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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只好破門而入?”
“再強調一次。如果他們裡面有一個活著,我還可以請他開門。但是,別無選擇,只好破門而入。不是我帶頭沖的,是那兩個穿制服的巡警先動手的。他們倆一到這裡,就知道這裡出了什麼事。干我們這行的,誰不知道這股味道?聞過之後,你這輩子就再也不會弄錯了。你也是吧?”
“警察到的時候,管理員也在場嗎?”
“喬治?就是他報的警。鄰居抱怨說這裡有臭味,他就報警了。”
“他剛剛不是放我們進來了?”我說,“他怎麼不放那兩個巡警進去?”
“哦,可能你沒有搞清楚情況。當時門從裡面反鎖了。”
“反鎖?鑰匙打不開?”
“不是那種門鎖。”他說,“其實也不是真正的鎖,是那種你在五金店就可以買到的小玩意兒,一半釘在門上,另外一半釘在門框上,只要把那道金屬橫杆推進凹槽,就從裡面反鎖起來了。等到喬治開始油漆的時候,這個地方他也得處理一下,如果他真的不嫌麻煩的話。我進來的時候,見過這道門鎖,銅做的,亮晶晶的,質地還不錯。門本身好端端的,破門而入的時候,門沒有損壞,倒把這道鎖踹壞了,掛在那裡。謝林給你看的那組照片裡,有沒有這個掛在門邊的扣鎖?”
“可能我看到的不全。”我又走了幾步,透過窗戶打量屋後的停車場。那邊有四個大垃圾桶,其中三個整整齊齊地排成一線,另外一個在另一邊,垃圾滿得都快出來了。垃圾桶裡面套了個垃圾袋,袋口被扯開來了,應該是老鼠的傑作。我沒看見老鼠,但是見到了類似老鼠屎的東西;在法醫學校上課的小朋友,應該可以告訴我,這些老鼠早餐吃了什麼。
應該可以在這裡種種花,我想,或者是放個烤肉架來烤肉,但是,大概只有瘋子才會這樣做。
“我真希望能知道他為什麼要把衣服脫掉。”我說。
“比爾曼?”
“伊凡科也是全身脫個精光?”
“沒有,沒穿衣服的只有比爾曼。這裡很熱,你可能已經發現了,屋裡少了很多東西,其中之一是空調,甚至連個電風扇都沒有。他們可能忙得一身大汗,從曼哈頓背了兩大包東西一路過來。比爾曼穿了牛仔褲、長袖襯衫,他可能覺得脫光了涼快些。”
“有道理。”
“也許他們不喜歡穿沾了血的衣服。”
“衣服沾了血?”
“襯衫和褲子上都有。”
“伊凡科的血?”
他搖搖頭。“霍蘭德夫婦的血。女人的血吧,我想,要看報告才確定。她喉嚨被割斷了,血噴得到處都是。”
“割斷霍蘭德太太喉嚨的人是伊凡科?”
“你覺得他們會費心調查這種事情嗎?有什麼差別呢?他們兩個人身上都有血跡。喉嚨都被割斷了,流出來的血還會少?不管是誰多少都會沾上點血的。”
我說:“我不明白為什麼他們要把房門反鎖起來。”
“他們剛殺了兩個人,把兩大袋東西背回家。在這種關鍵時刻,也許不希望有人闖進來。”
“也許吧。”
“也許是比爾曼殺了他的同夥,希望有幾分鐘時間可以冷靜地思索一下,再到陰曹地府去跟他的同夥會合。是不是越扯越遠了?你要知道的是他們是不是鎖門了,答案是:是的,而且還從裡面反鎖起來了。”
艾弗森還有別的事情要做。離開前,他花了一點時間確定門已經鎖好了。我還真不知道他在想什麼,這裡到底有什麼東西可以偷?
他走了之後,我到地下室跟喬治聊了幾句,然後在這幢建築物里轉了轉,找些人問問。一半的房客都出去了,剩下的人多半不會說英文,或是寧可讓別人覺得他們不會說英文。我毫無收穫,也不知道這裡到底有沒有什麼值得調查的線索。
我走到M大道,向左轉,突然想到,如果要省幾步路,我應該斜穿洛克斯特大街到街角去才對。
我又不禁啞然失笑。如果我想節省時間的話,根本連布魯克林都不用來。我走了幾條街,爬上地鐵月台等車。
第09章
他坐進車裡,漫無目的地驅車向前。他只想開車,就是這樣。
車裡異常清爽,他的感覺很好。他是個很愛乾淨的人,車裡車外一塵不染,經常洗車。他最近還把車子送去美容,現在的車子更是和展示室里的新車沒有什麼兩樣。車裡有一股新車的味道,他已經明白訣竅在哪裡了:有一種產品,一種裝芳香劑的罐子,名字就叫“新車香”。
他們什麼都想到了。
他根本沒注意周邊的道路,如果不知道要去哪裡,走哪條路,有什麼差別呢?到了卡納爾路,他看見了通往曼哈頓橋的標誌。他穿過布魯克林,往南開到弗萊特布希大道,他現在知道該往哪去了。
就這麼等著,他想,終究會知道該往哪去的。
然後,你就找到你的方向。
這不是最傳統的方法嗎?回到犯罪現場。他以前也幹過這種事。兩次,自從那個夜晚,他發現他自己兩度步行經過西七十四街的建築。經過那幢房子的時候,他會放慢速度。他並不想逗留,也不想多看這幢房子一眼。當然,人們還是會眨著完全無辜的眼睛,打量這幢房子,不是嗎?報紙上都是這個新聞,媒體大肆炒作,這幢房子因而惡名遠揚。幸好還不至於有人坐著遊覽車跑到這裡來觀光,不會有司機拿著擴音器嘮嘮叨叨的跟你描述這幢房子血淋淋的歷史。還沒到這個地步,在這座城市,新的暴力總是很快抹去了人們對上一起血腥事件的記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