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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門鎖起來了。”我說。

    “而且是反鎖的,你說過了。”

    “用的是兩塊錢從五金店裡買回來的插銷鎖。”

    “這是說還有人在外面接應嗎?”

    “鎖是新的,還亮閃閃的。”

    “我不大明白你的意思。”

    “我沒見過這把鎖。”我說,“但是,陪我一起去的探員見過,他的印象很深刻,連這把鎖是銅的,還泛著光,這種事他都說得出來。這表示這把鎖是新的,因為維護這幢公寓的人不會那麼細心,油漆的時候,會連鎖一起刷上。他們不可能用黏性紙條貼把不該油漆的地方蓋住,什麼東西都難逃他們的刷子——電線、插座、開關板,只要是牆壁上的東西,無——倖免。如果傑森·比爾曼在搬進這間公寓的時候插銷鎖就在那裡的話,它應該跟牆壁、窗台、天花板一樣,是白色的。”

    “而事實並非如此。”  

    “沒錯。”

    “這到底是什麼意思呢?”

    “意思是:這道插銷鎖是比爾曼自己買的,可我找不出理由。這傢伙住在垃圾堆里,哪裡會有什麼改善住處的心思?他睡的床墊就擱在地板上。他會有什麼別人想偷的東西?買了鎖,還得找工具去裝,他就不怕麻煩嗎?”

    她想了一會兒。“你並沒有見過那道插銷鎖。”她說,“也許警察說‘亮晶晶的銅鎖’只是一句閒話,卻被你過度地解釋,說不定那道鎖上面漆過。我的意思是——”

    “這個房間上次油漆的時候,那道鎖還不在那裡。”我說,“我仔細看過原先裝鎖的位置。如果那道鎖早就在那裡的話,應該有一塊地方沒有被漆到才對,但不是這樣。就是因為門邊有一道插銷鎖,所以警察才需要破門而入,我可以很明確地告訴你,那道鎖是比爾曼租下這間房子以後,才裝上去的。”

    “你認為他根本沒有理由裝那道鎖。”  

    “沒有半點理由。”

    “所以是別人裝的。”

    “我是這麼想的。”

    “買來,裝好,讓現場看起來像是謀殺後自殺。但你又說兇手有兩個。”

    “是的。”

    “有人殺了他們兩個。對不起,我不想提他們的名字。”

    “沒關係。”

    “我以後不會這樣的,就是現在不想說。他們殺了我的父母,然後,又有人殺了他們。”她皺起眉頭,“他們是殺我父母的兇手,是吧?”

    “其中一個是兇手。”她可沒說我不能提他們的名字,“卡爾·伊凡科。我不確定比爾曼也參與了。”

    “就是租公寓的人。”

    “是的。”  

    “也就是先殺人,再自殺的那個。當然,我的意思是:他可能是故意讓我們這樣想。其實這才是我們要思考的方向,那道插銷鎖並不是重點?”

    “沒錯。”

    “你看到兩個人這樣死在那裡,馬上就會想到其中一個先殺人,然後自殺。你是這樣想的,是吧?”

    “沒錯,那道鎖弄巧成拙。”

    “弄巧成拙?”

    “太刻意了。”我說,“有點畫蛇添足。”

    “我明白了。如果真有這麼個人,他想出這個方法,先把兩個人殺了,再把門鎖起來——”

    “那他怎麼出去?”

    “我也在想這件事情。爬窗戶?”

    我點點頭。“窗戶是關著的,但是,這間公寓在一樓。爬出窗戶,再關起來,並不困難。這樣當然沒有辦法把窗戶鎖起來,但我不知道有什麼人可以證明當時窗戶到底鎖了沒有。巡邏員進來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把窗戶打開。”  

    “這是警方的規定嗎?”

    “不,”我說,“當然不是。但是,一間小公寓裡有兩具屍體,死了好幾天了,我想沒有幾個警察會花時間去想該不該開窗戶。”

    “所以,插銷鎖閂起來本來是故布疑陣,讓大家認為這是殺人後自殺的案子,”她說,“沒有想到反而可以證明另外一件事情。”

    “證明這個詞不太合適。”我說,“因為這也無法證實什麼。我知道有什麼東西不對勁,但畢竟還沒有證實。所以我到命案現場,去看看到底有什麼問題。”

    “然後你發現了那道插銷鎖。”

    “那只是其中之一罷了。”

    “還有呢?”

    “伊凡科被槍殺的方法。身體兩槍,頭部一槍。”

    “跟我父親一樣。”

    “對,也不對。”  

    “這話是什麼意思?”

    “我真的不想說得太清楚。”

    “我走了進來,”她說,“親眼看見他們的慘狀。你想怎麼說就怎麼說吧。”

    我說:“你父親正面中槍。兩顆子彈從兩英尺外射進他的胸膛,第三顆子彈是近距離射進他的太陽穴。”

    “他那個時候可能已經死了。”

    也許吧,也許還沒死,但讓她這麼想吧。“殺伊凡科的人是從背後開槍的。兩顆子彈,一顆打中心臟,兩顆都在他的襯衫上留下了子彈燒灼的痕跡。然後,兇手跪下來,把第三顆子彈打進他的太陽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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