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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看似像一絲鮮血的痕跡,如果莫海右猜測正確的話,法醫實驗室里的進一步檢驗,將會得到一些關鍵得證據。
那就是,拿走屍體手指甲和腳趾甲的犯罪嫌疑人,也就是疑似兇手的DNA信息。
那一絲痕跡,就像是有人在做什麼事,或者離開的時候,手指刮到的一樣。
而且在痕跡的上面,還有幾不可見的極細的一點點痕跡,那裡面也有血的成分。可以揣測可能是捏著什麼東西的時候,不小心刮到的。
兇犯不可能傻到把被害者的手指甲和腳趾甲藏到垃圾堆里,這裡的垃圾又不是每天清理。
但是根據那個垃圾桶的位置,犯罪嫌疑人在離開的時候,如果手習慣性的想要去扶樓梯欄杆的話,很有可能會不小心蹭到血痕所在的位置。
而且莫海右剛才用自己的手指蹭下一點放在鼻尖聞過,裡面有一點點若隱若現的和死者胃部發現的東西相似的味道。
我們知道,死者胃部發現了新型毒品的殘留物,那種味道非常濃烈。
羅意凡在第一次進入密道的時候,就因為聞到了一點殘留在玻璃片上的香味,立刻就頭腦昏沉,撞到了密道內側的牆壁。
還有一次,就是范芯兒莫名其妙被抱在羅意凡懷裡的那一次,也是因為疑似隱藏在范芯兒頭髮里的神秘香味,讓羅意凡在眾人都回過神來之後,還處在朦朧狀態之中。
而,莫海右鼻尖聞到的那一絲隱含在凝固血跡之中的,若隱若現的香味,可以明確地告訴大家,就是與羅意凡前後兩次聞到的香味一樣的味道。
所以,從以上幾點來判斷,垃圾桶上的那一絲痕跡,絕對有值得進一步勘察,檢驗的價值。
第一百四十七章 莫海右一個人的舞台第三幕:酒店裡環環相扣的調查二
在一樓和二樓之間的樓道內,除了樓道口垃圾桶上的一絲血跡之外,並沒有更多有價值的線索。
不過,莫海右不擔心,他心裡有著自己的打算。
垃圾桶上的痕跡已經收集下來,讓人帶回自己在專案組辦公室邊上的驗屍間,準備回去之後立刻進行檢驗。
要檢測的主要是血跡中含有的DNA樣本,和是否含有同死者胃部一樣的毒品成份,還有血跡存在於垃圾桶上的時間範圍。
DNA樣本最好的結果是有兩份:一份來自於被害人,另一份來自於犯罪嫌疑人。
這個結果將直接說明有一個人,不管他是住客還是酒店內部的服務員,總之,那個人帶著死者身上的血跡在有可能是犯案的時間內,經過了二樓的樓梯口,並且在無意之中把血跡蹭倒了垃圾桶外部。
只要比對當時在飯店裡的每一個人的血液樣本,就可以直接找出那個攜帶血跡離開的人,並且從他身上打開突破口。
如果血跡被蹭在垃圾桶上的時間,果真與驗屍推測出來的被害人死亡時間相吻合的話。那麼那個攜帶血跡的人就是兇手的可能性就更大了。
退一步來說,如果只檢測出了被害人或者疑似的犯罪嫌疑人,其中一人的DNA樣本,那調查起來就沒有那麼容易了。
但同時如果能檢測出毒品的成分,也就可以證明它與兇殺案以及被害者的關聯性,這樣的話,事情又會好辦起來。
畢竟這種新型的毒品並不是到處都能看得到的。
在S城嚴格的管控之下,吸毒販毒案件的發生本身就是一件讓人震驚的事情,再加上牽扯出殘忍的兇殺案。
與含有毒品成份的血跡相關的人,與案件肯定脫不了關係,事後只要進行深入的調查,一定可以得到證據讓犯罪嫌疑人開口。
以上是兩種比較好的檢驗結果。
當然,還有比較差的結果,但是根據莫海右的法醫學知識,以及對痕跡的仔細觀察,他基本可以認定,從這條痕跡裡面檢測出想要的結果,機率會非常大。等到晚上,猜測就會得到證實,那麼在5月5日天亮之前,案件就會有一個新的突破口。
退一萬步來說,就算沒有得到想要的結果。莫海右還有讓米小東去調查的那三個問題。
那三個問題的答案也可以為案件找到下一步的突破口,也就是莫海右和惲夜遙都在猜測的:酒店兇殺案與羅雀屋之間的關聯。
這方面的意見他們絕對是統一的,不管從至今為止所得到的線索上面來推斷,還是從相關人員的履歷上來推斷,羅雀屋都與此次事件有擺脫不了的干係。
米小東帶出去的三個問題,首先就是要調查4月30日到現在,羅意凡的所有行蹤以及目前的去向。
其實,米小東所要調查的,僅僅是4月30日到5月2日早晨,羅意凡的行蹤,因為5月2日下午,羅意凡和陸繪美已經登上了前往羅雀屋的L山,5月2日到5月4日,他都被困在羅雀屋內部。
而且,警方也可以初步調查出羅意凡前往山間別墅的一部分原因,他上山要與
服裝設計師夫婦簽訂演出服裝訂購合同,須羅凡塵工作室里的人都應該知道。
既然是帶著合約上山的,那兇殺的嫌疑就可以降低很多了,畢竟一個人不太會在簽訂商務合約的時候,進行殺人或者犯罪活動。
至於第二和第三個問題,還有對於羅意凡人際關係的調查,那就不是一天之內可以完成的事情了,莫海右必須給米小東調查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