兩號,但仍然是女裝。我一開始沒想到兇手會是女人,我以為林琪穿著風衣去只是因為看到那三個男人的家裡也有相同的一件,但我沒找到,後來我才想到,如果兇手是女人,其實更合理。那麼林琪又是怎麼知道這個女人有一件這樣的衣服呢,很簡單,她看見她穿過,也或許她們一起逛街的時候,她看著這個女人買的。我知道你們曾經一起逛街。”

    “我猜她會把這件風衣放在你家比較顯眼的地方,你家有衣架嗎?”

    馬麗沒有回答,但她的眼神已經告訴莫蘭,她家確實有個衣架。

    “每天需要換行頭的女人,衣架上通常都會層層疊疊掛很多衣服,所以你很難注意到掛在最裡面的是什麼,所以我猜她應該就是把風衣掛在最裡面,這樣你就只能看到下擺露出的一角,這會讓你產生一個模糊的印象,認為那就是你的白風衣。你才沒工夫去確認呢,因為現在穿風衣太熱了。那麼你自己的風衣在哪兒呢,我想林琪幫你收起來了,她會把它塞在你家某個不惹人注意的角落裡。你就象大多數忙於工作的人一樣,沒有時間每天對房間進行大掃除,所以要想在你家藏一樣東西,又不引起你的注意,易如反掌。她辦到了。”

    “之所以你不知道她穿了風衣,是因為你看見她的時候,她已經把風衣藏好了。因此你家應該有兩件風衣,而你認為你看見的那件就是你的風衣。可以去你家看看嗎?”

    馬麗目瞪口呆地注視著她,沒有接口。

    “至於口紅。你發現它了,是嗎?”莫蘭朝她微笑,“並且乘王俊不注意,丟在了他的口袋裡,而他呢,這個糊塗蟲以為是自己的女朋友放在那裡的,所以又把它隨手扔在盥洗室里,結果被警察查個正著。”

    “這只是你的猜想。你沒有證據。”過了一會兒,她終於艱難地開口。

    “我們去過關懷家園,見了你兒子。他退學後,你就把他送到了那裡,你在家屬登記簿上並沒有隱藏你的真名。”莫蘭平靜地說。

    馬麗的臉驟然僵成一塊。

    “我一開始就覺得奇怪,一個要自殺的人何必要穿上出門的才穿的扣帶涼鞋?還打扮得那麼扎眼?其實她是去你家作客的,當然跟她約會的不是你,是你兒子。那天晚上,他約張月紅見面,可是你回來了,你回來的時候,張月紅已經醉了,你暴打了你的兒子,隨後把張月紅扔出了窗外……”莫蘭注視著馬麗結實的胳膊說道

    “夠了!”她怒目元睜地拍案而起,“他是一個瘋子!他說的話,全是狗屁!瘋話!”

    “不,他不瘋,他一開始還企圖替你頂罪,他說是他把張月紅扔下去的。”

    “你說什麼?”馬麗的聲音發抖,跌坐下來。

    莫蘭沒有給她喘息的機會。

    “我也知道你為什麼要毒死王俊,其實,你是最容易毒死他的人,他在你這裡吃的飯,雖然他吃的那份麻辣雞翅飯口味很重,下毒很方便,但你找到了更隱蔽的下毒方法。你了解王俊,他經常來你這裡吃飯,你知道他喜歡把牙籤咬在嘴裡嚼來嚼去,於是你就把毒下在牙籤里。這有兩個好處,一,不容易引起王俊的注意,如果他對牙籤上的怪味提出疑問,你只要解釋說是因為消毒才會有味就行了,這很好糊弄,而且我相信,象他那麼粗心的人也不會問起這種事。二,牙籤不容易引起警方的注意,他們一般會對碗筷飯菜更留意。三、牙籤更容易銷毀。王俊離開後你只要把他咬過的牙籤統統扔掉就可以了,牙籤太小了,誰也不會注意到的。但是,這裡有一件事你不知道。”莫蘭停了一下,她很高興地發現馬麗正緊張地注視著她,等她講下去。

    “你不知道王俊吃完飯後,還放了幾根牙籤在口袋裡,他一邊走,一邊剔牙,這也許是他的另一個壞習慣,誰知道呢。反正它們就在他口袋裡,一開始,警方也沒注意到它們,但是後來當我告訴他們,王俊跟我吃飯的時候,曾經把牙籤咬在嘴裡後,他們就查了那牙籤,結果怎麼樣,陽性,毒藥成分跟毒死王俊的一模一樣。牙籤是從你這裡帶出去的。除了你,沒有人有機會下毒。”莫蘭目不轉睛地看著馬麗,“至於你為什麼要殺她,我也知道,就是因為那天中午我在跟王俊一起吃飯的時候,我說他總是給張月紅介紹客人,這話讓你無意中聽到了,於是你想到,有可能你的兒子,就是王俊介紹給張月紅的,所以……”

    “就是他!”馬麗粗魯地打斷了莫蘭的話。

    莫蘭不說話了,只是凝視著馬麗。

    她們兩個都知道,這句話一出口,就代表她已經承認了。莫蘭暗暗舒了一口氣。

    接著是,長時間的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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