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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竟然有些臉紅,意外的稱讚讓他害羞起來。“我自己都不知道呢。”他說,“真有那麼棒的話,我應該已經可以告訴你兇手是誰了。”
“根據莉雅的說法,”我說,“他叫阿登·布里爾。”
“媽的,”他說,“這傢伙叫阿登?沒聽錯吧,我可不可以再聽一次電話留言。”
我進到臥室去拿應答機,埃萊娜已經起來了。我在拆線的時候,她堅持要我別動應答機,把溫特沃思請進來,自己到浴室去。放第二遍留言的同時,她又出現了,穿著睡袍,臉上還有新化的淡妝。留言我們聽了五六次,越聽越沒把握。
“阿登?”他說,“是不是這個名字?阿登森林①?”
①莎士比亞戲劇《皆大歡喜》中的一個場景。
“莎士比亞。”埃萊娜說,“但是,我想這件事情跟森林沒有關係。”
“沒有關係?只是糊弄人的?”
問題就是誰也搞不清楚。溫特沃思說,這個人的名字有點怪,很少人用這個做名字,姓阿登的倒不少。伊莉莎白·阿登,舉個例子來說。埃萊娜想到演員伊芙·阿登,但溫特沃思這個年紀的人,根本聽都沒有聽說過這個女演員。我按下按鈕,重聽一遍。
“應該是奧爾登。”他說,“像是詩人?”“也有可能是奧登,”我說,“或是阿爾頓。倒是有人取這種名字。”
埃萊娜翻開電話簿,上面有好幾個姓布里爾的人,但是,名字開頭都不是A。“這本是曼哈頓的電話簿,但是,誰知道他住在哪裡?有沒有登記電話?”
“也許這個名字是他捏造的。”我說。
①“我也這麼想,”溫特沃思說,“就算我們找到這個阿登·布里爾,他大概也不是兇手。”
埃萊娜說:“等一等,我沒明白。你的意思是說,這個阿登·布里爾不是兇手,難道是莉雅說謊不成?沒有理由啊。”
溫特沃思搖搖頭。“我想她應該沒有說謊。”他說,“她何必呢?她說的是實話。有一個自稱是阿登·布里爾的人找上她,跟她說他正在寫博士論文,研究她的姨媽。如果真有這個人,莉雅就沒說謊,這個人也沒說謊。他是叫布里爾,正在寫博士論文,或是什麼報告,反正,他沒問題就是了——”
“如果沒有這個人——”
“那麼他就是冒牌貨了,”我說,“他刻意接近莉雅,為的是複製她的鑰匙,找到解除警報器的方法。如果真有布里爾這個人,兇手就另有其人。如果沒有阿登·布里爾,那麼,他就是兇手。”
“知道這點也沒有用。”溫特沃思說,“我們還是不知道他是誰。”
溫特沃思走了,他說一旦發現線索,一定儘快跟我們聯絡。埃萊娜卻覺得還有別的可能。“也許真有個人叫阿登·布里爾,也許他真是英語系博士候選人,正在寫論文。但是,接觸莉雅的,卻是另外一個人。”“繼續。”
“比如說,我可能不想讓莉雅起疑心。我編了一個寫論文、研究你姨媽的故事。萬一你去查了呢?我選一個確有其人的名字,一個一百萬年你都不會碰上的學者,然後,你就去查了,在英文系裡,還真有這麼個研究生,正在寫博士論文,但誰知道他在研究什麼?也許是傑弗斯①作品中的鳥類意象,跟蘇珊·霍蘭德沒半點關係,誰又會主動提醒莉雅呢?你懂我的意思嗎?”
①傑弗斯(Robinson Jeffeers,1887-1962),美國詩人,代表作為詩集《泰馬及其他詩篇》。
“懂了。”
“有沒有道理?”
“有一點。”
“否則的話,很多事情就講不通了。”她說,“如果不是真有阿登·布里爾這個人,他又何必費神,去捏造這麼個怪名字?”
第27章
電話響了,我正在刮鬍子,是二十六分局的蒂利斯警官,他問我可不可以過去一趟。他正在調查莉雅的案子,想做份筆錄。我說可以,喝了杯咖啡,然後出門坐地鐵,來到一百二十五街。
警察局在一百二十六街上,百老匯往西一條半街。我走進去,被領到一間沒什麼裝飾的房間,除了一張鐵桌外,滿屋子只有市長的照片。在照片上面,有人貼上一則剪自美國運通銀行的雜誌GG標題,“你認識我嗎?”
他們給我一個黃本子,允許我用自己的筆。我寫下跟莉雅·帕克曼認識的經過,措辭還有些《讀者文摘》的味道。對這女孩的第一印象,還有她懷疑她表姐涉嫌謀殺父母,這些往事,我就不提了。何必節外生枝呢?除了這兩點之外,我的報告應該是相當詳盡。我又看了一遍,簽名,他們說,我可以回家了。
在一百二十六街對面,有間聖公會教堂,門沒開,否則我是會進去的。我走進地鐵入口,坐車來到拉薩爾,又往西走了一條街,就到了克萊蒙特街。我不知道莉雅住在哪裡,也懶得去一一打聽,直接找到自助洗衣店裡那個睡眼惺忪的店員,他馬上就指給了我。我隔著街仔細打量這幢六層樓的方形磚樓,造型模仿都鐸風格,但有些四不像。我沒進去,也不想找她的室友聊天,警方已經在調查了,我用不著冒出來添亂。我只想近距離看一下,我想這已經夠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