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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案子裡,兇手的冷血和膽識我們見得多了,”凡斯回應,“在這個殺人事件的背後,有一個不屈不撓的決心——以及無數的算計。就算在今天以前,醫生的藥箱已經被兇手搜查過二十次,我也不會覺得訝異。也許這是一種長期的、有耐心的積攢毒藥計劃,今天早上可能是最後一次侵吞。在這整個事件中,兇手早就精心策劃了各種陰謀,說不定已經籌備很多年了。我們所要對付的,是一種頑固已極的心志偏激和瘋狂迷亂的兇殘邏輯。更可怕的是——說不定我們得對付的,其實是顆沉迷於極不切實際的幻想中的心靈的扭曲鏡像;我們要搏鬥的,是一種激烈、自我中心、虛幻的樂觀主義。這種類型的樂觀主義,擁有強大的耐力和能力,許多國家的發展過程都曾深受震撼。穆罕默德、布魯諾譯註:文藝復興時期義大利哲學家、天文學家,被宗教裁判所判為異端,火刑處死。、聖女貞德譯註:法國民族女英雄,百年戰爭時被俘,火刑處死。都是——除此之外,托爾克馬達譯註:西班牙第一任宗教總裁判官,任職期間以火刑處死異端分子。、阿格麗派娜譯註:羅馬皇帝尼祿的母親,後被尼祿處死。、和羅伯斯比爾譯註:法國資產階級革命期間的雅各賓派領袖,平定反革命叛亂,熱月政變時被逮捕處死。——都懷著這種樂觀主義。它對世界各國都產生過不同程度的影響,也導致不同的結果,不過,樂觀主義真正的根源都是個人的革命精神。”
“見鬼了,凡斯先生!”希茲坐立不安地說,“你把這個殺人事件說得好像超——呃,超自然事件。”
“你想得出別的可能嗎,警官?我們手頭上已經有了三宗謀殺案和一宗蓄意謀殺案。而現在,緊跟在後面的是馮布朗被偷的毒藥。”
莫朗督察挺胸坐直,把手肘擱在桌面上。
“我們該怎麼辦?我相信這才是我們在這裡開秘密會議的目的。”他強迫自己用實事求是的口吻說,“我們不能拆散格林家族的成員,也不可能為每一個殘存的家人指派貼身保鏢。”
“沒錯;而且我們也不能帶他們到警局,給他們點苦頭吃。”希茲咕噥地說。
“警官,就算你能,也沒有什麼用的。”凡斯說,“所有拷問、逼供、疲勞轟炸的手段,都不可能讓完成這件獨特大作的人開口說話。他比你狂熱得多,也比你還能忍受折磨。”
“馬克漢先生,我想我們應該聽一下遺囑的內容。”莫朗建議,“說不定我們可以從裡頭摸索出一個動機來。凡斯先生,你總得承認,這些殺戮的背後隱藏著相當強烈的動機吧?”
“這一點毋庸置疑,不過我不相信動機是為錢。錢可能是動機的一部分——而且很可能是——但充其量也只會是個引子。我相信動機是更根本的——強大但受壓抑的人類激情就是它的搖籃。無論如何,財務狀況也許比較能讓我們感同身受。”
馬克漢從口袋裡拿出好幾張打字的法律文件,攤平在他前面的桌上。
“沒必要逐字逐句地念,”他說,“我已經仔細看過了,可以扼要地告訴你們內容。”他拿起最上面的那一張,握著它挪近燈光。“托拜亞斯·格林的遺囑,是在他死亡前不到一年擬定的,對所有家屬——也就是所謂的遺產繼承人——立下條款要他們住在地產上的莊園,而且保持莊園完好最少二十五年。二十五年後這份不動產可以賣掉或者另作打算。我想我應該提醒你們,所謂'住在莊園裡'要求非常嚴格:遺產繼承人必須實際居住在格林大宅里——而不是技術性地落籍就行。遺囑允許家人出外旅行或拜訪親友,不過每年不能外出超過三個月……”
“萬一有人要結婚,有什麼特別的條文嗎?”督察長問。
“沒有。即使遺產繼承人結婚了,也得繼續遵守遺囑的限制。也就是說,格林家的人即使結婚,都一樣要在格林大宅居住超過二十五年才有資格接受遺產。婚姻雙方當然可以同住,如果有了小孩,遺囑也提供了大宅附近五十二街上的兩間小寓所。只有一個人可以例外:假如艾達結婚,她住在任何地方都不會失去繼承權,因為她顯然不是托拜亞斯的親生小孩,反正不能延續格林家的血統。”
“如果違反遺囑里的居住條款,有附加的懲處條目嗎?”督察長又問。
“只有一條——絕對地剝奪繼承權。”
“一隻固執的老鳥,”凡斯低聲說,“不過,這份遺囑里最重要的,我認為是他留下財產的方式。到底是怎麼分配?”
“沒有分配。除了少數幾筆數額較小的遺贈之外,所有財產都留給未亡人。她在世時可以全權運用,死亡後也照她的遺願分配給孩子——和孫子,如果有的話。不過,不論她怎麼分,所有遺產還是都得留給格林家族的成員。”
“格林家這一代的生活費用從哪兒來?只能依賴這位老夫人的慷慨贈與嗎?”
“不完全是。遺囑里特別為他們制定了一個條文:遺囑執行人會從格林夫人的收入里分出一筆錢給這五個孩子,足夠他們生活所需。”馬克漢折起文件,“托拜亞斯的遺囑,重點大概就是這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