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頁
我到的時候他們正在念序言。所剩的座位不多,我挑了一個坐下,這才想起來,我最近只來過這種地方兩次。我突然有一種天天都來參加聚會的想法,但沒過一會兒,我就覺得一個星期之內是不會再參加這種聚會了。我根本不知道接下來要幹什麼,但這是我一心想來的地方。所以我坐在屋內,聽一個瘦瘦的女孩講自己的故事。她的五官很突出,皮膚斑斑點點;她跟我們說她是怎麼在十一歲的時候,偷偷打開父母的藏酒櫃偷酒喝,又是如何在十七歲的時候,成為小有名氣的妓女。現在她二十三歲,成熟,青春不再,不過,她有高昂的鬥志,有八個月不碰酒的毅力,還有愛滋病。
午夜聚會的群體各有不同。早年在莫拉維教堂,常常有醉漢朝大伙兒扔椅子,這時,會有兩三個人見義勇為,一起把醉漢扔出去。在午夜聚會裡,你可以看到很多刺青、皮飾,身體上還有打了很多眼。一般來說,會在這個時候出現的人都比較年輕。他們剛開始戒酒,故意挑最後一場聚會,免得自己去買醉。聚會結束之後,賣酒的商店都已經關門。雖然酒吧開到凌晨四點,賣啤酒的小吃店更是通宵營業,但凌晨一點,你有很好的機會可以不喝半滴酒就上床睡覺,而且真的可以睡得著。
除了這些絕望的新人之外,午夜聚會也收容了一些受環境或習性所迫而不得不夜不歸宿的傢伙。這些人有的戒酒很久了,但就是喜歡這種邊緣的感覺,你可能會發現這種人隨時會抽刀子,扔椅子,突然開始顫抖,或是倒在地上抽筋。
我坐在那裡,想想我這輩子,六十二年,十八年是清醒的,感覺跟我周遭那些年輕的、新來的、狂野的傢伙,有很大的差別。
但其實也沒什麼不同。
聚會結束了,我謝謝主持人,幫著把椅子收好,然後遁入夜色之中。空氣異常厚重,像潮濕的羊毛。我穿了過去,走到五十街與第十大道交會口的西南角,走進葛洛根酒吧。
葛洛根的主人是米克·巴盧。不過,在租約或是業主文件上,你是絕對找不到他的名字的。他用相同的手段在這座城市經營許多生意。他原本在郊區有個農莊,養了幾頭豬和一些會生蛋的母雞,被大火燒掉之後,他就把那地方扔到一邊,沒再理會了。文件上的農場主人當晚死亡,還有一大堆人跟著殉葬。我想是名義上的主人的兒子出面料理後事的。我了解米克,他是不可能回頭的。他絕對不會再靠近那個地方。
開這個農莊不是為了賺錢,不過,他的葛洛根酒吧和其他生意應該有大筆盈餘。就算是這些表面上的生意賠錢也無所謂,反正他的大部分進帳都是來自非法勾當。他打劫毒品販子,合法、非法的商人都搶,還放高利貸給那些用自己的一隻手或一隻腳做抵押品的人。我以前當警察,後來還當過有執照的私家偵探,但這個職業罪犯卻是我的好朋友,我在很久以前,就放棄了探索究竟這是為什麼。
埃萊娜總是說,上輩子我們倆一定是兄弟。這是我能找到的最好的答案。
酒保朝我點點頭。我只知道他叫利基,但不確定怎麼寫。他剛從貝爾法斯特乘飛機來到美國,在葛洛根打工,沉默寡言。最近愛爾蘭的人口進多出少,經濟反彈,贏得了凱爾特之虎的美譽。來找米克的訪客,顯然都不怎麼想去馴服這頭猛虎;他們不是身上背著好幾年的徒刑,就是被人追殺得無路可逃。於是把心一橫,住在布朗克斯或是伍德賽大道,在屋裡或者街頭替米克幹活。
他還是坐在老位子上,面前是一大壺水和一瓶他最喜歡的十二年詹姆森威士忌。看到我他眼睛一亮,這種神情最近還挺少見。我到吧檯要了一杯咖啡,到他對面坐了下來。
“今天晚上不錯。”他說,“謝天謝地,有冷氣這玩意兒。出來啦?你當然出來了,否則你也不會在這裡了。外面好一點了麼?”
“涼快多了。”我說,“但還是讓人呼吸困難。”
“你根本搞不清楚,外面的空氣是該呼吸,還是舀一匙來吃。但是,你的心事好像比空氣還沉重。”
“你見過我前妻嗎?沒有吧。”
“那時候我還不認識你呢。”
“她今天下午被埋了。”我說。但聲調不對。除非說話的人自己拿過鏟子埋土,否則他的聲調不可能對。不知怎麼的,在這件事上,我覺得怎麼都不對。“她是別人埋的。”我說,“我在車裡,看他們鏟土。”
“天啊。”他說,幹了一杯,我細啜一口咖啡,又聊了起來。我們聊了兩個小時,我忘記究竟說了什麼,但氣氛相當輕鬆,聊的時間長,沉默的時間也長。我似乎記得我們提到了霍蘭德夫婦,還說沒想到謀殺這對夫婦的兩個兇手沒過幾天也死了。
“幸好他們死了。”他說那兩個兇手。
有的時候,我們會徹夜長談。打烊之後仍然不肯離去,所有的燈都熄滅了,就剩下我們頭頂上那盞昏暗的燈。有的時候,太陽都升起來了,我們倆還沒散,米克就穿起他父親傳下來的屠夫圍裙,我們到十四街聖伯納德教堂去望屠夫彌撒。有的時候,我們在西街或是加文斯沃特的弗洛倫特餐廳吃早餐。
但這一次我們什麼也沒做,也許是都沒力氣了。最後一個客人在三點三十分一拐一拐地走了,利基鎖了門,關上酒吧,再把椅子一張張放到桌子上,方便早班的清潔工來打掃,放到一半的時候,我叫他讓我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