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頁
“那個人就是跟你媽媽有過一段的男人。”
“對,我非常確定。談話的那種口氣。就算有這麼個人,跟我父母有些糾纏不清,不管是嫉妒的丈夫,還是被背叛的情人,他們應該會認識他,是不是?”
“誰?”
“我父母。如果他就是第三個人,在我家等他們回來,他們應該可以認出他來。除非,他戴著面具……”
“沒有,他肯對沒戴面具。”
“那不就被認出來了?”
“他不會留活口的。”
“這我知道。”她說,“但是他的同夥呢?如果我的父母一進來,我爸爸就說,‘弗雷德,你在這裡做什麼?’”
“伊凡科一定會起疑心的。”我表示同意,“他一定覺得這第三個人是你父母的對頭,利用他來報仇的。”
“這樣他們會認識他的。”
“或者這第三個人是雇來的殺手。”話一出口,我馬上就否定了自己的想法。“不對,他絕對不是雇來的殺手。他的手法很專業,計劃周詳,但絕對不是職業殺手。”
“這有什麼區別?”
“職業殺手不可能這麼大費周章。”我解釋說,“他可能會把現場偽裝成強盜入侵的模樣,但是,他不會帶幫手,特別是帶伊凡科這種新手。他摸進你們家裡,十分鐘之內殺掉你父母,立刻離開現場,絕不多留一刻。他不會費半天勁,趕到布魯克林殺兩個人,替他頂罪。他幹完活會立刻回家。在警方忙著調查這起兇殺案的時候,他已經坐在聖路易斯或是薩塔索拉的家裡看電視了。”
“所以,兇手是一個認識我父母,”她說,“但我父母卻不認識的人。”
“也許你認識。”
“我?”
“你有沒有想到什麼人?”
“我認識的人會殺我的父母?”
“你交往的男朋友里,有沒有他們不喜歡的?”我暗示她。“也許有人覺得這兩個人太礙事了,讓他沒有辦法跟你進一步交往。”
“我現在沒有跟任何人交往。”她說,“自從我跟彼得分手之後,就沒有男朋友了。”
“彼得。”
“彼得·梅雷狄思。我們去年夏天分手。以前我們住在東十街,原本計劃要搬到布魯克林,沒想到我們分手了。”
“布魯克林。”
“他有幾個朋友,是藝術家,大家想湊一筆錢在威廉斯堡買幢房子,住在一起。那幢房子亂七八糟的,他們希望大家同心協力,讓房子煥然一新。總共有三對男女朋友要搬進去,一家一層,共用地下室。”
“像都會公社一樣?”
“比較像自助公寓。我起初很感興趣。周圍的環境不太好,但還嚇不倒我。只要你很認真,一點一滴地做,就會有越來越多的新朋友加入,附近的環境也會逐步改善。當地的地價在漲,一年之後再來做同樣的事情,我們不一定負擔得起,至少不可能買在這個區。法律文件起草好了之後,我拿給我爸爸看,他覺得價格還算合理,修改了幾個小地方之後,他說,這樣在法律上,就站得住腳了。他還說,大體上,這份文件還可以。問題是:我真的想做這種事情嗎?”
“你想嗎?”
她搖搖頭。“跟某個人住在租來的公寓裡,或是在他的公寓裡,是一回事,一起買一個家,就是另外一回事了。我還沒有準備好,負不起這麼大的責任。我喜歡跟他住在一起,如果沒有重整那幢老房子的計劃的話,我們兩個應該還會同居下去。買房子的事情,進行得很順利,但我卻搬回家來住了,讓彼得跟他的朋友一塊兒去整修那幢房子。”
“你為什麼不住在先前的那幢公寓裡呢?”
“那是他的地方。反正我也不喜歡那裡。地點在字母城①的東邊,以前名聲不好,現在雖然安全多了,但也不是久留之地。我是希望有一個屬於自己的空間,但是,留在家裡住,存點錢,買幢好房子,應該是比較合理的打算吧。”
①Alphabet City,紐約曼哈頓的一個區,因其以字母A、B、C、D為街道名稱而得名,這些也是曼哈頓地區僅有的以單個字母為名稱的街道。
“你父母和彼得相處得還好吧。”
“還可以。我媽說,他那個人喜歡空想,不太實際。沒錯,他是這樣的,但我媽還算喜歡他。我爸也是。”
“他怎麼看你們分手的事?”
“鬆了一口氣吧,我想,在我最終搬回家的那一天。”
“你掙扎了一下?”
她點點頭。“我不想急著搬進威廉斯堡的房子,也不想急著結束跟他的關係。有一陣子,我還以為可以想出辦法,讓我們兩個繼續下去。”
“怎麼做呢?”
“看你怎麼妥協了。就像一個人要孩子,另外一個不要。你總不能生半個吧。”
“是不能。”
“我們倆好好談了兩次,過程很有趣,但終究還是不行。他想搬到那幢房子裡去,不那麼在意跟我的關係。而我還沒準備好。我說,買房子是結婚夫妻才會做的事情,他說,那就結婚吧。我說,你根本不想結婚,只想買幢房子;就算我跟你結婚,我也不想買那幢房子。到了這個地步,我們只好承認:是分道揚鑣的時候了。我搬回家之後,大家都鬆了一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