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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如果自己沒有被滅口,而是離開了羅雀屋,那麼莫海右相信,像衛寶貴這樣的人,他一定不會單純想要在羅雀屋內分一杯羹,那樣太危險了。他的這個方法可以說是讓自己間接成為了揭發兇手的‘英雄’。

    進入酒店兇殺現場,衛寶貴可以解釋為自己是為了從惲夜遙身上挖取新聞,所以想要趕在大明星之前在雅頓酒店租一個房間,但是在看房的時候,無意之中發現了兇殺現場,他在震驚之餘,匆匆逃離酒店,在垃圾桶邊上留下的血跡也是但是不小心接觸到死者留下的,事後,惲夜遙的言辭反而可以替他證明所說的真實性。

    因為他確實是從酒店樓梯下來的呀,而且也確實看到惲夜遙並沒有像往常看到明星一樣上去挖新聞啊,這一點不是足夠奇怪嗎?憑這些,他就可以說是自己當時故作鎮定準備離開酒店,至於不報警,是因為怕被警方懷疑自己等等的措辭,一般人有這樣的顧慮也是正常的不是嗎?

    只要安然通過警方這一關,替自己脫了罪,光憑這一段經歷和羅雀屋兇殺案的第一手報導資料,衛寶貴就可以讓自己賺個盤滿缽溢,完全不用在意羅雀屋中的財富。

    這才是衛寶貴真正的目的,他參與進羅雀屋事件,同時緊盯兇手確實是冒了很大的風險,但是,一旦成功,他就會給自己帶來名譽和財富,這樣的豐厚回報絕的值得一個貪婪的記者不惜一切代價去試一試。  

    推理到了這一步,莫海右認為只要再確認兩件事,就可以知道布和究竟是不是酒店兇殺案以及羅雀屋事件的主謀了,第一就是分局長那裡的調查結果,布和與梁泳心以及與羅雀屋過去的關係。第二就是聽到山上惲夜遙的推理,確定布和在羅雀屋之內是否有殺人的不在場證明,也就是對於每一個死者,他是否有足夠的殺人時間。

    莫海右認為衛寶貴既然做出這樣的計劃,就不可能會動手殺人,甚至他參與兇殺案也只可能是一個幫助傳遞探查信息的小角色,為了自己事後的順利脫罪,衛寶貴絕不可能深入參與的。

    還有一個不知道身份的兇手幫凶,就是失蹤的酒店服務員,這個人既然不在逃脫人員的範圍之內,那麼很可能就已經被滅口在了羅雀屋內,衛寶貴一開始就失蹤了,只有兩種可能(這裡莫海右並不知道衛寶貴已經為救何蜜娜被殘忍地殺害了),第一,他偷偷提前從羅雀屋逃脫了。這種可能性不大,因為衛寶貴的妻子一開始就被殘忍殺害了,而且,他如果逃脫早就該在山下現身了。

    至今衛寶貴都沒有出現在警方面前,很可能就是第二種可能性了,他也被兇手殘忍地殺害了。

    衛寶貴的疑問有了答案,那麼,還剩下屍體指甲蓋被取走和切斷屍體手指並且撒上蛆蟲的問題,以及酒店樓梯間的異常了。  

    前一個問題很好回答,既然犯罪嫌疑人的最終目的是要讓警方注意到販毒份子,讓販毒份子替他頂罪,就一定會朝販毒的方向在屍體身上多動一些手腳,這和一個人如果想要告知另一個人一件事,他卻又不知道那種方法比較行之有效,所以把能想到的所有方法都用上了,是一樣的道理。

    一般吸毒的人,手指甲縫裡和手指上,一定會粘著毒品的粉末,但是屍體很可能是被迫吸毒,所以,這些地方應該沒有毒品的粉末。於是,兇手故意切斷屍體的手指,並取走他的指甲蓋,而且還讓蛆蟲去蠶食傷口,目的就是把沒有變成有。

    明明在這些地方找不到毒品的證據,可是經過兇手的這些行為,警方就會認為犯罪嫌疑人是想要掩蓋毒品的痕跡而把屍體嚴重摧殘,讓他流乾鮮血,在屍體身上到處製造傷口也是為了掩蓋他切掉手指的真正目的。

    莫海右發現,這樁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非常有自信,他之前一定有過前科,並逃脫了警方的視線,所以在此次案件上,他非常相信自己的行為一定可以騙過警察,這種盲目的自行肯定是來自於某些不可告人的‘成功’,這一點莫海右十分確定。

    至於那最後一個關於酒店樓道的疑問,莫海右很自信他可以從某個人的口中聽到答案,而不需要自己再去分析推理了。  

    現在看來,羅雀屋事件並不僅僅牽扯金錢那麼簡單,布和、衛寶貴、邊本頤以及梁泳心都有自己不可告人的秘密,那麼剩下的那些人,那些還留在羅雀屋中的人,不論是生是死,他們不可告人的秘密又是什麼呢?莫海右此刻迫切想要將自己的推理和惲夜遙的推理結合到一起,最後的答案就在眼前,他必須行動起來了。

    但是,在他不知道的山腳下,米小東已經開始了獨自一人的冒險,沒有米小東的這次冒險,警方到達之前,很可能毒品作坊內的證據就已經被轉移了。

    米小東將經歷自己刑警生涯中最危險的一次行動,而且,在救下謝雲蒙之後,兩個人還將共同面對生與死的考驗。

    第兩百二十八章 正與邪的激烈較量第一幕:孤軍深入

    獨自一人呆在村委主任老徐家中的米小東決定,就先從這家開始秘密查找與販毒有關的證據。他相信這個村子一定隱藏著什麼秘密,不然莫法醫和惲顧問不會都把懷疑的目標對準這裡。

    米小東的腦袋裡沒有那麼多溝溝坎坎,彎彎道道,他認為既然來了,那就實打實地行動起來。證據才是定罪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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