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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此羅雀屋殺人事件中兩個神秘被害者其中一人終於大白於天下。另一個人,就是用來代替蔣曉梅的女屍,也就成為了羅雀屋殺人事件中的最後一個未解之謎。
第三百零七章 最終的調查與解答第二十五幕
對於鞏小序的調查已經得出最終的結果,那麼對於花苑小區1棟107室牆壁內部的調查是否也有所突破呢?回答是肯定的。
警方確定了107室碗櫃後面的牆壁裡面確實有藏過屍體,這讓房主人非常的震驚和憤怒,調查出這件事之後,花苑小區1棟107室就暫時被警方封鎖了。房主人被證明確實是清白的,並沒有參與殺人事件的任何細節,在積極配合警方調查之後,房主人就立刻離開了S市,將1棟107室完全留給警方處理。
對於那口散發出臭味的老式碗櫃,幸好第一次來調查的警員沒有聽羅意凡替身小軒的建議,用水沖洗整個碗櫃,所以上面的指紋被完整保留了下來,警方對碗櫃的每一寸地方都仔細進行了檢查,從上面直接檢測出了洪暉健和程楚的指紋,而且在細之又細的查看中間,警方竟然從碗櫃門上的一條裂縫裡,得到了半根毛髮,這顯然是男人的毛髮,很短,再加上碗櫃是深色的,不仔細的話,極其容易疏忽過去。
這根毛髮立刻被送回警局檢驗科,很快就被確認它來自於衛寶貴的身上,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信息,它可以證明好幾方面的事情:第一,衛寶貴曾經接觸過碗櫃,很可能屍體和碗櫃都不是洪暉健與程楚放在牆壁裡面的,而是衛寶貴。
第二,可以證明衛寶貴確實跟蹤過洪暉健,房子的主人常年在國外,租房大多數時候都是通過電話聯繫,或者委託給中介公司,很少有自己親自在場的,這一點從房主人和中介公司兩方面都已經得到了證實。衛寶貴如果一直在偷偷跟蹤洪暉健的話,他一定會知道洪暉健到哪裡租房,利用看房和入住之間的空白時間,假扮快遞人員以洪暉健的名義偷偷送幾件老式家具到房子裡,然後將屍體藏入牆壁裡面,也不是不可能做到。
就算事後被洪暉健發現家具不是自己的,扔掉了,也不會導致屍體被他發現,因為垃圾中轉站的臭味,完全可以作為屋子裡有氣味的完美理由。
第三,碗櫃後面的牆壁,被修葺得幾乎與原來一模一樣,可見是花了一番功夫的,要不是惲夜遙破開牆壁發現裡面都是用碎磚頭拼起來的,也不會發現這一處的牆壁被人曾經挖開過再修復。再加上,從水泥上和碎磚頭上,都發現了殘缺的指紋,與衛寶貴的吻合,進一步證明了衛寶貴曾經來過這裡,並且他就是將屍體藏入牆壁裡面的人的事實。
第四,碗櫃裡面骯髒不堪,拆卸之後布滿了蟑螂屎和臭蟲的痕跡,甚至還有老鼠屎,但是卻沒有發現一隻活的蟲子和老鼠,最就有些奇怪了。從碗櫃的骯髒程度上來看,不可能連一隻活蟲都沒有,還有,碗櫃的隔層板有近期被拆卸過的痕跡,因為插縫裡的污垢被刮去了不少。
通過這兩點,就可以充分證明這口碗櫃曾經被放置過一件很大的東西,而且這件東西上面有蟲子和老鼠不喜歡的味道,導致他們聞到之後全部從碗櫃裡面‘撤’走了。最大的可能性就是衛寶貴用這口碗櫃裝載了浸泡過消毒水的女屍。
第五,就是惲夜遙從牆壁之間發現的那一條麻袋上的布絲,經過檢測,布絲上面有曾經長時間接觸過福馬林的痕跡,雖然福馬林的揮發性特別強,但是通過技術手段還是可以檢測得出來的,尤其是接觸時間很長的東西。而且在麻袋布絲的一側,警方的技術人員還提取出一點點密封塑膠袋的絲縷。
這些可以證明,屍體是被裝著福馬林溶液的密封塑膠袋包裹,然後,再裝進麻袋裡面的,有可能在運送或者藏匿過程中,密封塑膠袋被刺破了一點點,導致福馬林溶液溢出來,沾染到麻袋和牆壁縫隙中,這也就是為什麼惲夜遙破開牆壁之後,會聞到濃重刺鼻味道的原因。
以上這些,已經足夠證明衛寶貴殺死並將神秘女屍藏匿進洪暉健租住地方的事實。
根據警方的調查,童莉莉是5月5日的時候才住進花苑小區1棟107室,4月30日之前,洪暉健就已經退房,從4月30日一直到5月2日,洪暉健和程楚兩個人都沒有回過花苑小區,衛寶貴有足夠的機會在5月2日上山之前,先到花苑小區偷偷帶走屍體,藏匿於大眾汽車的後備箱中。
衛寶貴要用女屍代替蔣曉梅是不爭的事實,對此,莫海右和惲夜遙的推理非常一致:首先,衛寶貴是為了把女屍被殺的事實嫁禍給洪暉健,反正洪暉健之後要殺死很多人,也不缺這麼一具屍體帶來的罪名,嫁禍給洪暉健是最安全的。其次,之所以大費周章將屍體帶來帶去,還有一個原因是衛寶貴不可能像洪暉健一樣了解羅雀屋裡面的密室,所以他沒有辦法提前將屍體藏進羅雀屋裡。
還有衛寶貴為什麼要在半個月前就將神秘女人殺死,這一點唯一的解釋是,有可能他無法完全掌控殺死這個女人的時間。在對衛寶貴周邊親戚和朋友的調查過程中,他認識的人中,並沒有突然失蹤的女性,也就是說,這個女人的身份第一,是一個與衛寶貴完全不相干的人;第二,肯定是一個獨身的外地女人,並且非常容易欺騙;第三,她居住的地方一定不可能在衛寶貴的周邊,有可能衛寶貴跟蹤了很久才確定目標,並實施殺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