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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鎖起來了。”我說。
“而且是反鎖的,你說過了。”
“用的是兩塊錢從五金店裡買回來的插銷鎖。”
“這是說還有人在外面接應嗎?”
“鎖是新的,還亮閃閃的。”
“我不大明白你的意思。”
“我沒見過這把鎖。”我說,“但是,陪我一起去的探員見過,他的印象很深刻,連這把鎖是銅的,還泛著光,這種事他都說得出來。這表示這把鎖是新的,因為維護這幢公寓的人不會那麼細心,油漆的時候,會連鎖一起刷上。他們不可能用黏性紙條貼把不該油漆的地方蓋住,什麼東西都難逃他們的刷子——電線、插座、開關板,只要是牆壁上的東西,無——倖免。如果傑森·比爾曼在搬進這間公寓的時候插銷鎖就在那裡的話,它應該跟牆壁、窗台、天花板一樣,是白色的。”
“而事實並非如此。”
“沒錯。”
“這到底是什麼意思呢?”
“意思是:這道插銷鎖是比爾曼自己買的,可我找不出理由。這傢伙住在垃圾堆里,哪裡會有什麼改善住處的心思?他睡的床墊就擱在地板上。他會有什麼別人想偷的東西?買了鎖,還得找工具去裝,他就不怕麻煩嗎?”
她想了一會兒。“你並沒有見過那道插銷鎖。”她說,“也許警察說‘亮晶晶的銅鎖’只是一句閒話,卻被你過度地解釋,說不定那道鎖上面漆過。我的意思是——”
“這個房間上次油漆的時候,那道鎖還不在那裡。”我說,“我仔細看過原先裝鎖的位置。如果那道鎖早就在那裡的話,應該有一塊地方沒有被漆到才對,但不是這樣。就是因為門邊有一道插銷鎖,所以警察才需要破門而入,我可以很明確地告訴你,那道鎖是比爾曼租下這間房子以後,才裝上去的。”
“你認為他根本沒有理由裝那道鎖。”
“沒有半點理由。”
“所以是別人裝的。”
“我是這麼想的。”
“買來,裝好,讓現場看起來像是謀殺後自殺。但你又說兇手有兩個。”
“是的。”
“有人殺了他們兩個。對不起,我不想提他們的名字。”
“沒關係。”
“我以後不會這樣的,就是現在不想說。他們殺了我的父母,然後,又有人殺了他們。”她皺起眉頭,“他們是殺我父母的兇手,是吧?”
“其中一個是兇手。”她可沒說我不能提他們的名字,“卡爾·伊凡科。我不確定比爾曼也參與了。”
“就是租公寓的人。”
“是的。”
“也就是先殺人,再自殺的那個。當然,我的意思是:他可能是故意讓我們這樣想。其實這才是我們要思考的方向,那道插銷鎖並不是重點?”
“沒錯。”
“你看到兩個人這樣死在那裡,馬上就會想到其中一個先殺人,然後自殺。你是這樣想的,是吧?”
“沒錯,那道鎖弄巧成拙。”
“弄巧成拙?”
“太刻意了。”我說,“有點畫蛇添足。”
“我明白了。如果真有這麼個人,他想出這個方法,先把兩個人殺了,再把門鎖起來——”
“那他怎麼出去?”
“我也在想這件事情。爬窗戶?”
我點點頭。“窗戶是關著的,但是,這間公寓在一樓。爬出窗戶,再關起來,並不困難。這樣當然沒有辦法把窗戶鎖起來,但我不知道有什麼人可以證明當時窗戶到底鎖了沒有。巡邏員進來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把窗戶打開。”
“這是警方的規定嗎?”
“不,”我說,“當然不是。但是,一間小公寓裡有兩具屍體,死了好幾天了,我想沒有幾個警察會花時間去想該不該開窗戶。”
“所以,插銷鎖閂起來本來是故布疑陣,讓大家認為這是殺人後自殺的案子,”她說,“沒有想到反而可以證明另外一件事情。”
“證明這個詞不太合適。”我說,“因為這也無法證實什麼。我知道有什麼東西不對勁,但畢竟還沒有證實。所以我到命案現場,去看看到底有什麼問題。”
“然後你發現了那道插銷鎖。”
“那只是其中之一罷了。”
“還有呢?”
“伊凡科被槍殺的方法。身體兩槍,頭部一槍。”
“跟我父親一樣。”
“對,也不對。”
“這話是什麼意思?”
“我真的不想說得太清楚。”
“我走了進來,”她說,“親眼看見他們的慘狀。你想怎麼說就怎麼說吧。”
我說:“你父親正面中槍。兩顆子彈從兩英尺外射進他的胸膛,第三顆子彈是近距離射進他的太陽穴。”
“他那個時候可能已經死了。”
也許吧,也許還沒死,但讓她這麼想吧。“殺伊凡科的人是從背後開槍的。兩顆子彈,一顆打中心臟,兩顆都在他的襯衫上留下了子彈燒灼的痕跡。然後,兇手跪下來,把第三顆子彈打進他的太陽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