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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然是我買的啊。”明明轉頭瞥了阿華一眼,很奇怪對方怎麼會有這麼多愚蠢的問題。

    阿華搖搖頭,離開了廚房。他把客廳里的窗簾拉開,站在窗後向屋外看去。這裡是整幢大樓的最高層,所以阿華的目光可以看得很遠,他喜歡這樣的感覺。

    很多事情必須要去解決,而居高臨下地眺望這座城市時,他便有一種掌控全局的優越感,這使得他無論在怎樣的壓力和困境中都能爆發出最頑強的戰鬥力來。

    隨著一陣踢踢塌塌的腳步聲,明明也走出了廚房,她端著牛奶和雞蛋招呼阿華:“來吃早飯吧,嘗嘗我的手藝——”

    阿華的思路被打斷了,他也覺得自己需要些食物來補充一下空蕩蕩的肚子,於是便走到餐桌前坐好。

    “快吃吧。”明明把煎好的雞蛋推到阿華面前,同時臉上閃過一絲忐忑的表情,“哎呀,好久沒做過了,也不知道好不好吃。”

    阿華夾起一隻雞蛋囫圇吞進口裡,嚼了三兩下就咽下了肚子——味道倒還不錯。

    明明看著阿華狼吞虎咽的樣子,嘴角淺淺地笑了起來。  

    “你怎麼會做這些事情?”阿華忽然問道。

    明明歪了歪腦袋反問:“哪些事?”

    “做飯、洗衣服、收拾房間……”

    “這些都是女孩應該會做的呀。”

    “我以為你們這些女孩會不一樣,你們應該不喜歡做家務,是那種……”阿華說了一半停住了,似乎不知該怎樣用詞才比較妥當。

    “好吃懶做是嗎?”明明幫對方把話接了下去。

    阿華不置可否,抓起一盒牛奶,自顧自地打開喝起來。

    “你有這種想法並不奇怪……”明明嘆了口氣說道,“可是我並不是你想的那種女孩,我做這一行是迫不得已的,我有一個弟弟……”

    “別說了。”阿華搖手打斷了對方,“我知道你們每個人都能講出好幾個令人痛心的故事。”  

    明明鬱悶地咬著嘴唇:“別的女孩都是編出來的,可我的故事是真的。”

    阿華無所謂地搖搖頭:“真的假的對我來說都沒有意義,因為根本不在乎這些。”說話間他的目光忽然直愣愣停在了明明的胸前。

    明明一窘:“你幹什麼?”垂下頭來看時才知道是自己想歪了。她仍然穿著阿華的襯衫,現在胸口處多了一塊大大的油漬。

    “不好意思……”女孩歉意地抓著頭髮,“家裡沒找到圍裙……”

    阿華無奈地苦笑著:“這件襯衫一千多塊,現在被你拿來當工作服。”

    “我的衣服都在酒店宿舍里呢。”明明嘟著嘴為自己辯解道。

    阿華盯著明明看了一會,他的眼睛慢慢地眯了起來,腦子裡不知在想些什麼。

    “怎麼了?”明明被看得渾身不自在,而對方的目光里似乎閃動著一些寒光,更是讓女孩心中發毛。  

    “沒什麼。”阿華的思緒收了回來,淡淡說道,“一會我帶你上街,給你買兩身衣服。”

    明明露出欣喜的表情:“真的?”

    阿華點點頭,又道:“不過你得幫我做幾件事情。”

    明明滿口答應:“沒問題。”

    阿華挑起眉毛:“你不問問是什麼事情?”

    “那有什麼好問的。”明明撇嘴一笑,“你讓我做什麼我就做什麼。”

    阿華半開玩笑般說道:“如果我讓你殺人放火呢?”

    明明只是略微一愣,馬上又說:“那我也去。”

    這下輪到阿華愣住了:“為什麼?”

    “所有的人都說,華哥最是恩怨分明的人物。所以如果能幫到華哥,不管什麼事情,我都願意去做。”明明微笑著說道,“我想成為你的朋友,因為華哥從來不會虧待朋友。”  

    阿華便也露出了笑容——那是很少在他臉上出現的真誠而又善意的笑容。

    與此同時,在這座城市的另外一個角落裡,某個年輕的男子也剛剛醒來,他睡眼惺忪,神色慵懶,似乎尚未完全擺脫宿醉的酣意。

    於阿華的高檔公寓樓相比,男子居住的地方要寒磣了很多。這是胡同里的一間低矮平房,cháo濕而且簡陋,空氣中則瀰漫著一種消散不去的霉味。

    不過男子對這種窘迫的處境卻不以為意。他並不是一個貪圖眼前享受的人,他要憑藉自己的血汗去打拼出一片屬於個人的天地。

    他對自己很有信心,而且他覺得在眼前已經展開了一條充滿誘惑力的輝煌大道。

    三年前他和一幫同鄉來到這座城市的時候,沒人認識他,更沒人看得起他。他甚至沒有一個能讓人記得住的名字,只因在同鄉之間年齡排行第五,所以後來大家便簡稱他為“老五”。

    他當時為這樣的狀況感到深深的羞恥,他發誓要闖出自己的名號。三年過後他做到了,當很多人再次提到“老五”這兩個字的時候,敬畏已經取代了曾經的蔑然態度。

    大家都知道:老五是個狠角色。他不怕死,他敢和任何人拼命。  

    於是有人開始來找老五辦事,從最初壯場面,打群架之類的小活,到後來幫人討債、看場子,老五的名頭越闖越大。終於在一周之前,一個真正的大人物找到了他。

    孔德森,孔老闆——道上的兄弟對這個名字早已如雷貫耳。這個大人物專門擺下一桌酒席宴請老五和他的兄弟們。席上孔老闆不僅端出了好酒好菜,更重要的是,他還擺明了一個機會。

    這是一個令老五思來熱血沸騰的機會。如果把握住這個機會,他的人生或許將拉開嶄新的篇章。

    “你知道嗎?在十多年前我也沒有名字,大家都叫我‘孔老二’。可現在他們改口叫我孔老闆。老五兄弟,你如果跟著我,不用五年,這省城就是我們的天下。到時候你就不是老五了,所有的人看見你都得叫一聲,‘五哥’。”酒至半酣的時候,孔德森拍著老五的肩膀說道。

    老五便把自己面前滿杯白酒一飲而盡,然後他只說了一個字:“好!”

    在很多時候,越簡介的言辭正體現出越堅定的決心。老五已經完全沉醉於孔德森為他呈現出的美好前景,同時他相信自己也決不會令對方失望。  

    當然他也很清楚,出現在他面前的將會是一個怎樣可怕的對手。

    自老五到省城以來,他還從來沒聽說過有誰敢和華哥作對。不過越是以前沒人敢做的事情,真做起來豈不越是暢快?

    而且這個世界上又有誰是絕對碰不得的?就算是阿華的老闆鄧驊,最終不也斃命在如日中天之時?

    舊的勢力倒下去,也就意味著有新的勢力要站出來。如果錯過了這個機會,老五自己都無法原諒自己。

    況且阿華再厲害,他也只有一條命而已。從這一點上來說,老五覺得自己更具優勢。因為他至今仍住在低矮的貧民區里,孑然一人。所以他沒有任何牽掛。

    老五不拍死,他隨時都可以把自己的這條命拼出去。他相信阿華是無法做到這一點的。所以他便在這場爭鬥中捏住了一張令對方無法招架的底牌。

    當老五走進夢鄉樓的時候,他已經揣好那張底牌,做出了最壞的打算。所以他一點也不畏懼。即使當大名鼎鼎的阿華真的出現在他面前,他也能面不改色地喝著自己的啤酒,而對阿華送過來的白酒視而不見。

    老五知道:在江湖上闖蕩有些原則是不能觸碰的。他已經喝了孔德森的酒,如果他再喝下阿華的酒,那兩種美酒就會衝撞成致命的毒藥。這毒藥即使不會燃盡他的軀體,也會腐蝕掉他在道上的名聲。而一旦失去了名聲,他便只能再次回歸為遭人蔑視的角色。  

    所以老五便用冷冷的目光迎視著阿華,明確地傳達出無法動搖的敵意。

    阿華自罰了一杯酒,然後悄然退下。

    這件事被在場所有的弟兄看在眼裡,並且在短短半天的時間內便傳遍了省城。人們議論紛紛:一個叫做“老五”的年輕人拒絕了華哥的敬酒,難道省城江湖真的到了改朝換代的時刻?

    晚上老五離開夢鄉樓的時候,早已有些靈通的朋友在等著他。他們簇擁著老五,一定要請他痛快地喝一頓。後者也沒有推辭,他覺得這自己現在配得上這樣的待遇。

    老五喝得大醉,他甚至不記得自己是怎麼回到這間小屋的。也許是被那幫朋友送回來的?這裡的環境確實有些丟人,不過有什麼關係呢?屬於自己的輝煌時代已經在拉開序幕了。

    上午醒來之後,老五沒有立即起床。他懶懶地躺著,透過窗戶欣賞著戶外燦爛的陽光。同時他開始盤算該去哪裡先填一填肚子,因為一會又得對著一盤土豆絲耗上一整天呢。

    正思忖間,屋外忽然傳來了敲門的聲音。

    “誰啊?”老五悶聲悶氣地問了句,同時警惕地皺起了眉頭。他這個地方一般是不會有客人到訪的。  

    “送外賣的。”敲門的人在屋外答道,“有個朋友給您訂好了早餐,讓我們送過來。”

    老五鬆開眉頭,嘴角露出一絲笑意,暗想:肯定是做完請客的朋友吧?他們的心思倒是挺周到呢。於是他應了句:“稍等啊。”然後起身簡單地套了條褲子,赤膊著往門口走去。

    剛剛開春不就,余寒尤存。但老五習慣光著膀子。他喜歡展示自己強健的肌肉以及胳膊上紋著的那株蒼勁的青松。

    屋門打開之後,老五看見門口站著一個服務生打扮的小伙子。那小伙子看到老五,立刻把一個紙制的快餐袋遞送過來。

    老五伸手接過,同時漫不經心地問了句:“是什麼?”

    “是您最愛吃的。”小伙子笑嘻嘻地,言辭間還帶著些許神秘。

    老五看輪廓原以為是漢堡之類的東西,可接到手裡感覺硬硬的又不太像。他也懶得猜了,直接把袋子裡的東西倒了出來。卻見那東西圓圓的如拳頭般大小,卻是一隻灰不溜秋的土豆,表皮上還沾著泥巴,就像剛從地里挖出來的一樣。

    老五的臉色頓時沉了下來。“誰讓你送的?”他瞪著眼睛問道。

    “你不是最愛吃土豆嗎?現在給你送到家裡來,你怎麼還不高興了?”伴隨著這句戲褻的話語,又有一個年輕人從屋門外的牆角里閃了出來,這人皮膚白白的,看起來很文靜,只是一雙眼睛黑溜溜,又顯得鬼靈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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