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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說:“然後,你再掉頭走回七十二街嗎?”

    “那就坐公共汽車吧。”我說,她照做了。

    普根在百老匯東邊的七十二街附近,除了丹尼男孩經常在那裡出沒之外,這個酒吧沒有什麼值得推薦的地方。我認識他很多年了——我第一次見到埃萊娜,也是在他那張桌子旁邊。他好像一點也沒變,還是以前那個樣子,但是,我想這不可能是真的。我剛認識他的時候,他大約二十八歲,模樣當然比現在看起來年輕些。幾年以後,依舊是老樣子,但畢竟有了歲月的痕跡。

    從一開始,他的樣子就與眾不同,這個特點至今沒變,他是非裔美國人,這個詞我不常用,但是,卻比“黑人”這個詞好,因為這個詞根本不適合他。丹尼男孩是白化病人,他的皮膚比白人還要白,頭髮接近無色,眼睛是粉紅色的,極度畏光。夏天的強光他得小心應付,看起來很像是個謹慎的吸血鬼。

    入夜之後,他通常只會待在兩個音響和燈光都很弱的酒吧。一個是在上城、地點比較偏僻的藍調母親,那裡有現場演奏,專門接待收入不錯的黑人常客;另外一個就是普根,拗不過大家的懇求,這裡放了一部點唱機,裡面的歌還算有格調,但是總體看來,普根畢竟是比較粗俗的。不管在哪個酒吧,他都有固定的桌子,等人坐在他的身邊。有的人會告訴他一些消息,有的人會跟他打探一些消息。這就是資訊時代,丹尼男孩與時俱進——資訊,就是他囤積買賣的商品。  

    我在吧檯點了一杯可樂,跟他聊天的那個女孩有點臃腫,看來不像是干那行的;但從她的穿著打扮來看又不太像是干其他行業的。她把龐大的身軀硬擠進一身洋娃娃套裝里,活像是史蒂芬·金筆下的人物,但是,她爽朗的笑聲和愉悅神情讓任何有關她的負面評價都煙消雲散。從她的聲音聽來,這個女孩的性格著實不壞,很幽默。談話結束,她站起來,彎下腰親了親丹尼男孩的嘴唇,發出很大的聲響。然後她又笑了,從我身邊走過的時候,我聞到一股香水味兒,清雅縹緲,跟她暗藏鋒芒、故作矜持的風格很配。

    我走近丹尼男孩的桌子,他正用白手帕沾著伏特加在拭嘴唇。“貝基的嘴很甜,”他說,“但是,誰知道她的嘴唇先前貼過誰?真高興見到你,馬修,好一陣子沒來了。”

    “時光飛逝。”我說。

    “快樂的時光、悲傷的時光,”他說,“都留不住。”他抬起頭來,仔細地打量我。“你的氣色不壞。”他說,“不碰酒真的對你身體很好,我可不行。”

    他放下手帕,啜了一口伏特加,在嘴巴里攪弄了半天,好像是在用李斯德林漱口水,然後咽了下去。“細菌,”他解釋說,“雖然我知道她在每一次小小的冒險之後,都會好好把自己清理一下,但寧可事前小心,免得事後後悔。”在藍調母親和普根,丹尼男孩都有自用的酒。他從冰桶里拿出酒瓶,倒滿酒杯。“你戒酒之後,唯一的壞處就是你很少到酒吧來了。”  

    “我變成顧家的男人了。”我說。

    “埃萊娜還好吧?”

    “很好,她讓我問候你。”

    “也請你代我問聲好。”他拿起杯子,喝了一口。他喝酒的氣勢,像是比他年輕一半、體重多一倍的男子。匿名戒酒協會課堂上的人說,這只是時間的問題,沒有人能逃開酒精的控制,但我不確定他們說的對不對。我有些朋友,情況看起來就很不壞。

    他咽下那一大口酒,閉目沉思了好一會兒,我能感覺到那酒逐漸滑下他的食道。他睜開眼睛說:“我很想念。”這句話是對他自己說的,但好像也是在對我說。他又冥想了很久,然後看著我的眼睛說:“好了,馬修,是什麼風把你吹到這兒來的?”

    我到家的時候,埃萊娜在客廳里,手上拿著一本蘇珊·伊薩克①的小說,還端了一杯茶。她赤著腳,身上披了一件絲質睡袍,許多地方都蓋不住。我盯著她看,並發出讚嘆聲,她說男人都是色鬼。“裡面的這個也是這副德行。”她說著拍了拍書,“丹尼男孩好嗎?”  

    ①蘇珊·伊薩克(Susan Isaac,1941-),美國小說家、劇作家。

    “老樣子。他請我問候你。”

    “他真好。麥可打電話來了。”

    “麥可?”

    “你兒子。”

    “他從不打電話來的。”我說,同時努力回憶上次他打電話來是什麼時候。“他有什麼事?”

    “他是在我們聽音樂會的時候打電話過來的。回來後我在應答機里聽到他的留言。他要你回電話給他,還留了電話號碼。我想他留的是手機。留言還在應答機里。”

    我到應答機旁邊重聽了一次。他沒有客套,“爸,我是麥可,你能不能回個電話給我?不管多晚都行。我也不知道我在哪裡,所以請你打我的手機好嗎……”

    我匆匆記下電話號碼,又回到客廳。“還真不知道什麼事情。”我說,“他的聲音什麼都沒有透露,是吧?聽不出什麼來。”

    “有個簡單的方法可以確定。”

    “都三更半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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