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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李毅的身份站在李毅的墳前,然後說出這樣一番話,從他們的眼神我奇蹟般的發現,這些人居然信了。
唐豆豆從地上站起來,“李毅,我可以相信你,不過,你至少應該告訴我,為什麼來天橋鎮!”
我已經說過了,“因為喜歡探險,聽說這個地方有點邪門,所以就坐船過來,確實邪門,如果不是遇到你們,我早就淹死了。”
“唐總,不能相信他,自從他來了以後,這裡就發生這些怪異的事,為什麼上一次我們來的時候什麼都沒有發生,所以,這些事都是他搞出來的。”洛衫擺明了是要坑我,其他的人都是他的人,唯一能信我的只剩下唐豆豆。
“我搞什麼了?”這個時候絕對不能示弱,再這樣下去唐豆豆也會受到影響,弄不好這群傢伙一頓大鐵鍬把我拍死在這。
我喊了一嗓子然後接著說:“在井裡的時候我差點就死了,如果我想搞事,當初就應該讓你這個沒良心的傢伙下去,就算淹死了就當做貢獻了。”我說話的時候一直看著洛衫,氣勢上絲毫不弱。
“別吵了,這個時候我們自己不能亂,船沒了,現在需要的是找到吃的。”唐豆豆說話的力氣有點弱,原本就瘦,這兩天一直沒有吃東西,而且連水都沒喝一口,確實夠唐豆豆受的。
“山上肯定有。”我指著上面,鎮子裡的人消失了,朱伯商店的里東西都是十年前的,水裡的魚受到了污染,山上的東西肯定沒事,我小時候在山底下玩的時候經常能看到野兔在裡面跑。
“不能信他。”
洛衫也是犟脾氣,這個時候就是死咬著不放,完全是一副不把我弄死誓不罷休的樣子,這個時候,最終的決定權還是在唐豆豆身上。
唐豆豆看著我,我笑了一下,唐豆豆說道:“想留下的也可以,上面或許可以找到吃的,如果想上去的就跟上來。”
唐豆豆往前走,我直接跟上去,就我們兩個人上去也挺好,洛衫站在那,我回頭的時候,看到跟著洛衫幹活的那些人緩緩往上走,雖然走的很慢,至少是在往山的方向走。
洛衫原本是想用這種方法孤立我,沒想到反而適得其反,此時的洛衫一個人留在下面,生死攸關,這個時候誰有本事就聽誰的。
我們很快走到第一塊大石的位置,然後是第二塊,我們繼續往上爬,當初我是在第三塊石頭那看到了朱伯。
朱伯應該死了很多年,我們看到的墳就是最好的證據,所以那一天我看到的只是朱伯的鬼魂,我在後面追,然後被人從後面用棒子之類的東西打了一下。
我們爬到第三塊石頭的時候,唐豆豆停了下來,體力應該用的差不多了,“李毅,我選擇相信你,不是因為你幫過我,而是這裡真的很怪,我希望你能幫我們。”
“如果你不相信,可以摸,我的身體每一個位置都是真實的,如果我是埋在下面的李毅,根本不會有心跳。”
我走過去拿起唐豆豆的手放在胸口,那一刻,我的心跳突然加快,我看到她的臉一下子紅了,“可以了。”
唐豆豆手從我胸前拿開,我知道,這一次她肯定徹底信了。
我回頭往下看,後面跟上的人已經走到第二塊石頭的位置,一直留在下面的洛衫也跟在後面。
我站在上面往下看,視線無意中落到下面的鎮子上,這是我第一次站在這樣的高度去看我生活了十幾年的地方。
有人說過,你所在的位置不同,看到的也會不同,那一刻,我好像發現了什麼!
是鎮子的布局,如果不是站在這個位置,我永遠無法發現天橋鎮的秘密。
因為人都是視覺動物,只有你看到了,才會去思考,如果年復一日的在鎮子裡穿行,你會永遠只活在天橋鎮裡。
這裡不一樣,我站在高處往下看,整個天橋鎮盡收眼底,那一刻,那些狹長的街道,還有錯落的巷子在我的眼裡變成了一張平鋪的符。
如果把那些房子變成黃紙的一部分,整個鎮子的布局和我平時畫的那些符一模一樣。
整個鎮子是一張符?是巧合?還是有人刻意這麼去做?
我依稀記得,鎮子裡的老人說過,這個鎮子是當年一個當官的建的,還有水邊上的那些橋,從我有記憶的那一天開始,天橋鎮的樣子就從來沒有變過。
這是一個十幾年從來沒有動過土的鎮子,也許時間更久,二十年,三十年!就好像這裡所有的東西都不能改變一樣,而鎮子裡的所有人都在默默的遵守著這裡的規矩。
“李毅,你在看什麼?”
我的奇怪表情引起唐豆豆的注意,這個時候,洛衫那些人已經從下面爬上來,我收回思緒,“沒什麼,感覺這個鎮子的布局有點怪。”
“怪嗎?我怎麼沒有覺得?對了,李毅,你會通靈?”
唐豆豆看著我,可能是因為古井的事。
如果不是我及時提醒,如果那些人都喝過古井裡的水,現在肯定更麻煩,隨著王寡婦的靈消失,那個發狂的人同樣醒了過來。
當時他的力氣很大,醒了之後根本不記得發生過什麼。
我笑了一下,“算是吧,其實沒有你們想像中的那麼神奇,只是人感知的範圍和區域不同罷了,就好像有的人天生對一種東西特別敏感,比如聲音、圖像或者是數字,而我也只是能感覺到一些普通人看不到的東西而已。”
“這裡真的有鬼?”
唐豆豆很小心的問了一句,我點頭,“有,而且不是一個,古井裡就有兩隻,一隻是被朱伯推入古井的王寡婦,也就是我撈上來的那具白骨。”
“那另外一隻呢?”
我從古井裡上來的時候,並沒有和他們說有東西抓住我的事,其實是擔心他們害怕。
“消失了。”
第173章 腦袋轉到後面的人
我們真的在山上找到吃的,不僅有可以吃的野果,還搞到一隻很肥的兔子,古時候有人守株待兔,可惜最終荒了田地,我們靠的是聰明才智。
我看著那只可憐的兔子被人扒了皮,所有人都在等著吃肉,我看到兔子的眼睛動了一下,我連忙避開。
這是經驗,不論是死人或者是動物,千萬不要去看它的眼睛,這是警告。
很快香味冒出來,那一刻,所有人放下手裡的野果,包括我,有人撕下一大塊遞給我,因為是我的選擇上了山,找到了吃的,而且有人發現了山上的泉水。
吃飽喝足,洛衫執意要回水邊,因為那裡有帳篷,而且距離水邊最近,如果有船來可以第一時間發現。
唐豆豆從地上站起來,“李毅,你也跟我們回去吧。”
“你們去吧,反正我在哪都一樣。”我坐在火堆那,根本沒有要走的意思。
“一起下去吧,我們那有一個空的帳篷。”那個年紀大一點的設計師走過來,這個人看著很實在。
“真的不用了,上上下下的挺麻煩,我就留在這,萬一有兔子掉進來,明天的伙食又解決了。”我笑著說道。
我肯定不會下去,天橋鎮已經成了一個空鎮,既然我在這裡看到朱伯,這座山上面很可能就有我想要知道的秘密。
“唐總,走吧,天就快黑了,到時候從這裡下去可能會有麻煩。”洛衫指了指下面,我順勢往火堆上丟了幾根柴火。
“李毅,你自己小心點。”
唐豆豆站起來跟著洛衫那些人往下走,睡帳篷肯定比跟著我睡石頭上舒服,而且也安全,我看到她走到第二塊石頭的時候回頭朝著我的方向看。
那些人走了,火堆旁只剩下我一個人,準確的說還有那隻幾乎被吃光的兔子骨頭,不知道被誰丟在火堆旁。
我從地上撿起來,然後找了一個石頭fèng隙把兔子的骨頭塞進去,天很快黑了下來,我決定繼續往上走,這座山就好像有一種特殊的魔力在召喚我。
不知不覺,我居然走到那一天朱伯掉下去的位置,我很清楚記得前面的那塊石頭,朱伯就是從這裡跳下去。
我湊過去往下看,下面只是一個斜坡,坡度不算大,我拿著手電往下照,隱約看到斜坡的下面有一個東西。
這樣的斜坡最多是滾下去或者跑下去,為什麼那天我看到朱伯的身體是整個掉下去,我順著斜坡緩緩往下走,儘量抓住沿途伸出來的樹枝。
我儘量放慢速度,從上面拿著手電照的時候,我看到有個東西在不停的動,等我走過去,居然是一件衣服。
掛在上面的衣服已經很破舊,從料子和顏色看,應該是上學的時候發的那種校服,因為諧音的緣故,校服=孝服,已經很少有人用這樣的稱呼,如果被人說出來,穿在身上會覺得特別的彆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