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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許她用過他們幾個女朋友的口紅,所以才會在上面留下她的指紋。”

    “根據他們的證詞,她沒在他們任何一個家裡化過妝,因此在他們任何一個家裡都不應該出現帶有林琪指紋的口紅。”高競用律師的口吻說。

    “我知道你的意思。撇開董斌不說,如果林琪的口紅掉在王俊和張重義家裡,那只能說明林琪並不象他們說的只去過一次。這另外一次,很可能就是案發那天,因為有人證明,那天她手裡有一枝口紅。”

    “不錯。”

    “這支口紅究竟在誰那裡?”莫蘭忍不住好奇地問。

    “跟你有關係嗎?” 高競假模假樣地向侍者要胡椒,並且開始切牛排。

    她不得不承認,這次她可能真的是輸給高競了。但看見高競那副高深莫測,不可一世的表情,她又一肚子不服氣。

    “找到口紅有什麼了不起,有本事找到別的。”她忍不住挑釁道。

    “別的?”  

    莫蘭朝他微微一笑。

    “難道你不止是在找口紅?”他地瞄了她一眼問道。

    “我在找風衣。”

    林琪進入大樓的時候,穿了一件白色風衣。

    難道兇手會留下這麼大的證據讓你去找嗎?高競的表情很明顯是想說這句話,但他忍住了。

    “找到了嗎?”高競一邊低頭繼續切牛排,一邊帶著嘲諷的微笑問。

    “沒有。”莫蘭稍稍猶豫了一下才回答。

    “哦。”他頗有幽默地嘆息了一聲。

    一陣沉默過後,莫蘭再度問道:“口紅究竟在誰那裡?”

    他們兩個人對視了兩秒鐘。

    “老規矩,如何?”莫蘭提議。

    高競沒反對,於是莫蘭問馬麗要來了筆和紙,並快速在紙上寫下一個字,那是兇手的姓,這是他們的老遊戲了。寫完後,她把紙條丟在高競面前。  

    高競打開紙條看過一眼後隨即用打火機點著了。他沒有否認。

    她猜對了,是王俊,畢竟三個人中,他看上去最馬虎,如果林琪的口紅掉在他那裡,他有九成九不會注意。

    可是,她立刻想到一個問題。

    “如果你在他那裡找到口紅,為什麼不馬上逮捕他?”她對此十分困惑。

    高競切牛排的動作遲緩了下來。

    “他有不在場證明。”過了一會兒,高競道。

    “不在場證明?拜託,那是半夜,他的不在場證明究竟是什麼?”

    “有人證明他在酒吧一直玩到半夜三點才回去。不過據我所知,那個證人跟他好得可以穿一條褲子,所他以完全可能作偽證。更何況,門口的監視器又壞了,什麼都無法證明。” 高競的眼睛死死盯著眼前的那塊牛排,好像那就是王俊的證人,接著他冷笑著切下一塊塞進嘴裡。

    10.意外的發現

    莫蘭向來不喜歡理東西,而且這幾天總是忙忙碌碌的,既要去糾纏林琪案子的嫌疑人和關係人,又要趕著寫美食雜誌的健康專欄,(編輯已經催了好幾次了,實在不好意思再拖)所以林琪的箱子自從被她搬回來後,就一直堆在客廳的角落裡,她至今都沒有仔細查看過。  

    這天跟高競分手後,她打算回家後利用晚上的時間好好將箱子裡的東西整理一番,可打開門發現,有人已經搶在了她的前頭。她看見警察局的高級檔案員喬納穿著深綠色長褂,戴著手套,套著鞋套,開著空調,正坐地板上,將林琪箱子裡的東西一一拿出來。

    “哇,你終於出馬了。”莫蘭欣喜地說,她想,有身為檔案員的喬納出馬,還有什麼好擔心的,那些東西很快就能整理好。

    “還不是因為你太懶!”喬納用她的啞嗓門咆哮道。

    莫蘭不理會喬納的粗魯,她踢掉鞋子,徑直走進屋,把自己和手提包一起扔在軟綿綿的布藝沙發上。

    “今天真累死我了。”她一邊嘆息著,一邊肆無忌憚地張開四肢伸了一個誇張的懶腰。

    “你在忙什麼?整天都不在。”喬納問道。

    “我剛剛跟高競一起吃了晚飯,聽他說了一大通。”

    “他跟你說了什麼?”

    “他好像已經找到了兇手。”  

    高競的話仍縈繞在莫蘭的耳邊,他的意思很明確,帶有林琪指紋的口紅是在王俊家裡找到的,那說明王俊的嫌疑非常非常大,至於有人證實案發當晚他在酒吧一直玩到三點才回去,這個證明根本就不可靠,因為那個證人是王俊的朋友。而且三點的時候,林琪的屍體早被運走,連看熱鬧的人也都走散了,自然不可能有人看到他進出大樓,更何況門口的那個監視器恰好又壞了。

    但是,難道真的是他嗎?風衣根本不在他那裡。

    “口紅是不是?我已經知道了,檢驗科的小王告訴我的。”喬納頭也不抬地回答,順手將林琪的照相簿扔到一邊。

    “可是那個人有不在場證明。”

    “也可能是偽造的。”

    “會嗎?”

    “要不就不是他。”喬納無所謂地說。

    是啊,要不就不是他,但不是他,又會是誰呢?另外兩個人那裡既沒有口紅也沒有風衣,而且搞不好另外兩個人也有鐵一般的不在場證明。

    真是個難纏的案子!莫蘭不禁嘆了一口氣。現在她倒真希望高競能立刻打電話告訴她,王俊的證人的確是在做偽證,那樣她就不必再費腦筋了。但是,她知道這是在痴心妄想,她太了解高競了,就算那個人真的承認自己是在做偽證,高竟也不會馬上告訴她,按照他的個性,他會等到一切都塵埃落定之後,才得意洋洋地最後向她宣布,這樣就能用他的高明來襯托她的弱智,他是時時刻刻都想證明這一點的,這就是高競,領地觀念高於一切的野獸派刑警。指望他?還是算了吧!  

    一陣疲倦向莫蘭襲來,她打著哈欠撲通一聲坐到喬納旁邊的地板上。

    “親愛的,你做到什麼程度了?”她問喬納。

    “親愛的,我剛回來。”

    莫蘭抬頭看了看鐘,9點半,喬納的確很可能才回家不久。這樣的話,看來一切還得靠她自己,因為這可不是警察局的檔案,喬納根本不清楚從哪裡開始,應該找什麼,哪些東西應該歸在一起,如果全部交給喬納的話,有用的東西可能都會被當成垃圾扔掉。

    望著眼前裝得滿滿的三個箱子,莫蘭有種不祥的預感,看來今晚又得熬夜了。

    她決定整理工作就從那個綠色紙板箱開始,因為它最大,東西也裝得最滿。她想看看林琪究竟在那裡面裝了些什麼寶貝,便把箱子內的物品一古腦兒統統倒在地上,地板上立刻堆起了一座小山。

    “喂,喂,喂,你是整理東西,還是搗亂?”喬納立刻提出了抗議。

    “我只是想幹得更快一點。”莫蘭一邊回答喬納,一邊清點箱子裡的東西。

    洋娃娃、內衣、亞麻裙、隨聲聽……  

    等等,怎麼有點眼熟?莫蘭的腦子裡閃過一個念頭,她沒有遲疑,立刻起身走進自己的房間,從抽屜里拿出喬納帶回來的那個裝有三年前舊案的文件袋,她從裡面找到那張六月大樓的被盜清單。

    沒錯,就是這些東西,洋娃娃、內衣、亞麻裙、隨身聽……

    接著莫蘭不顧喬納的反對,把另外兩個箱子裡的東西也統統倒在了地上,瞬間,她們兩個就象置身在垃圾場裡。

    “我的媽,你究竟想幹什麼?!”喬納氣得大叫。

    “安靜點!我馬上就告訴你,我要幹什麼!”莫蘭也大叫了一聲。

    喬納不說話了,只是狠狠地瞪了她一眼。

    莫蘭很快發現,其實三個箱子中的物品早就被整理過了,它們大致可分為兩類,一類是林琪的私人物品,另一類應該就是贓物。警方清單中的被盜物資很多出現在這三個箱子中,小鴨公仔以及索尼隨身聽給莫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除了這些以外,那裡面還有各式各樣的裙子和鞋子,如果全部陳列出來的話,足可以開一家像樣的少女服飾店。而在林琪的私人物品中,除了那本舊照相簿外,一本封面印有小貓面孔的可撕型便箋簿和一個漂亮的銀相架引起了她的注意。  

    便箋簿顯然是小孩子用的那種,每頁的左下角都印了一個可愛的藍色卡通貓臉,裡面大部分便箋都已被撕掉,只有最上面的那張有字,上面的語句令人費解:

    “恭祝平安歸來!晚上見!我會給你帶禮物!是你一直想要的!”

    “今天的目標,六,10。”(在後面加了一個向上的箭頭。)

    “我們是一家人,一家人就是象,哈哈”(這行字後面蓋了三個藍色的貓臉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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