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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案子裡真有個連續殺人狂,但沒有人知道是誰,半點線索都沒有。
叫他——先這麼叫吧,叫他阿登·布里爾。這是個錯誤,不應該從發霉的弗洛伊德理論裡面撈出這個名字來的,但,算了。除非調查這個案子的警官對於信用早已破產的心理分析學派有興趣,否則的話,這名字安全得很。為什麼不行呢?吐露心中的一點小秘密也不行嗎?
布里爾不止殺了三個人,他殺了五個。在西七十四街,他殺了兩個,在科尼島大道他殺了兩個一間隔幾個小時,應該算是兩起不同的殺人事件吧——現在他又殺了第五個人,在克萊蒙特街。
沒有人知道!
他掃視著電腦屏幕。在討論區的最下面,有一個叫做“新留言”的點選區。他點了一下,出現一個新的留言欄,現在,他可以在alt.crime.serialkillera網站上留言了。
他在主旨上用粗體寫下:比爾曼,無辜的受害者。
不行,只有白痴才會這麼招搖,用粗體,在討論區里,等於是放聲大叫。他刪掉,改用一般字體:比爾曼,無辜的受害者。
好多了。
他看著屏幕,開始打字:
傑森·比爾曼沒殺過任何人。他是被設計的,掉入一個精巧的陷阱,代人受過,替一個隱身於幕後的殺手頂罪。這個殺手的名字叫阿登·布里爾。
他刪掉最後一句,繼續寫道:
我就是那個兇手,你可以叫我阿登·布里爾。我殺過五個人。比爾曼是第一個犧牲者。霍蘭德家兩個,加起來是三個。卡爾.伊凡科是第四個。大家都以為這些人是比爾曼殺的,但是,他別說是沒見過這幾個人,就連他們的名字都沒聽過。第五個犧牲者是莉雅·帕克曼,你可能也沒聽過她的名字,但這只是時間問題。我把她壓進浴缸里淹死了,按住她的胸部,看著她掙扎。
她沒有掙扎。其實,他不大確定她到底恢復知覺沒有。她的眼睛睜開了,但這可不代表她弄清楚到底出了什麼事,也許他應該把最後一句改一下:
……我把她按進浴缸里淹死了,按著她甜美嬌小的胸部,看著氣泡慢慢的冒上水面,看著她生命一點一滴地消逝……
這樣好多了。比較接近實際的情形。雖說用‘甜美嬌小’這樣的形容詞可能不夠冷靜,但也沒有人希望他的筆鋒不帶感情。
……我殺她不是為了恐嚇,我另有動機:完全合乎邏輯。我從犯罪中收穫頗多。
不要,不要用犯罪。他刪掉這個詞,又寫道:
……我從我的行動中收穫頗多,至少讓我成為合格的連續殺人狂。我的行動都有利可圖。我不否認我在殺戮中得到滿足,從某個角度來說,我的確是期待血噴出來的那一刻。我在亊前,在過程中,在亊後,都充分享受。
他停了一會兒,重新整理思路:
我殺男人,也殺女人。殺男人,我得這麼說,讓我比較有成就感;至於談到純粹的快感,沒有什麼事情比得上殺女人了。
不,還得再修正一下:
……比得上殺可愛的女人了。
他坐在那裡,欣賞著他的文章,讚許地點點頭。他的表又響了,告訴他,現在距離整點,還有十分鐘。
他移動滑鼠,把光標移到張貼的按鈕上。
不行,不行,我想這樣不行。
他移動滑鼠,點了取消。他的發言沒有公開,消失在屏幕上。他又點了幾下,下線,屏幕保護程序再度啟動,城市之光,忽明忽暗……
第29章
“咱們再從頭理一遍。”溫特沃思說,“那醫生的名字叫納德勒?”
“西摩·納德勒。”
“他是心理醫生,對不對?”
“經過協會認證的。”
“弗洛伊德的徒子徒孫。”
“這我倒不知道。”
“跟布里爾說不定還有點師承關係。”他說,“A.A.布里爾。上過他的課,誰知道?”
“年代可能不對。”我說,“布里爾一九四八年就死了。”
“納德勒那時出生了沒有?”
“沒有。”我說,“他才四十出頭。”
“謀殺用的槍是他的。”
“對。”
“登記過的,有使用執照。”
“只能放在辦公室或住宅里,不能隨身攜帶。”
“他是什麼時候買的?去年是吧?有沒有說明原因?”
“根據他的說法,”我說,“他很擔心他的一個病人。”
“這也算是理由嗎?”溫特沃思說,“我有個病人,我很擔心他,所以,我買了一把槍來伺候他?他為什麼不開點藥給他吃?我還真不知道他什麼時候必須要用槍打他的病人。”
“他說,他那個病人最後自殺了。”
“用槍?”
“開窗戶跳樓,還是摔在屋頂上之類的。”
“這故事查過嗎?”
“病人?怎麼查?他沒有告訴我名字,我也找不到什麼理由問他。”
“你不懷疑他?”
“完全不懷疑。有什麼好懷疑的?他殺了人,還把登記在自己名下的槍留在現場?牆上釘了這傢伙的文憑,他的智商至少該跟體溫差不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