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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奇怪。你別忘了林琪還有個哥哥,她老媽很可能重男輕女。”

    “還有一點,”莫蘭從喬納給她的文件袋裡抽出林琪的戶籍複印件,“林國棟出生於1940年,而韓音出生於1960年,他們兩個之間足足差了20歲,1982年他們結婚時,韓音不過是個22歲的年輕姑娘,而林過棟已經是個42歲的中年人了,而且他還結過一次婚,當時正病退在家。你不覺得奇怪嗎?韓音又不是嫁不出去,她為什麼要嫁給他?”

    “林琪有沒有養貓?”喬納打岔問道。

    “我沒看到。”莫蘭搖了搖頭,繼續剛才的話題“她為什麼要嫁給他?”

    “發神經唄,或者是因為一時衝動,也可能林老漢在‘那方面’很厲害吧,”喬納歪著嘴jian笑道,“反正總有讓她投懷送抱的理由。”

    “別逗了,她看上去根本不是那種會被愛情或是性打動的女人,倒更象是買賣婚姻的女主角,不過做買賣的是她自己。她看上去很有主見。”  

    “戶籍資料里有那麼多內容嗎?”喬納懷疑地看著她。

    “我讓我在民政局工作的朋友幫忙查了他們的結婚記錄。”莫蘭坦言。

    “但這又能說明什麼呢?如今老夫少妻正常得很。”

    “如今是沒什麼了不起,但在1982年,連自願同居都會被抓起來的年代,年輕女孩嫁給病怏怏的半老頭是會遭人非議的。所以,如果沒有特殊的理由,她不會嫁給他,因為她要付出的代價太大了,這不符合她的性格。

    “即便如此,那又怎樣?”

    莫蘭頓了一頓才說,“我想她跟那個男人之間一定有一樁交易。”

    “交易?”

    “她不得不這麼做。”

    “你究竟想說什麼!”喬納一臉好奇地朝她吼道。

    “她懷孕了,不得不找個男人嫁掉,否則她的臉就丟大了。我查過他們結婚登記,他們登記的日期是1982年3月結婚的,而林琪的哥哥林志忠出生年月是1982年12月,他顯然是個早產兒。”  

    “所以呢?”喬納似乎已經猜出她的弦外之音。

    “所以,林志忠很可能是韓音跟別人生的私生子。為了遮醜,她不得不嫁給比自己大20歲的林國棟,她根本不喜歡這個男人,雖然為他生了女兒,但為了報復這個男人,她就對這個女兒不聞不問。”莫蘭頓了一頓,才把自己真正想法說出來,“也許她還不止生了一個女兒,她生的是一對雙胞胎,為了以後少一個女兒跟她的兒子爭財產,所以她只給一個女兒報戶口。另一個孩子就是那個貓女。”

    喬納瞧著莫蘭半晌,啞著嗓子笑了起來。

    “不知道高競聽到你今天的這番高論會有什麼感覺。”喬納說。

    “他會問我要證據。”莫蘭泄氣地說。

    “貓女的屍體已經被火化了。沒法提供證據。”

    就算屍體還在,韓音也不會肯去做親子鑑定的,莫蘭想,有哪個傻瓜會願意主動為自己多年前的醜事提供證據呢,而且她自己也說不清,韓音有兩個私生女究竟跟林琪的案子有什麼關係。

    4.喬納的情報  

    雖然高競對自己掌握的線索諱言莫深,但喬納還是很快就從高競的下屬那裡打聽到了林琪墜樓案的最新進展。

    莫蘭得到的情報是,當晚12點半左右,林琪從住處上了一輛計程車,大約半小時後,她到達六月大樓的門口。出租司機對她的印象深刻,因為她的裝束很奇怪,白色風衣裡面套著一件連體的黑色緊身衣,他問她是不是要去參加化妝舞會,她沒有否認,到達目的地後,她慡快地多付了兩元車費就下車了。

    由於她坐在駕駛座的旁邊,臉一直正對著前方,而且大半個頭都被罩在黑色緊身衣的頭套里,所以司機沒法看清她的臉,但他說,她曾從風衣口袋裡掏出口紅把玩了一陣,但沒有塗在唇上;他曾目送她進入大樓,他看見一根長長的黑尾巴從她白色風衣的下面露出來,這讓他覺得很好玩。

    (附:在林琪的墜樓現場,警方沒有發現她的風衣和口紅,因此警方判斷這些物品已被兇手處理,但在附近的垃圾桶內也沒有發現相關可疑物品。)

    有人看見林琪上了電梯。有一個住在10樓的居民跟她一同搭乘電梯,他說,他在9樓出了電梯,這時候電梯裡就只剩下林琪一個人。因此警方判斷,林琪的目的地應該在10樓以上,於是馬上派人尋找10樓以上的目擊者。但詢問了一遍,警方的收穫不大,有一名住在10樓的居民說,他曾經在樓道里看見白影一閃而過;另有一名10樓的住戶稱,在午夜12點左右,他聽到隔壁有人開窗的聲音,但他不知道是從哪個方向傳來的。  

    但後來警方拿著林琪的生活照(據說是從林琪家找到的)挨家挨戶地詢問六月大樓的居民,卻有了驚人的發現。有好幾個人都說曾經在附近見過她,有一個人還坦白自己曾經跟她說過話。最後經過總結,警方的注意力集中在三個人身上。

    有證據表明林琪跟六月大樓的三個人有過較深的接觸。他們分別是1001室的董斌,1104室的王俊以及1202室的張重義

    一位住在底樓的居民說,他曾經看見林琪跟王俊走進上了同一部計程車,她面帶微笑,神態嬌媚,還有人看見林琪跟董斌在書報攤邊說話,他們的談話至少進行了一刻鐘,因為目擊者在報亭旁邊的銀行取錢,大約花了20分鐘,當他走出銀行的時候,他們的談話仍在繼續;另外,據張重義的鄰居說,林琪去過他家,她去的時候他恰巧不在,她在門口等了足有半小時,張重義回來後,兩人一起進屋,看上去他們關係親密,象男女朋友,因為“她進屋時,張重義在背後扶著她的腰”。

    三個都是單身男人,都住在10樓以上,所以警方認為那天晚上林琪搭電梯上了10樓,必然是去找其中之一。根據法醫鑑定結果,林琪身上有多處淤傷,臉上曾遭受重擊,根據出拳的力度判斷,不大可能是女性所為。所以警方已經鎖定兇手是三者之一。  

    經過幾天的調查,警方很快就摸清了三名嫌疑人的大致情況。

    董斌:27歲,在一家流行雜誌當美術編輯,未婚,女朋友在同一家雜誌社的GG部供職,兩個人戀愛2年,感情穩定,準備年底完婚。董斌對自己被問及與林琪的關係十分吃驚。

    以下他的原話被警方記錄在案。

    “不錯,我見過這個女人,她就是那個跳樓的女人嗎?哇,真是沒想到。那天上午我10點才起床,等我下樓的時候,屍體早就被清理掉了,我只聽到樓下有很多人在議論這件事,可是不知道就是她,真是太SHOCK(震驚)了!”

    “對,我們是聊過一次,就在我們那裡的書報亭,她起先向我問路,她問我知不知道七月大樓在哪裡。我說這裡只有六月大樓,沒有七月大樓,我想她大概是搞錯了,其實她要找的就是六月大樓。隨後她就拿出一張紙條來給我看,她說那是別人寫給她的地址,她要去找上面寫的這個人,我很驚訝地發現,那紙條上的姓名居然跟我同名,而且那地址略有差別,我在1004室,而上面卻寫著1204室,我馬上懷疑她要找的人就是我。於是我老實地向她承認我就叫董斌,她顯得很驚訝,隨後她就問我是不是在雜誌社當美編,我說是的,於是我們就聊了起來。她說她想做一本關於健身的書,有個雜誌社朋友向她推薦了我,她掏出一張名片給我看,但我沒什麼印象,其實我也不太在意這些,因為干我們這行的,經常有朋友介紹私活過來,不認識的人接觸一次也就認識了。”  

    “我們在馬路上聊了一會兒,我不記得有多久了,大約超過10分鐘,她後來提出要去我家看我做的樣稿,但我對她說,我的電腦出了毛病,可能要過段時間才能修好,她顯得有些遺憾,但她並沒有在意,接著她跟我說了她對書的要求,坦白說,她要求不高,但開的價卻很高,所以我同意為她效勞。我們約好等我的電腦修好後聯繫。”

    “是的,出事的前一天,我們見過面。我的電腦修好了,我約她出來見面,我們在咖啡館聊了幾句,約好第二天到我家去看樣稿。但是我後來打電話給她,她說自己很忙,我想她可能改變主意了,所以我再也沒有跟她聯繫。”

    王俊:25歲,一家體用用品網站的創辦人,未婚,女朋友是大學同學,兩人戀愛三年,本打算今年結婚,但因為女方父親突然病逝,所以婚禮改在明年舉行。兩人感情不太穩定,經常吵架,但一直沒有分手。王俊起先迴避自己跟林琪的關係,但後來經過高競的高壓詢問,他終於還是說了實話。

    “我不知道她叫林琪,但我確實認識她,我們就是在附近的酒吧認識的,當時我跟我的女朋友在酒吧里吵了一架,我那女人用酒澆了我一臉,我氣得七竅生煙,她正好坐在我旁邊,遞了張紙巾給我,我們因此就認識了。我當時心情很糟,一心只想甩了我的女朋友,再說,她長得也確實不錯,所以我們就聊了起來,後來還一起到另一家酒吧喝了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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