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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不是跟她一樣神經?”我說,“我怎麼覺得她說的話,也有幾分道理?”

    他又給自己倒了點伏特加。“你們倆真是天生一對。”他說,“她跟新聞界談了一些事情,這也是我最主要的消息來源。可是找她的多半是放在超市裡的那種八卦小報,只想從她嘴裡探一點比爾曼小時候的生活。想知道他從小會不會把蒼蠅的翅膀拔掉,或是抓流浪貓來做變態實驗。但是,怎麼套她,她都把比爾曼形容成唱詩班的乖孩子,他們很快就沒有興趣了。警察也不想聽她廢話。他們找了幾個新手給她做筆錄,然後,就把她晾在一邊了。”

    “這也難怪。”

    “沒錯。她來紐約就是做這種事情,找痰盂,吐苦水。你知道的,像是殖民旅館那樣的地方,他們可是希望住戶自備痰盂。”

    “這是三聚乙醛的新名字?”

    “是啊,這名字取得很絕,如果你認為殖民地是惡魔島的話。你知道她現在在幹什麼嗎?我一知道馬上就想打電話給你,因為她想找一個私家偵探,把真相找出來,還她兒子清白。天造地設,你們兩個,天造地設!”  

    如果這只是一個我跟丹尼男孩在普根廝混的普通夜晚,我大概永遠不會見到海倫·萊克·比爾曼·沃特林,傑森·比爾曼的母親,兩度離婚的單親媽媽。如果我想打個電話到旅館去,但低頭看看表,會覺得時間太晚了。而且如果我在附近找不到公用電話,就要等我回家再說,我就會覺得實在太晚了,明天早上再打吧。

    到那時候,我已經跟艾拉·溫特沃思談過話,跟這個從威斯康星來、腦筋有些不健全的老婦人談話,肯定不是什麼急事。再快我也要到第二天的九點之後才會打這個電話;那時,她已經要前往機場,乘十一點的飛機前往密爾沃基①,再想辦法換車到奧可諾摩瓦克②。我們便會擦肩而過。

    ①Milwaukee,美國威斯廉康星東南部城市。

    ②Oconomowoc,威斯康星州的一個小城。

    藍調母親在九十幾大道的阿姆斯特丹街,距離殖民旅館,也就是“三聚乙醛軍火庫”,不過幾分鐘路程。我根本用不著打電話,就這麼信步走過去。一個跟大廳相比體面得異常耀眼的服務人員想都不想就告訴我沃特林太太住在這裡。我拿起室內的電話,直接打進她的房間。  

    我說:“沃特林太太,我的名字叫馬修·斯卡德,私家偵探。我想跟你談談你的兒子。”

    “我的天啊。”她說,“你前一陣躲起來了,是不是?”

    “我不大明白你的意思。”

    “你是來騙錢的,對吧?”她說,“抱歉,讓你失望了,你開的價錢,我付不起。”

    她隨即掛掉電話。

    “電話斷了。”我跟服務員說,“請你再幫我接一次好嗎?”

    她又拿起電話,我說:“沃特林太太,我不會勉強你,你也用不著雇用我。我已經有客戶了。我只是覺得你的孩子是無辜的,掉進陷阱,被一個不知名的人殺了。我就在樓下大廳,特意來這裡跟你聊聊,如果你再掛斷的話,我就回家,再不會找你。”

    我一口氣把這麼長的話說完,為的是在她把電話掛掉前,交代來意,所以聽起來不免比正常的速度快,也比我原先的口氣多了些強制性。過了一會兒,我還以為她已經掛掉電話了,因為我什麼也聽不到。正在狐疑時候,她又說話了:“天啊,從我到這城市開始,耳邊聽到的總是不三不四的屁話,現在總算是聽到一段像樣的人話了。我剛剛不應該掛電話的,你還在嗎?”  

    “我還在下面。”

    “你要上來嗎?”

    非房客不得入內。告示寫得清清楚楚。“我好像不能上去。”我說,“旅館規定。”

    “難道我是妓女嗎?算了,沒關係。反正我房間裡也裝不下兩個人。我這輩子從沒見過這麼糟糕的旅館,居然還讓我住上了,也算是長見識,一個晚上收我九十五塊,稅還要另算。別人跟我說這算便宜的了。”

    歡迎來到紐約,我想。

    “我得穿件衣服,”她說,“不過要不了一分鐘。我馬上下來。”

    我等了不止一分鐘,不過也沒到五分鐘。她從電梯裡出來,褐棕色的長褲搭配淺黃色寬鬆上衣。“我的衣服就是跟紐約不相稱。”她說,“你不用說,我也知道。”

    “我不會說的。”

    “你不說,我說。反正我不會出去買一大堆黑色衣服,把自己塞進去,就算是穿成這樣,我在這個城市裡還是個鄉下人。”

    我不想跟她爭辯。她看起來是很像中西部市郊的婦人,經過仔細打理的淺棕色的頭髮,口紅塗得很細心,臉上的皺紋是所謂的“笑紋”。她和我想像中的刻板形象有些差距,但是對她為自己設計的,或是被強迫設計成的角色來說,她的樣子還算合適——她的確像一個幫兒子申冤,幫他討回清白的母親。

    唯一有些遺憾的是:要說她兒子真有多清白,恐怕也未必。我們在九十六街街角找到一家與晨星或是沙洛尼卡差不多的咖啡館坐下之後,她也這樣承認。“傑森這輩子過得很不順。”她說,“他爸爸在我們高中的那個班上算是最帥的了,很有意思。有意思指的是他喜歡喝酒,喝了酒就……傑森四歲的時候,他就溜了,從此音訊全無。有人跟我說,我可以用行蹤不明的理由,請求離婚,或是等七年,在法律認定的死亡期限屆滿之後,恢復單身。兩種方法我都不想,後來也不用了。因為在加州一輛翻倒的車上,有人在他皮夾里找到他的證件,確認是他本人,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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