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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不知道,也不在乎。有把刀在手上,他就很高興了;跟手裡握著一把槍的感覺一模一樣。從那個弗洛伊德白痴的抽屜里把那把槍偷出來還沒用的時候,他就已經沉迷在槍枝的威嚇力之中了。他喜歡把槍藏在身上,喜歡把它放在口袋裡,插在皮帶間。他就是喜歡興致來時,伸手去摸一摸。

    貼身藏著武器在街上亂逛,這對他來說有著無比的滿足感。外人完全不知道你的力量。你身懷密技,卻若無其事。坐在地鐵車廂里,瞧著對面那個男的,你心裡清楚:只要你掏出槍來,朝他開一槍,他馬上就死了,沒有任何徵兆,已經去見上帝了,還不知道自己是怎麼死的。

    有一次,在黑漆漆的電影院裡,他掏出槍來,對著正前方觀眾的後腦勺,砰,他心裡暗自想道,然後把槍收回口袋裡。

    終於,他等到用槍的一刻,打在那個傻瓜比爾曼身上,這個場景,他不知道幻想過多少遍。

    他現在帶著他美麗的刀子,該到哪裡去呢?他有一整天的時間可以任意支配,夢想終於實現了。他是不是應該把車開出來,到鄉間逛逛?還是回家,伸伸懶腰,蜷在沙發上,讀本好書?

    當然,他也可以回到那幢房子。他的房子,他未來的家。那個巨人,那個愛爾蘭惡棍,現在應該已經離開了。如果他膽敢留在那裡,他倒要試試那傢伙見到這六英寸長的利刃心裡作何感想,臉上有什麼表情。這把刀磨得很鋒利,寒光閃閃,洛氏硬度高達四百度,他不明白這是什麼意思。不過這顯然是賣點,不單製造商在盒子上大肆宣揚,那個店員也不厭其煩地拼命吹噓。  

    反正這把刀很硬就是了,但是,鋼不就該是硬的嗎?他想起他被趕走,那個大個子惡狠狠地讓他滾蛋的德行,如果他抽出刀子來,那對綠色的眼睛一定會睜得更大。

    可能不會,他又想道。不管刀刃有多長、硬度有多高,殺到他身上,可能像樹枝碰到強韌的獸皮一樣,不是彈開,就是折斷。不僅如此,他還覺得那個惡漢會猛地將手一伸,快如閃電,把這把刀從他手上奪過去……

    他很想試一試。

    他在餐廳里點了一份三明治,喝了一杯咖啡,然後把自己鎖在廁所里,練習拔刀、一刀刺向假想敵的技巧。他面對鏡子,把自己的動作看個清楚;感覺他對武器有一種天生的感情。他沒花多少時間,就把手槍玩得很老練——工作結束了,他怎麼也捨不得把槍丟掉——但是,從這把刀上卻學不到什麼。這話應該說得準確些:他對於武器的知識與生俱來,發自內心;這些年來一直蟄伏在他心裡,一旦被激發了,便頓時怒濤洶湧。真沒想到武器在手,他會判若兩人。

    也許他前生是刀鋒戰士。說不定就是吉姆·鮑伊本人,這玩意兒就是以他的名字命名的。在阿拉莫陣亡,是吧?在刀鋒的寒光中,名將隕落。  

    握著他最心愛的戰刀?有何不可?

    有人試著開門。鎖上了。如果門打開了呢?一個人走進來,看見他手上有把刀,趕緊道歉,想要退出去……

    他看到自己把沾滿鮮血的刀鋒在那個人襯衫上拭了拭,寒光一閃,刀鋒還鞘,閃身走出廁所,順手把門扣上。走過那個禿頭的韓國看門狗,昂首走下樓梯……

    不對,那是先前的事情,那家按摩店。他現在在餐廳,剛剛吃飽,到廁所收拾一下,應該是付錢走人的時候了。

    到了街上,他跟自己說剛才只是想像而已。幻想滑進記憶中。用不著過分擔心,也用不著緊張。

    現在要幹什麼呢?再去找一家按摩店?

    這個想法讓他大吃一驚,不敢相信。他自己也發現了:在回想的過程中,他覺得最不愉快的,就是按摩的那一段。他不喜歡別人碰他,不喜歡被別人挑起性慾。他只想在拔刀的時候看著她的眼神。

    他的思考陷入混沌。

    有一件事情他終於想清楚了。他在街上亂晃,忽而轉左,忽而轉右,走進店裡,東張西望,然後又走出來。他想找東西,卻不知道自己要什麼;總而言之他就是沒想清楚,在這過程中,反而讓他身陷險地。  

    他的手又伸向襯衫,摸摸護身符。

    他想到要做什麼了。他必須回家,躺下來,吞一粒安定,好好休息一下。今天累得筋疲力盡,要儘快讓體力恢復過來。一個熱水澡,一杯哈羅德·弗希爾上好的單品麥芽威士忌,一粒安定,八個小時不間斷的沉睡。這是需要的,也是一定能得到滿足的。

    他走到路邊,伸手一招,兩輛計程車連忙變換車道,爭著搶生意。他把這筆生意賞給先趕到的那部,說了地址,就舒舒服服的縮進坐墊里。他摸了摸刀柄,輕輕碰了碰菱錳礦石環。

    力量充沛、思路清晰。他已經覺得好多了。

    中央公園西路,距離他的目的地還有一條半街的距離,計程車停了下來,等紅燈。沒有計劃,甚至未經思考,他突然說:“我在這裡下車。”然後,從皮夾里掏錢出來。計程車在馬路當中,右邊還有一個車道,但是沒有關係。他把錢塞進前方的小洞裡,完全不理司機的抗議,打開車門,跨了出去。還是紅燈,車輛停在原地,他沒費什麼勁,就從兩輛車中間穿了過去,踏上人行道。

    到底是為什麼?

    一定有理由,他很確定,所以他睜大眼睛,提起精神,沿著公園周圍的人行道繼續往前走。走到半路,他就知道為什麼他會匆忙離開計程車。其實,他也不明白什麼東西在警告他,不明白到底是怎樣的細微線索,暗示他要釆取行動,但是,他就是有這樣的感覺,一點也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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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不知道,也不在乎。有把刀在手上,他就很高興了;跟手裡握著一把槍的感覺一模一樣。從那個弗洛伊德白痴的抽屜里把那把槍偷出來還沒用的時候,他就已經沉迷在槍枝的威嚇力之中了。他喜歡把槍藏在身上,喜歡把它放在口袋裡,插在皮帶間。他就是喜歡興致來時,伸手去摸一摸。

    貼身藏著武器在街上亂逛,這對他來說有著無比的滿足感。外人完全不知道你的力量。你身懷密技,卻若無其事。坐在地鐵車廂里,瞧著對面那個男的,你心裡清楚:只要你掏出槍來,朝他開一槍,他馬上就死了,沒有任何徵兆,已經去見上帝了,還不知道自己是怎麼死的。

    有一次,在黑漆漆的電影院裡,他掏出槍來,對著正前方觀眾的後腦勺,砰,他心裡暗自想道,然後把槍收回口袋裡。

    終於,他等到用槍的一刻,打在那個傻瓜比爾曼身上,這個場景,他不知道幻想過多少遍。

    他現在帶著他美麗的刀子,該到哪裡去呢?他有一整天的時間可以任意支配,夢想終於實現了。他是不是應該把車開出來,到鄉間逛逛?還是回家,伸伸懶腰,蜷在沙發上,讀本好書?

    當然,他也可以回到那幢房子。他的房子,他未來的家。那個巨人,那個愛爾蘭惡棍,現在應該已經離開了。如果他膽敢留在那裡,他倒要試試那傢伙見到這六英寸長的利刃心裡作何感想,臉上有什麼表情。這把刀磨得很鋒利,寒光閃閃,洛氏硬度高達四百度,他不明白這是什麼意思。不過這顯然是賣點,不單製造商在盒子上大肆宣揚,那個店員也不厭其煩地拼命吹噓。  

    反正這把刀很硬就是了,但是,鋼不就該是硬的嗎?他想起他被趕走,那個大個子惡狠狠地讓他滾蛋的德行,如果他抽出刀子來,那對綠色的眼睛一定會睜得更大。

    可能不會,他又想道。不管刀刃有多長、硬度有多高,殺到他身上,可能像樹枝碰到強韌的獸皮一樣,不是彈開,就是折斷。不僅如此,他還覺得那個惡漢會猛地將手一伸,快如閃電,把這把刀從他手上奪過去……

    他很想試一試。

    他在餐廳里點了一份三明治,喝了一杯咖啡,然後把自己鎖在廁所里,練習拔刀、一刀刺向假想敵的技巧。他面對鏡子,把自己的動作看個清楚;感覺他對武器有一種天生的感情。他沒花多少時間,就把手槍玩得很老練——工作結束了,他怎麼也捨不得把槍丟掉——但是,從這把刀上卻學不到什麼。這話應該說得準確些:他對於武器的知識與生俱來,發自內心;這些年來一直蟄伏在他心裡,一旦被激發了,便頓時怒濤洶湧。真沒想到武器在手,他會判若兩人。

    也許他前生是刀鋒戰士。說不定就是吉姆·鮑伊本人,這玩意兒就是以他的名字命名的。在阿拉莫陣亡,是吧?在刀鋒的寒光中,名將隕落。  

    握著他最心愛的戰刀?有何不可?

    有人試著開門。鎖上了。如果門打開了呢?一個人走進來,看見他手上有把刀,趕緊道歉,想要退出去……

    他看到自己把沾滿鮮血的刀鋒在那個人襯衫上拭了拭,寒光一閃,刀鋒還鞘,閃身走出廁所,順手把門扣上。走過那個禿頭的韓國看門狗,昂首走下樓梯……

    不對,那是先前的事情,那家按摩店。他現在在餐廳,剛剛吃飽,到廁所收拾一下,應該是付錢走人的時候了。

    到了街上,他跟自己說剛才只是想像而已。幻想滑進記憶中。用不著過分擔心,也用不著緊張。

    現在要幹什麼呢?再去找一家按摩店?

    這個想法讓他大吃一驚,不敢相信。他自己也發現了:在回想的過程中,他覺得最不愉快的,就是按摩的那一段。他不喜歡別人碰他,不喜歡被別人挑起性慾。他只想在拔刀的時候看著她的眼神。

    他的思考陷入混沌。

    有一件事情他終於想清楚了。他在街上亂晃,忽而轉左,忽而轉右,走進店裡,東張西望,然後又走出來。他想找東西,卻不知道自己要什麼;總而言之他就是沒想清楚,在這過程中,反而讓他身陷險地。  

    他的手又伸向襯衫,摸摸護身符。

    他想到要做什麼了。他必須回家,躺下來,吞一粒安定,好好休息一下。今天累得筋疲力盡,要儘快讓體力恢復過來。一個熱水澡,一杯哈羅德·弗希爾上好的單品麥芽威士忌,一粒安定,八個小時不間斷的沉睡。這是需要的,也是一定能得到滿足的。

    他走到路邊,伸手一招,兩輛計程車連忙變換車道,爭著搶生意。他把這筆生意賞給先趕到的那部,說了地址,就舒舒服服的縮進坐墊里。他摸了摸刀柄,輕輕碰了碰菱錳礦石環。

    力量充沛、思路清晰。他已經覺得好多了。

    中央公園西路,距離他的目的地還有一條半街的距離,計程車停了下來,等紅燈。沒有計劃,甚至未經思考,他突然說:“我在這裡下車。”然後,從皮夾里掏錢出來。計程車在馬路當中,右邊還有一個車道,但是沒有關係。他把錢塞進前方的小洞裡,完全不理司機的抗議,打開車門,跨了出去。還是紅燈,車輛停在原地,他沒費什麼勁,就從兩輛車中間穿了過去,踏上人行道。

    到底是為什麼?

    一定有理由,他很確定,所以他睜大眼睛,提起精神,沿著公園周圍的人行道繼續往前走。走到半路,他就知道為什麼他會匆忙離開計程車。其實,他也不明白什麼東西在警告他,不明白到底是怎樣的細微線索,暗示他要釆取行動,但是,他就是有這樣的感覺,一點也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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