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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本準備等過完年,徹底風平浪靜後,再回去把它開出來,到時謊稱丟了通行證下高速。反正車主是個企業老闆,有好幾部車,我借了他的車後,他不會催要的。
1月11日,我撥打了綁架電話,裡面威脅的殺人時間故意定在了1月12號晚上,因為我知道這個電話過後,當天上面就會派專案組到縣裡,安排人質的解救工作。如果第二天過去後,人質還沒發現下落,第三天或更晚,發現人質都死了,那麼救援失敗的責任就要專案組背了。此後警方就會開始偵辦這次命案,迫於救援失敗的問責壓力,專案組必然希望儘快破案。利用專案組的破案心理,在恰當的時候,把林小峰犯罪的線索一個個展現出來,想必一切都順理成章了。
可是運氣不是太好,出了點意外,1月11號我剛打了綁架電話,誰知道當天屍體就被發現了,而且是在專案組趕到縣裡之前。如此一來,專案組沒有責任了,急於破案的壓力就不存在了。
當搜查工作開始兩天後,搜查隊還沒找到朱夢羽的屍體,老大覺得現場搜不到其他東西了,準備放棄,這時我著急了,建議繼續搜查,並且刻意重新安排搜查的方向,很快就讓搜查隊找到了朱夢羽的屍體。
看到她的包里被翻動過,唯獨少了手機,此時大家肯定會覺得手機里有線索。
第二天,我故意和搜查隊員一起在旁小便,於是很“意外”地找到了那隻手機。
朱夢羽手機里的視頻是我用電腦傳進去的,為避免被技術人員發現文件的建立日期,我把手機弄壞,把視頻備份到存儲卡內,等著專案組看到。
在沒有這段視頻前,儘管現場留下的腳印與林小峰基本符合,扭斷脖子的殺人手法也符合林小峰當過兵的經歷,可是大多數人僅是有點懷疑,並不是確信是他幹的。
當視頻一露面,當大家發現去年的毒殺案是林小峰乾的,於是,慣性思維,自然而然就會認定這次案子的兇手也是他。
為了充分完成證據鏈,我在工商所檢查時,故意在林小峰的抽屜里留下了那個只有他指紋的藥瓶,等著過幾天專案組的人親自發現。
與此同時,我抽出時間,晚上再次來到水庫旁,將林小峰錢包里的合家照、他的手機以及王紅民的手機,放在地上。這幾項東西都只帶了林小峰自己的指紋,我一怕天氣下雨會沖壞指紋,二怕有人經過看到手機會拿走,所以故意蓋上石頭,不讓人發現,只等著專案組過來。
另一處林小峰側面幫到我的地方就是他的個性了,他性格內向,這點很容易讓人把他跟極端犯罪者聯繫到一起。
自從去年國慶期間我找過林小峰後,我一直關注著他的一舉一動,包括他的網上的個性簽名。我反覆告誡過他,決不能把我們的事告訴任何人,包括他老婆。
他把柄在我手上,卻又不能向旁人吐露心聲,想必他日夜活在恐懼和不安中。於是他在網上的微博和簽名里,暗暗表達了這樣一種情緒。我覺得這簡直是幫了我一個大忙,當專案組調查他時,發現他前幾個月的異常,更會認定他早就在策劃這起謀殺案了。
自此以後,林小峰犯罪的證據鏈已經充分,唯獨犯罪動機和犯罪過程不清晰,導致難以快速結案,而且我看出老大對結案還在猶豫。
我需要儘快結案,需要儘快以林小峰是兇手,殺人後畏罪自殺結案。所以找到了馬黨培,告訴他必須趕在年前結案,這樣過年期間可以活動一下,過年後事情也淡化了,到時問責程度一定低,甚至可以避免不被問責。
馬黨培經我的點撥,深表認同,快速開始活動,發動各種關係,希望專案組快點結案。
關於犯罪動機,大家普遍覺得不重要,兇手已死,真正的犯罪動機再也無法知道了。而犯罪過程模糊,我當然不能真的讓專案組弄清楚,於是和馬隊商量各種可能,誘使他也認為別克車上了某輛大貨車開走了。
不過這一切,在老大堅持沒結案後,發現了別克車消失的秘密而徹底宣告失敗了。
第六十二章
高棟把李衛平的口供放到一旁,深深吸了口氣,躺進椅子裡。李衛平是個人才,可是走錯了道。他心中各種情緒交織在一起,莫名難受。
想了想,還是習慣性地打開電腦,撥打了徐策的電話,兩天沒有聯繫,情況卻完全逆轉,他不由唏噓。
“你這位手下可真夠本事的。”聽完高棟講了這兩天發生的事,徐策也頗感震驚,“他把每一步的細節都考慮得這麼仔細,實在讓人難以想像。”
高棟鼻子冷哼一聲:“他以前是個優秀的刑警,協助我破了多起大案要案,我知道他的刑偵經驗豐富,沒想到他反刑偵的水平更高,哼,真是……哎……”
“對了,他口供錄了嗎?”
“錄了,細節還等待核實,我看了一遍口供,和調查結果沒有出入。”
“他是怎麼控制住一車人的?”
“他讓林小峰把迷藥事先溶進飲料里,在服務區時,林小峰給車上其他人喝了飲料,不久他們陷入昏迷。”
徐策質疑道:“可是當初你不也承認,迷藥的藥效難以控制,每個人的耐藥力不同,用迷藥控制一車人,不可行啊。”
高棟突然皺了下眉,兩天沒睡覺,他腦子有點發昏,所以剛才看口供時,並沒想到這一點。
這確實是個疑點。
難道李衛平在撒謊?
可是他已經被抓,而且也認罪了,他自己肯定清楚,這案子不管他怎麼交代,最後一定還是死刑,他何必撒謊?
高棟想了想,道:“老徐,我把口供發你,你看看是否還有可疑的地方。”
他把口供掃描傳給徐策,隨後因太過疲憊,趴在桌上小憩。
足足過了半個多小時,電腦里再度傳來徐策的聲音:“我看完了。餵……餵……不在了嗎?”
高棟連忙道:“在,剛睡過去了,怎麼樣?”
“嗯……”徐策猶豫了一下,還是道,“我知道你現在很累,不過我還是要告訴你,恐怕你的任務還沒完,我認為,口供是假的。”
高棟瞬時坐直身體,道:“口供是假的?沒道理吧,我看了裡面的細節,和目前的調查結果幾乎不存在出入,怎麼會是假的?而且李衛平自己也認罪了,他何必還要撒謊呢?”
“不,我並不是說整份口供都是假的,應該說,大部分內容都是真實的,譬如別克車消失的手法等等,這些都是真的。只不過他在某些細節上撒謊了,當然,我只能判斷他撒謊,不知道他為什麼要撒謊。”
高棟皺著眉道:“你說說看,口供哪些地方有問題?”
“先說第一處可疑的地方,按口供里的說法,李衛平去年國慶找到林小峰,要求他配合自己犯罪,也就是說,這場犯罪雖然只進行了兩天,李衛平前面的準備工作足足有三個多月。”
“沒錯。”
“按口供的說法,林小峰只同意幫他殺死王紅民,如果林小峰知道他想殺死工商所所有人,一定會拒絕。”
“是的。”
“他之所以挑在1月9號工商所集體旅遊的時候下手,是因為林小峰告訴他,工商所每年年末都會集體出去旅遊。”
“恩。”
“問題在於,林小峰並沒有想殺其他人,為什麼要告訴李衛平每年年底工商所會集體出遊?難道建議他在集體出遊時動手?這根本不可能。他要林小峰配合自己,殺死王紅民,林小峰只會告訴他一個王紅民落單的機會,而不可能告訴他年底集體出遊的時候動手。”
高棟眼睛慢慢睜大,點點頭,道:“你繼續說。”
“第二處疑點,迷藥能否成功控制一車人的問題,這個已經說過了。第三處疑點,李衛平在1月9號中午就控制住了一車人,當天傍晚離開服務區,出了高速,為什麼他要等到1月10號晚上才殺人?”
高棟回憶口供的內容,道:“李衛平說1月9號下了高速後已經是晚上,如果當晚就把車開回白象縣,開進老公路,當老公路附近的監控看到一輛別克車深夜開過去,容易引起懷疑。所以他把車停在了紹市地區的一處偏僻山路上,等到天亮後才走,回到白象縣,在白天開進老公路。”
“那麼他在1月9號晚上把車停在紹市的偏僻山路上時,為何不直接把這些人殺了,偏偏要等到1月10號晚上才動手?要知道,他車裡裝了七個大活人,雖然七個人都被他捆起來了,但這幾個活人一直在身後,難免夜長夢多,他不怕出意外嗎?”
高棟搖搖頭,道:“這點是因為你沒做過刑偵工作,所以才會覺得不合常理。在我看來,這正是李衛平反偵查能力強的表現。因為一旦1月9號他就把人殺了,法醫鑑定出死亡時間是1月9號,那麼我們判斷上,兇手總不會在服務區里殺人,一定是下了高速才殺人,於是服務區監控的調查時間段就鎖定在了1月9號,那樣排查工作量會少一大半。相反,李衛平1月10號晚上才把人殺了,如此我們無法判斷別克車是9號還是10號離開服務區的,本著謹慎原則,需要把9號和10號兩天進出服務區的別克車都查一遍,工作量會大增,更沒辦法對每一輛別克車都派人上門查仔細。也有利於他瞞天過海的計謀得逞。”
徐策道:“原來是這樣,是我沒想到,看來你那個手下的思維真是太縝密了。”
“不過你說的前面兩個疑點,我也覺得很有問題。”
“第四點,我始終覺得朱夢羽拍的那段林小峰下毒的視頻有問題。視頻的鏡頭從頭到尾都是對著林小峰的,可是視頻的一開始,林小峰並未顯示出異常,視頻開始後,他才偷偷拿出毒藥的。如果朱夢羽本來要拍打架畫面的,發現林小峰異常後,才拍他,林小峰在拿毒藥前,能做出什麼異常舉動讓朱夢羽起疑?如果他真有異常舉動,為何他身旁的人都沒發現,事後也沒人懷疑林小峰乾的,唯獨朱夢羽發現他的異常呢?”
高棟點頭道:“你這麼說沒錯,可是朱夢羽已經死了,沒辦法問他當時發生什麼了。”
“朱夢羽的手指和視頻中一樣嗎?”
“她的手被石頭砸爛了,看不出。”
“兩隻手都砸爛?”
“對。”
“手這么小的一塊面積,偏偏會被石頭準確地砸爛?而且是兩隻手?”
“李衛平口供里說,他並沒有刻意去砸手,他只不過想營造出林小峰憎恨朱夢羽的假象,所以拿石頭砸毀屍體。兩隻手受損特別嚴重,應該是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