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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點了一客蛋卷,他要了一堆薯條、一份百吉餅和一大杯橙汁。“從你心中浮現?倒是好事一樁。已經著手辦案了,咱們現在的進度如何?”
“我也不知道進展到哪裡了。我只希望我們能搞清楚兇手的動機,這點查不明白,案子著實難辦。”
“偷東西。”他說。
“應該說是借。從曼哈頓借到布魯克林,再讓警察找到。”
“全部都還了嗎?”
“這倒是個關鍵。”我說,“他可能留了點紀念品,我們神秘的第三個人。”
“也許這才是誘使他犯罪的原因。他想要某樣東西,但卻不想讓大家知道。”
“比如說呢?”
“我怎麼知道?值錢的東西吧,鑽石?價值連城的繪畫?”
“這些東西都有保險,”我說,“沒有歸還的話,應該會有人注意到。”
“那就是別的了。法律文件?照片、信件,非常重要的,非殺人不可。”
“那為什麼不把東西拿了就走呢?”我說,“為什麼要殺霍蘭德夫婦?”
“這樣就沒有人會知道他到底偷了什麼東西。”
我想了想。“我不知道。”我說,“聽起來有點複雜。先不管兇手是誰,總之他花了很多心思,精心布局,然後殺了四個人。我還真想不到霍蘭德夫婦家裡有什麼寶貝,值得這樣大費周章?”
“你這話說得奇怪。”他說,“就我看來,他家裡件件都是寶。”
“我倒希望真的能想到什麼。”我說,“去挖掘霍蘭德夫婦的秘密好像沒有什麼意義,他們的生活完美無瑕,每個人都敬重他們,夫妻又恩愛。我想……”
“你在想什麼?”
“也許他們不是真正的受害者。”
“我們現在只知道這兩個受害者。”
“我還能想到另外兩個。”
這當然不需要什麼時間去思考。“布魯克林的那間公寓。”他說,“比爾曼和伊凡科。你說,他花了那麼多工夫,就是為了修理這兩個人?”
“他們也不是重點,只是用他們來收拾殘局罷了。”
“其中一定有關聯。比爾曼可能涉案不深,他這個角色比較被動。”
“是很被動。”他說,“就是待在家裡,等著被殺。”
“比爾曼說不定根本不認識他。”
“這第三個人找上門來,跟比爾曼說他是殺蟲公司的工人,到他家來滅蟑螂,比爾曼讓他進門後他便動手殺人,比爾曼倒在屋角,這傢伙套上比爾曼的襯衫和牛仔褲就出門了。”
“但伊凡科是重要的角色。”我說,“只是結局連他自己都大吃一驚。”
“他去找伊凡科,跟他說,他安排了一筆好買賣。”
“‘高獲利、低風險,鑰匙、警報系統的密碼全部有……’”
“在搞清楚對方想幹什麼之前,少聽他們的油腔滑調。他到底是怎麼認識伊凡科的?”
“他因為竊盜案在綠天堂監獄被關了三年。也許他們就是這麼認識的。”
“你說這第三個人有案底?”
我又想了想。“不知道為什麼,我覺得不像。”我說,“你可能在牢里學到很多亂七八糟的事,但是,你可能不會覺得法律制裁不了你,因為你已經在受法律制裁了。這個在幕後操控的傢伙心思細密,但卻覺得自己是來無影去無蹤的超人。”
“他可能忙得滿手都是灰。”
“我想這不是他第一次犯法。不是那麼確定,但他應該有辦法認識黑道上的人。據我所知,伊凡科並沒有親戚,他媽媽的公寓是他最後的通訊地址。他闖進霍蘭德家之前,總得有個地方住吧,只是警方還沒查出他的住址,就發現他躺在布魯克林的那間破公寓裡。”
“所以他們也就沒有再查下去了。”
“這或許是個起點。”我說,“你知道我們該找誰,才能找到伊凡科落腳的地方?”
“如果你的答案跟我一樣,那現在打電話給他還太早。他一定在睡覺。”
“丹尼男孩。”我說,“那附近是他的地盤。普根離霍蘭德家最多兩條街。我今天晚上去找他。”
“在天黑之前呢?”
“那把槍。”我說,“有人從中央公園西路的一個心理醫生那兒偷來那把槍。”
“那把槍可能是放在那裡等人偷的。”
我看了他一眼。“表面看來是這樣的。”我說,“大家以為開槍殺人的是比爾曼,所以槍一定是他帶來的。這也就是說,槍不是他偷的,就是別人偷來賣給他的。”
“但是,比爾曼最後得到的,”他說,“卻是一顆子彈。”
“沒錯,所以,這把槍一定是別人的。但也不是伊凡科的,否則這把槍在行兇的時候,應該握在他的手上才對,輪不到第三個人來殺人滅口。”
“也許伊凡科有兩把槍,他一個人用不了兩把,所以,他自己留一把,另外一把交給這神秘的第三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