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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銘?”李維斯小心翼翼接近他,伸手去擦他額頭的冷汗,“你醒一醒,你……呃!”

    宗銘如同蟄伏的獵豹忽然掠起捕食,猛然扼住了他的咽喉!

    李維斯從來不知道他的手這麼大,這麼冷,這麼有力。宗銘的手指如同鐵鑄的一般,卡著他的喉嚨一點點收緊,將空氣一絲絲擯棄在喉管之外。

    死一般的寂靜,李維斯瞬間窒息,幾乎聽見自己的喉骨正發出脆弱的斷裂聲!他掙扎著想要扒開宗銘的手,但堪堪摸到他的手腕便失去意識,頹然昏厥過去。

    “李維斯……Reeves!”恍惚中有人在耳邊大聲喊他的名字,“Perrey!”

    “不不不……”有人在按壓他的胸腔,捏著他的下巴將空氣吹進他的喉管里,“Perrey!不不不……醒醒!”

    李維斯深吸一口氣,氣管發出尖銳的疼痛,終於睜開眼來。宗銘汗涔涔的面孔就在他眼前,溫熱的水珠從下巴上掉下來,砸在他胸口,聲音微微發顫:“Reeves?”  

    “……”李維斯張了張嘴,喉嚨劇痛,無法發聲。

    宗銘跨坐在他身上,幾近恐懼地看著他,大手由上到下撫過他的面孔,仿佛在確認他還活著。

    李維斯乾澀地發出一個音節,告訴他自己已經醒了。宗銘的手指停留在他下巴上,神經質地顫抖著,慢慢蜷起,良久閉了閉眼,啞聲說:“對不起。”

    超級腦引發的震顫已經平復,微風從半開的窗戶外面吹進來,房間裡瀰漫著秋夜乾爽的桂花香氣,李維斯終於徹底恢復神智,抬手握了握他的手腕。

    宗銘一語不發,翻身下床,站在床邊擼了一把臉上的汗水,脫掉幾乎濕透的睡衣丟在地上,赤身走進浴室。

    嘩嘩的水聲響起,李維斯頭疼欲裂,噁心胸悶,休憩片刻坐起身來,拿起床頭的水杯喝水,手止不住地哆嗦。這是他離死亡最近的一次,他從來沒有嘗試過休克的滋味,那種身不由已墜入黑暗的感覺簡直令人絕望,前所未有的絕望。

    他忍不住地害怕,恐懼,想逃。但他知道宗銘不是故意的,此時此刻,他甚至比他還害怕,還恐懼……  

    水聲停歇,宗銘披著浴袍出來,走到床邊撫了一把他的頭髮。

    冰涼的水珠從宗銘的發梢掉下來,他身上冷得幾乎沒有溫度。

    快十一月了,他不該洗冷水澡……李維斯抬手觸了一下他的衣袖,示意他放鬆些。宗銘的大手滑下去摸到他的下巴,抬起來輕輕摸了摸他喉結兩側腫起來的淤青,眼中氤氳起一種難以形容的,壓抑而痛苦的神色。

    李維斯以為他會向自己道歉,但他一句話也沒有說,轉身走了。

    李維斯靜靜坐了一會兒,慢慢躺了下去,迷迷糊糊睡著了。

    後半夜宗銘沒有回來。

    天大亮的時候李維斯從噩夢中驚醒過來。夢裡他走在拉斯維加斯的街道上,一個看不清臉的男人勾著他的肩膀。他們穿過一個個小巷,仿佛在跟蹤什麼人,四周嘈雜而喧囂,小型噴泉被微風吹拂,飄來淡淡的水汽,有人在街邊拉小提琴,“匈牙利狂歡節”奏得風生水起。

    他們走進一個大廳,有人向他們解說著什麼,然後忽然傳來野獸怒吼的聲音,一頭巨大的棕熊從天而降,人立起來向他撲來,巨大的嘴巴噴濺出腥臭的唾液,染著紫黑色血液的巨爪狠狠向他揮來!  

    槍聲響起,有人抓著他的手在尖叫的人群中飛奔,他踉踉蹌蹌地摔倒了,看到地上躺著一具被啃咬過的屍體。

    屍體瞬間化作喪失,抱著他的脖子向他臉上啃了過來,枯瘦的帶著碎肉和血絲的雙手緊緊扼住他的咽喉……

    “啊!”李維斯大叫著驚醒,幾乎被自己嘶啞的聲音嚇到,枕頭濕透了,他不知道出了多少冷汗。

    脖子上傳來悶悶的疼痛,昨晚被宗銘掐過的部位紅腫起來,嗓子裡面更是不用說了,咽口口水都疼。

    李維斯在床上坐了很久,才緩慢地爬起來去洗漱。從衛生間的鏡子裡,他看到自己臉色蒼白,眼中帶著蛛網般的紅血絲,脖子上有一個烏青的手印。宗銘的手勁太可怕了,估計能徒手捏死一頭牛。

    李維斯覺得自己應該憤怒,最起碼應該生點兒氣,但他心底里完全沒有這種情緒。他恨不起來,也怒不起來,他只是擔心,擔心宗銘會內疚,會自責,會遠離他。

    遠離他。

    李維斯捏著牙刷的手頓了一下,心裡忽然煩躁起來,一種交織著惱火和後悔的情緒瞬間占據了他的腦海。現在他倒是生氣起來了,但生氣的不是宗銘,而是生氣昨晚為什麼會發生那樣的事——如果他們沒有回帝都,沒有住進這座房子,甚至沒有動過吳曼頤那張碟片,是不是這一切就都不會發生了?  

    他直覺什麼東西被改變了,再也回不去了,他討厭這種改變,他想要從前那樣溫暖平順的日子繼續下去,但似乎已經來不及了,該發生的不該發生的,都發生了。

    李維斯有些氣急敗壞地洗漱著,幾乎捏斷了牙刷,牙齦被戳痛了,他恨恨將它丟進洗臉池,而後又撈起來洗乾淨,扔在鏡櫃裡。

    他覺得毛巾十分不順眼,好像和他有仇,洗髮水也超級難聞,仿佛放了無數他最討厭的生薑。他摔摔打打地洗完澡,將洗漱用品一股腦丟在浴缸里,又像個傻逼一樣把它們重新撿起來擺好。

    他拿起了剃鬚刀,總算理智還在,在把自己英俊的面孔弄破相之前放棄了這項危險的工作。

    八點五十,李維斯穿著立領T恤從臥室出來,他是在宗銘的衣櫃裡找到這件衣服的,穿著有點大,一看就是偷來的。

    焦磊拎著四個巨大的購物袋從外面回來,一臉的陽光燦爛,仿佛沒有切蛋之前的巴頓,對全世界都充滿深沉的愛。他看到李維斯身上寬大的衣服,哈哈笑著說:“你在扮滄桑嗎?領導的衣服挺好看啊哈哈哈哈但完全不適合你,我穿還差不多……這件挺貴的吧?”

    李維斯生無可戀地看著他,忽然意識到有個會察言觀色的哥們是多麼重要了。  

    “我買了早點,包子稀飯涼拌菜,還有新鮮的葡萄。於大夫說早餐得搭配點水果才有逼格……呃不對,是有營養。”焦磊絮絮叨叨地說著,將購物袋放進廚房裡,拎著早餐放在餐桌上,“領導呢?”

    “我去叫他。”李維斯估計宗銘在二樓,順著扶梯上去找他。焦磊聽出他聲音不對,擔心地問:“你感冒了嗎?嗓子怎麼啞了?”

    “上火。”

    “那給你燉個冰糖梨啊?”焦磊問道,不等他回答,已經去廚房找燉鍋了。

    二樓一上去是一個小小的過廳,鋪著米色短毛地毯,擺著一個純白色的吊籃椅,一看就是女孩子的審美。臥室的門虛掩著,李維斯輕輕敲了敲,推門進去,看見宗銘靠在窗前的小沙發里,沉沉睡著。

    這是吳曼頤的房間,家具都是溫婉華麗的歐式風格,罩著純白的半透明防塵罩,讓人無端想起斂房那些蓋著白床單的屍體,冰冷而了無生氣。宗銘裹著黑色浴袍,突兀地出現在一片白色當中,與周遭的一切格格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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