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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冒的酒店經理在被捕之後,口供裡面提到過,當時他和布和達成交易之後,就一直在酒店裡面徘徊觀察真正酒店經理的一舉一動,以期能模仿得更像。他親眼看到206房間的租客是真正的酒店經理親自接待的。

    這位租客看上去年齡偏大,一頂老頭帽帽檐壓得很低,看不太清楚容貌,判斷他年齡偏大,是因為他走路的姿勢有些佝腰駝背,並不像年輕人那樣精神。

    酒店經理帶206房間租客上二樓看房不久之後就一個人下來了,手裡還拿著一小沓鈔票,不過他沒有直接回到總台繼續工作,而是匆匆拐進了沒有什麼人進入的樓道裡面,很久都沒有回出來,假冒的酒店經理在說起這一段的時候,可以看出他的臉上帶著疑惑。

    這些話證明了什麼呢?首先發生這些事情的日期是4月27日下午三點多鐘的時候,然後當天晚上服務員就發現,206房間的房門打開這一條縫,而裡面的人不知去向了。

    所以,布和的父親是在租下房間之後不久就自行或者被人帶離了這間酒店,自行離開的可能性很小,因為他租下房間的日期是三天,如果想要自己離開,就不可能租那麼久。

    莫海右一邊拿刀劃開屍體的腹部,提取胃內殘留物,一邊繼續思考著,屍體的胃部幾乎空空如也,什麼東西也沒有,說明這個人在死之前根本就沒有吃飯,用鑷子小心翼翼地在胃壁上面尋找著可能的證據,突然之間,一團混合著粘液和發黑血跡的東西,被莫海右夾了出來。  

    他把這一團東西放到邊上的顯微鏡下面仔細觀察,居然發現這是一團小狗的毛髮,這一團毛髮的量很多,不可能是無意之中吞下去的,也就是說死者刻意將小狗的毛法團起來吞進了肚子裡。

    “小張,”莫海右立刻轉頭對其中的一個大學生助手說:“你趕緊去打電話給左瀾警官,讓他帶著小狗立刻返回警察局。”

    “小狗?什么小狗?”助手不是很明白莫海右的話。

    “不要多問,把我的原話通知左瀾警官就行了,她會知道該怎麼做的。”

    “是,我這就去。”說完,被稱呼為小張的助手立刻跑出了停屍間的大門。

    一陣噔噔噔的腳步聲離去之後,莫海右回頭繼續看著屍體,看來,那隻小狗帶回來的可不是一般的線索,很有可能他們馬上就可以得到布和過去的信息了。

    從吞下狗毛,到故意把紙條藏在布和找不到的地方,完全可以說明,布和的父親到達雅頓大酒店,絕不是為了勸導兒子回頭是岸,或者為了隱藏兒子的罪行,而是為了揭發他。

    很可能也因為布和發現了這一點,才會想辦法殺父親滅口。  

    雖然這其中的關鍵問題還有待進一步了解,但是,眼前的這個老人絕對會帶給他們更多的答案,包括20多年以前羅雀屋事件的更多真相。

    現在的話,莫海右覺得自己可以大致推斷一下布和父親的行動過程,首先他一定因為某些事與兒子產生了分歧,從布和對羅雀屋密室的熟悉程度來看,他的父親很有可能是過去事件中漏網的案犯之一。

    假設在布和的行動中,父親一直在幫助他,就是為了得到以前遺留在羅雀屋中未拿走的錢財,但是他逐漸發現,自己的兒子為了獨吞錢財,或者說是為了事後讓自己更安全,而決定殺了他。

    因此,布和的父親想要在臨死之前,留給警方一些線索,來揭發布和。不過,這樣的推斷還欠缺一些佐證,從心理學的角度來分析,父親和兒子組成的犯罪同夥關係應該是最牢固的,最不容易產生芥蒂的,而且布和會覺得父親的存在對自己完成殺人事件之後是一個安全隱患,這一點也非常蹊蹺。

    先放下這些疑惑不論,對眼前屍體的檢驗工作已經進行了一個多小時,該做的事情也差不多了,莫海右一邊放下手中的工具,脫下手套去洗手,一邊示意身邊的助手們可以洗洗手稍微出去休息一下。

    莫海右習慣工作的間隙獨自一人離開停屍房或者工作室,去別的地方思考問題,比如說隔壁空無一人的辦公室或者走廊里等等。  

    推開停屍房的大門,他呼吸了一口新鮮空氣,感覺腦袋清爽了許多,順手推開隔壁一間休息室的門,莫海右正想要進入,卻被邊上一個過來的警員喊住了。

    “莫法醫,請等一下。”

    “有什麼事嗎?”莫海右看著他問道。“對兇手布和的情況,我們已經有了一些了解,局長讓我過來向你匯報一下,還有局長說了,他考慮之後,不批准你辭去專案組組長的工作,案件最後部分的調查工作,可以等你檢驗完屍體之後,再開會決定。”

    “好,我知道了,你先說說你們的調查進展。”

    “雖然布和的名字和身份信息都是假的,我們無法在本市找出他的親人和朋友來,不過根據他的DNA數據,在資料庫比對的過程中,我們居然發現他的DNA和十幾年前一樁兇殺案的被害者DNA出奇的吻合,這名被害者是個中年女性,根據我們的多方位比對,可以確定她就是布和的母親,這是從外地調過來的當時案件的所有檔案。”

    警員一邊將一份厚厚的檔案遞給莫海右,一邊繼續說:“這樁案件發生在通往內蒙古通遼某一個區縣的道路上,屍體被隨意拋棄,身上發現多處刀傷。但是兇器和能夠證明屍體身份的證件一個都沒有找到,當時的警方也去那個區縣調查過,沒有人認識被害者。調查進展受到很大的阻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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