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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世人都已經看見了浮現在外表的所謂“真相”。在事發後的一個多月間,新聞媒體無不爭相報導這宗駭人聽聞的悲劇——即使只是完全表面的簡單概述,也足以滿足社會大眾渴望異常、驚人事物的偷窺欲。但大家根本不知道,這一連串血案的內情,甚至超越大多數人最荒誕不經的想像;雖然我親眼看到整個悲劇一幕又一幕地揭開,甚至還私藏著案發後所有偵查過程的真實記錄,但當我坐在這兒、打算要公布這些第一手資料時,一種“這不可能是真的”的氛圍,幾乎立刻就包圍了我。
這宗駭人聽聞的罪行背後,不只潛藏著可怕的巧計奸謀、扭曲失常的心理動機,還有不可思議的、隱晦難辨的原型模式……這一切,報章雜誌上當然是完全看不到的。其次,分析犯案步驟一點也無法解釋說明最後的結果,光只審視偵辦案件的途徑,更看不出事件本身的高度戲劇性和違反常情。為什麼大家都相信,警方以一般的辦案方式解決了這個案件?很簡單,因為大家都沒看到最關鍵、最重要的犯罪意圖和犯罪行為。為什麼大家看不到?因為警察局和檢察官辦公室似乎有一種“絕不公布血案全貌”的默契——到底是因為害怕“說了也沒人會相信”,還是只因為事情的真相“可怕到沒有人想談”的地步,那我就不得而知了。
因此,我正要寫下的這個記錄,可以說是第一手、而且未經剪輯的“格林家滅門慘案”的發展過程(我猜我不必再說明為什麼我有資格做這件事了吧)。我覺得,現在正是公布真相的好時機,因為這個悲劇已完全過去,而我們不應該迴避歷史真實。同時我也認為,偵破這個案子的功臣該得到應有的讚揚。
這個人解開了難以理解的謎團,結束了沉積的恐懼,但令人相當好奇的是,他不但不曾正式地與警方攜手辦案,而且在所有公開發表過的謀殺案的記述中,他的名字也從來沒有被提起過。不過話說回來,要不是因為他和他那犯罪推論的新分類法,這宗以格林家族為目標、令人髮指的陰謀可能會永遠不見天日。警方的調查工作,一向只能在犯罪的現場找證據,再根據教條式的辦案方式步步推進,然而,“格林家殺人事件”背後的陰謀,卻完全超越了通常警探所能理解的範疇。
經過幾個星期孜孜不倦、令人挫折的分析之後,這個人終於查出了恐怖的源頭。他是一位年輕愛交際的貴族,紐約地方檢察官馬克漢的密友。他的名字我無權泄漏,但是為了記述的方便,我決定稱他為菲洛·凡斯。他已經在幾年前搬到佛羅倫斯附近的一棟花園住宅,而且無意在有生之年返回美國,因此他答應了我的請求:發表他以“法院之友”身份參與刑事案件的個人經歷。馬克漢目前也已退休,過著隱士般的生活;而堅決、勇猛、誠實的刑事局警官厄尼·希茲,指揮偵查格林家殺人事件的警方代表,也因為得到一筆意外的遺產,現在已經達成他的人生目標——在莫霍克山谷譯註:莫霍克人是紐約州的“原住”印第安人。
的示範農場飼養少見的懷恩多特雞。因為這樣,我才終於能夠巨細靡遺地發表格林家悲劇的深刻記述。
至於我自己為什麼參與這個案件,我想我還有必要簡單說明一下(說是說“參與”,但事實上我扮演的只是個冷眼旁觀的角色)。
多年來,我,范達因,一直是凡斯的私人律師。我辭掉了父親律師事務所——范達因與戴維斯法律事務所——的工作,只為了提供凡斯法律上和財務上的協助(附帶說明一下:這些工作並不多)。凡斯和我在哈佛求學時期就已經是好朋友了,而且在他的法律代理人兼金錢管理者這份職責之外,我也發現,自己還不知不覺地填補了凡斯許多社會、文化方面的交遊空隙。
當時三十四歲的凡斯,身高將近六英尺1英尺=0.3048米。,瘦長、結實而且優雅。輪廓鮮明端正的五官,給了他外貌上的吸引力及均質的外形,但是,臉上經常帶著冷漠、嘲諷的神態,也讓人無法把他和“英俊”聯想在一起。凡斯有一雙冷漠、超然、充滿智慧的眼睛,細長高挺的鼻子,和一張直覺上就是“不假辭色”、“嚴以律己”的嘴巴。但就在這嚴肅地外貌——就像他和他的夥伴之間一道無法穿透的玻璃牆——之下,卻深藏著高度的敏銳和機靈;而且,對那些確實了解他的人來說,他的些許桀驁不馴,反而有一種無法抵擋的魅力。
他大部分的教育都是在歐洲完成的,因此到現在仍略帶牛津口音和語調;我發現那沒有什麼意義:他幾乎不可能因為別人怎麼想而維持、改變任何“姿態”。他是一位努力不懈的學生,始終渴求知識,花了許多時間來研究文化人類學和心理學。他熱衷藝術,而且在藝術方面展現了非凡的才智,更幸運的是,他正好有豐厚的收入來滿足他強烈的收藏欲。他之所以會把對心理學的興趣應用在個人的行為主義上——正因為他注意到了馬克漢管轄的犯罪問題。
他所參與的第一宗案件,正是我之前已寫過的“艾文·班森命案”(作者註:《班森殺人事件》)。第二宗呢,就是表面上看來幾乎無解的著名百老匯大街美女瑪格麗特·歐黛兒的勒死案(作者註:《金絲雀殺人事件》)。同年的深秋時分,格林家的悲劇就發生了。和前兩宗案件一樣,新近的這次調查我也保留了完整的記錄。我掌握了每一份手邊的文件,向警方要求對檔案逐字抄錄,甚至草草記下許多不管是私下或公開的凡斯和高層警官間的對話,整個記錄的詳盡和完整,會讓山謬·佩皮斯譯註:山謬·佩皮斯,十七世紀時的英國海軍官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