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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已經卷得這麼深了,”他說,“我想你應該知道結局。但是,我建議你先留在你現在的地方。”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我也不明白我自己的意思。”他說,“想來看熱鬧也可以,五分鐘後在你家的大門口等我。我繞過來接你。”
埃萊娜在弄義大利面,水剛開,我跟她說,只做一人的吧,“那我吃沙拉也行。”她說。
“如果你回來還餓的話,我們再一起吃好了。你要上哪兒去?”
我說我也不知道。我叫TJ別玩電腦了,跟我一起走,隨即下樓。一兩分鐘之後,我們倆就站在人行道上了。一輛三年前出廠的福特車在馬路中間一個違規掉頭,正停在我們面前。我打開門,坐進去,正想稱讚他開車的猛勁,話到嘴邊,一看他臉上的表情,又咽回去了。我坐在他身邊,TJ坐在后座,車門還沒關好,車又飛快地往前衝去。
他說:“我不知道我在急什麼。反正他哪兒也去不成了。”
“你是說,他現在躲在某個地方?”
“這麼說也成。”
“還是他綁架了人質?”
他笑了,卻沒半點幽默的神情。“一樣的答案。”他說。
我沒什麼話好說了,他轉向百老匯,在紅燈前面停了一下。他覺得等得夠久了,趁沒車的空當一溜煙衝過十字路口。他開車就是警察的樣子,很小心,不會撞到人,但完全無視交通規則。
到了時代廣場,又轉回百老匯,接近三十四街的時候,他說:“你還沒問我,我們要到哪兒去。”
“我想你遲早會告訴我。”
“布魯克林。”他說。
“科尼島大道?他還是躲回老巢去了?”
他沒說什麼。到了三十一街,兩輛車規規矩矩的排在紅燈前面。溫特沃思一超車,衝到十字路口,再倒車回來。有人似乎把全身的力量都壓在喇叭上了。
“真不知道有什麼好按的。”他說,“按喇叭?有時間按喇叭的話我早就把槍掏出來,把他們幹掉了。”
“如果他們有槍,”我說,“他們就不會按喇叭了。”
“有個傢伙的司機,安靜得很。”他說,“我要插過休斯敦街,轉到弗賽斯街或是艾爾德里奇街,再往南。然後走德蘭賽大街,再過橋。”
“不對吧。”我說,“如果走曼哈頓橋的話,不就直接可以到平林大道了?”
“謝謝你的地理課,可我們不是要到那邊去。”
我不確定我知道多少,但至少有一件事情我很清楚:閉上嘴。
往東走到休斯敦街的時候,他說:“有人提到她男朋友的名字。我現在忘了,可我記得明明聽到過一次。”
“彼得·梅雷狄思。”
“有人在布萊特的公寓裡提到這個名字,我本來要打電話到布魯克林那邊,請他找個人,安排一輛警車,叫兩個穿制服的去看看。後來我轉念一想,認為別人應該會處理,也就算了,反正這也不算什麼當務之急。他們是他的病人,但他是心理醫生啊,專門看病的,誰知道他有多少病人?說不定有滿滿一柜子的病歷,難道我讓人一個一個地去找,看他什麼時候會出現?”
“到底出了什麼事?”
“著火。”他說,“燒得跟片廠里的火警一樣。麥瑟羅街是不是?距離布希維克站只有兩條街是不是?你不是提過這個地址?”
“是啊。”
“記得他們住幾號嗎?”
我正在翻我的筆記本,TJ就說話了,“一六八號。”
“真有你的,記性不錯。”
“他去過那裡。”我說。
“什麼時候?”
“幾天前吧。”TJ說,“除了一個室友以外,所有的人我都見著了,他們帶我去看他們翻修的成果。”
“他們讓你參加了什麼旅行團是不是?”
“我讓他們以為我是建管單位的,”他說,“他們在裡面的工程可不小,整幢房子幾乎換了個樣子。”
“那沒什麼,”溫特沃思說,“你去看看,現在才叫換了個樣子。”
消防隊費了好大的勁才把火勢控制住。我們到的時候火已經完全撲滅了,溫特沃思的車跟上紐約消防局車子的同時,最後一個進行殘火處理的小隊正在撤離。
我掃了一眼周圍的環境,但沒記住什麼,似乎周圍都是看熱鬧的人,穿著防火靴的救火員穿梭其間。房屋的玻璃窗全都毀了,屋頂上到處都是一個個的洞。我們在火場檢查員和管區警察的陪同下走進公寓。犯罪現場的搜證人員和驗屍的法醫,也已經就位。
我們先上到頂樓,再逐層下來。在改裝的過程中,隔間多半已經拆除了,我們用不著一個房間一個房間地看,因為整層樓已經變成了一個大房間,而每個房間都有人躺在地上。在頂樓,一個大塊頭的男子側身躺在地上,一隻手壓在身體下,另外一隻手向一邊伸開。他在大火中幾乎被烤熟了,面容全毀,看了半天,也無法分辨他生前的長相。
“被刺兩刀,”一個人說,“說不定還不止。他們身上都有刀傷,有的很清楚,有的得花點時間找一下。地上到處都是空的鹽酸瓶子。鹽酸可以清理磚塊中的塑膠殘渣,行兇的人就地取材,把鹽酸潑在他們臉上。但我們現在還分不出來臉部的傷有多少來自鹽酸,有多少來自大火,因為在起火前,每個人身上又被灑了助燃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