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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斯停下來,沉思著抽了一會兒煙。
“讓人想不透的是,明明過往的典籍里充滿了具體的實例,為什麼我們卻會毫不自覺地視而不見。犯罪的歷史記載中,包含了無數處境近似艾達的實例,她們也都犯下了聳人聽聞的罪行。除了著名的康斯坦絲·肯特案,還有瑪莉·波伊兒以及瑪德蓮·史密斯和葛瑞塔·貝兒(作者註:在埃德蒙·萊斯特·皮爾森的《煤煙角殺人事件》里,可以找到瑪德蓮·史密斯和康斯坦絲·肯特案件的描述,而瑪莉·波伊兒的案件記錄,則已列入歐文的《惡徒之書》。至於葛瑞塔·貝兒,則是最後一個在德國被公開處決的女人)。我不知道,我們是否早該料想到她們——”
“別又離題了,凡斯,”馬克漢不耐煩地打斷他。“你說艾達從葛羅斯那兒得到所有的想法。不過葛羅斯的手冊是以德文寫成的,你怎麼知道她的德文好得足以——”
“那個星期天,我和老范到格林大宅拜訪時,我特別問了艾達‘希蓓拉的德文說得流不流利'。我特別用這種方式提出問題,就是要從她的回答中知道她是否也通曉德文;更何況她甚至使用了典型的德語說法——'希蓓拉會說很地道的德語'——表示那段話幾乎是出自她的直覺本能。順便提一下,我就是要她以為我在懷疑希蓓拉,如此一來她才不會趕忙行事,而會等到我從紐奧良回來。我知道只要希蓓拉還待在大西洋城,就可以避開艾達的威脅。”
“不過我想知道,”希茲插嘴說,“她坐在馬克漢先生的辦公室里時,怎麼殺得了雷克斯。”
“警官,讓我們按事情的先後次序來說,”凡斯回答,“朱麗亞第一個被殺,因為她是這家庭的當家。處理掉她,艾達就可以更無阻礙地進行下去。另外呢,一開始朱麗亞的死不但為她的草圖畫出了最吻合的輪廓,也給了她上演謀殺自己的一個最言之成理的背景環境。毫無疑問,艾達聽人提起過契斯特的左輪手槍,得手之後便等待著第一次出擊的機會。十一月八日晚上,做案時機終於來臨,當時辰已到十一點半,宅里的人都入睡了,她就輕敲朱麗亞的房門,順利被請進房,而且無疑就坐在朱麗亞的床沿編些話來解釋她的夜訪。然後她從睡袍底下抽出手槍,一槍射穿朱麗亞的心臟;回到自己的臥房以後,她站在燈光下、梳妝檯的大鏡子前,右手握槍斜頂著自己的左肩胛。鏡子和燈光都不能少,這樣她才知道槍口有沒有對準;這也是為什麼,兩聲槍響之間有著三分鐘的空當。然後她扣下扳機——”
“我不相信一個女孩兒家會用槍傷自己來安排詭計!”希茲不贊同這種說法。“這不合常理。”
“可是警官,艾達本來就不是什麼鄰家女孩;這一連串的陰謀里,也沒有一個地方合乎常理。那就是為什麼,我會那麼急著查閱她的家族史。在槍傷自己這件事上,如果從她以苦肉計取得旁人的信任來想就很合邏輯了。其實這樣做只有一點點或甚至根本沒有風險,那把手槍已被契斯特改裝得一觸即發,只要輕輕一扣就能發射。她最害怕的反倒是只受到些微的皮肉之傷。再說,犯罪史上早有許多自殘的案例,那些人所冀望的可遠比艾達小得多了。葛羅斯記錄了好多個……”
他拿起擱在桌上的《法官手冊》第一卷,翻到作了記號的頁碼。
“警官,聽一下這段文字。我大略的翻譯如下:'在自己身上強加傷口並不是什麼不尋常的事。這些人里,有的是為了假裝自己是致命武器下的受害者,有的想要敲詐或勒索傷害賠償金。也因此,往往在一陣不痛不癢的群架之後,總會有人展現出他假裝被打出來的傷口。但典型的、最常上演蓄意傷殘自己戲碼的人,通常都不會自殘到底,也多半是非常虔誠的信
徒或者是離群索居的孤獨者……'當然啦,警官,對那些為了逃避兵役而自殘的事,你應該更不陌生了。他們最常用的招式,就是把手放在槍口上方,轟掉自己的手指頭。”
凡斯闔上書本。
“而且你也別忘了,這女孩一直活在絕望、沮喪和不幸之中,得到什麼都好,也沒什麼可損失的。如果謀殺別人不成,她可能就殺掉自己。相對於艾達想要得到的東西,肩膀的外傷根本微不足道。女人在毀滅自己這件事上,幾乎有無限的能力。它只是艾達不正常狀態的一部分。不,警官,在這種情形之下的自我槍擊,應該說是追求完美的堅持……”
“可是她是從背後開槍的!”希茲的臉,看起來像個二愣子。“我就是搞不懂,有誰聽過——”
“等一下。”凡斯拿起第二卷《法官手冊》,翻到作了記號的書頁。“以葛羅斯為例,他就聽過許多這一類的案例——事實上,歐洲大陸這方面的例子很多。顯然就是他的記錄,才讓艾達產生從後背槍擊自己的想法。我從類似的許多記錄里選出以下這一段:'以下的兩個實例,告訴我們不該被傷口的經驗法則所欺矇:維也納曾發生過一個人當著許多人的面用手槍從後腦打死自己的事,當時要不是有這麼多目擊證人,沒有人會相信那是自殺;另外還有一個軍人以步槍從背後自殺,他先把步槍固定好,踩在步槍上面,又一次的,只看傷口的話根本不像是自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