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拉閱讀上一章

第139頁

    如果堅持了三天三夜,吳央覺得這是天意,便用他修練已久,但從未實驗過的固靈之術,將子言的靈魂緩緩的,從他那已經殘破不堪的身體內抽離並且禁固起來……

    在這麼做之前,吳央是毫無把握是否能成功的,因為這在他看來,只是一種理想的境界,真的能否達成,從來沒有人嘗試過。

    但是,他的法術配合著子言堅強的意志,以及不肯就這麼死去的執念,真的成功了!

    那一晚,脫離了傷殘的身體,子言的靈魂重生了!

    復活的子言充滿憤怒!因為陷害他的正是他最親近最信任的人,他親生弟弟子衛,這對子言來說,打擊太大了!為了王位,他從小一起長大的親弟弟居然要置他於死地!兩兄弟只相差一歲,從小一起摸爬滾打。不可畏不親密,可是,就在他即將登上王位的時候,做弟弟的就這麼突然在背後捅了他一刀,理所當然的踩著他的屍體登了上去……他無論如何無法接受這殘酷的現實。

    他恨!他怒!

    但卻什麼也做不了。

    初為靈魂的人,並不是一下子就能變得無所不能,他現在只是一團飄忽不定的東西,還並不具備什麼力量。  

    因為無處發泄,這仇恨就深深的種進了心裡,根深蒂固。

    不僅如此,後面還發生了一件讓他的仇恨更深的事。

    當子言能夠適應一些的時候,曾悄悄回到王宮,他想至少母親大人會想念他,會願意幫他做主。卻不料,當他現出身形講述了他的遭遇,弟弟子衛如何利用和他一起打獵的機會,設下埋伏,在沒有人煙的地方突然對他動手,他毫無防備,又寡不敵眾,身受重傷的時候跌落山崖……母親大人雖然即驚卻悲。但只是一味哭泣,卻居然並無替他討回公道之意,反勸他事已至此,為了國家的太平,就此放過弟弟……

    他不敢置信的看著他自己的親生母親,這個即失去了丈夫又失去了長子的女人,不願意再失去她唯一的次子!!所以,她自私的選擇了維護兇手,以維持現在的局面。

    在那一刻,子言做為人類的心,撤底死了。

    他感覺所有人都背判了他!

    而他這被禁固的靈魂里也只剩下仇恨!

    他恨所有人,恨所有的人類,只除了救了他,又一直照顧他的吳央。

    吳央一直對他很好,最初救他的時候並不知道他是誰,後來聽說了他的故事,非常同情,更是對他以禮相待。不僅教他如何適應這新的形態,而且教他修練法術,如此一來,沒有身體的束縛,反而是件好事,對於法術的修練是事半功倍,漸漸的,兩人切磋的時候,吳央已經感覺力不從心……  

    忽然有一天,子言對吳央說:“老師,您有沒有想過擺脫那副累贅的肉身?”

    吳央很是意外,沒想到他會存了這種心思。忙說:“身體髮膚受之父母,如非不得已,怎敢棄之!”

    子言只是淡淡一笑,並不多言,但他心裡的想法卻是沒有改變。也許身為一國國君的繼承人,他從小就養成了固執、自我的習慣,他決定了的事情,很難改變。

    而他現在的決定是,他要讓他在這世界上唯一認可的人——吳央,這個他尊稱為老師的人,真正變成他的同類,而不是他所仇恨的人類。

    所以,他偷看了吳央不願意教他的一些違禁法術,包括固靈之術,這對於純靈魂的他來說一點也不難。

    之後,在一個非常平常的夜晚,在吳央入睡之後,他先用圍困術讓吳央即使醒來,也無法動彈。然後從容的開始像當初吳央對他實施固靈之術一樣,緩慢的先將吳央的靈魂抽離出來,然後加以禁固,使其脫離身體而不分消散。

    但是他的施法過程,比吳央之前對他做所做的。要困難的多。

    因為吳央的潛意識是不願意這樣做的,他並不想自己好好的人變成“鬼魂”,當初對子言施這樣的法術,也是迫不得已。子言的身體確實已經無法再用了,不僅僅是胳膊腿摔得七零八落,連腦袋和身體都殘缺不全……身體即不能再恢復,而子言又固執的不肯死,在這種情況下,他才對子言用了固靈術。  

    雖然被固靈術禁固起來而成為純靈魂形態存在的子言,在法術修練上進步驚人,明顯優於被肉身束縛的吳央。但吳央卻是從來沒想過要拋棄自己的身體。

    所以,在子言對他施展固靈術時,自然而然的遭遇到他本能的反抗,但子言卻不肯放棄,兩個靈魂在那座山裡的小木屋裡僵持了幾天幾夜……

    最終,吳央還是敗了。

    長時間的僵持,他的身體早已經疲憊不堪,留不住那欲脫離而出的靈魂。

    這第一次的成功,也讓子言盟生了野心。

    他要報復,也許以前的他無法做什麼,可是現在,他卻可以隨心所欲加害於任何人類!

    但這已經是他“死”去五十年以後的事,當他終於再次有勇氣從山裡出來的時候,才發現他那個曾經最親密、又最憎仇的弟弟,早已經在戰亂中死去,他的國家也已經不存在了。野心勃勃的弟弟並沒有能帶領他們的國家走得很遠,反而在連連戰亂中,節節失利,最後兵敗如山倒……真正國破家亡。

    但子言的野心並沒有因此滅亡。

上一章 目錄 下一章
已經是最後一章了 »

第139頁

你剛剛閱讀到這裏

返回
加入書架

返回首頁

書籍詳情 返回我的書架
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