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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往前湊了湊,看清楚僅僅在皮膚表面留下一個小洞的彈頭,竟然將楊斌整個大腿內部破壞的一塌糊塗,高速旋轉的彈頭將肌肉絞碎的不成樣子。

    林慕夏將匕首放在一旁,她似乎看見了卡在肌肉中的彈頭,拿起鑷子往裡用力一戳,把彈頭夾了出來。她用匕首把彈頭給豁開,向槍傷處灑了一些彈藥。她的便攜包就像百寶囊似得,又從裡面取出一盒火柴,點了根把那些灑在楊斌傷口的彈藥點燃。

    噗嗤——!

    光芒閃爍,黯淡下去之後,楊斌的傷口一片焦黑,他也陷入了昏迷。

    林慕夏的額頭浮現微量的汗珠,“命真大,彈頭險些傷到動脈,不過這條腿多半是廢了。凌宇,你帶他去市局吧。傷勢止住了,暫時因為失血多而昏迷,不用再帶他去醫院,到了市局你去趟鑑證科讓人給他簡單包紮下,那時銀針就可以取掉,千萬記得把它們給我保存好。”

    我和旁邊三五個愛看熱鬧的人,被這一急救過程驚得下巴差點沒掉地上。

    捏了捏臉,我感到疼痛後,我才敢相信這些是真的,其它人也反應過來,看向林慕夏的眼神充滿了敬畏。

    接下來,我倆各忙各的去,她扶著裴奚貞離開,我把楊斌手銬打開,背到門口,喊了輛計程車赴往市局。

    重回市局後,剛進大樓的門便與一個抱著挺厚一摞文件的人撞到一塊,他捧的文件厚到遮擋視線的地步,準確的說是他撞上我的,後果可想而知,文件散落滿地都是,他低頭彎腰去撿文件。

    “哎,這位同志,對不起。”我連忙道,雖然責任不在我,但有點於心不忍。

    “沒事。”這人抬起頭,眼中閃過驚訝之色,瞬間眉開眼笑道:“偶像!你怎麼來了啊。昨日一別,甚是思念……”

    原來是我那腦殘粉,唐然。

    我問道:“你一個刑警,搬這些東西幹嘛。”

    唐然鬱悶道:“唉,昨天回來後,傲頭兒說我搞個人崇拜,給我發配文職十天。”我靠,他被王傲給整治了,還是因為我,淪落到搬文件的地步,這下更讓我歉疚,不知該如何安慰。

    “天空飄來五個字,那都不是事。”

    他神經大條的道,注意到了我背上的刀疤臉,笑著說:“偶像,你有事忙吧?甭管我,我決定要把這些文件撿到下班,哼哼。”

    “回頭請你吃飯。”

    我背著楊斌來到鑑證科,三名法醫和兩名鑑證科的痕跡專家在聊天,大部分我都在最近的兇案現場見過,其中就昨天的老李。我把楊斌輕輕放在地上,五個人停在說話,紛紛向我看來。

    老李眼尖,看到了刀疤臉腿上的四枚銀針,便認了出來,呵呵一笑道:“小林那丫頭的手筆。”

    很快,在幾人的合力下,楊斌的腿被包紮好,之後便是等待他醒轉。看得出,他們是給林慕夏面子,效率才會有這麼快。

    重新給楊斌戴上手銬,和他們沒什麼好聊的,我趴在窗台望著風景。

    門外響起一連串急促有序的腳步聲,啪——!門憤怒的貼到牆上,以王傲為首的重案三組全員出現在鑑證科。

    我心一沉,用腳趾頭想都猜到城北分局給王傲通了風,重案三組知曉了我們D.I.E神不知鬼不覺的把他們正在調查的重大兇案給偵破……

    王傲的臉色陰晴不定,空氣中充滿了肅殺之氣,對峙良久,他朝底下的人下了道命令,“把嫌疑犯帶走!”

    兩名警員一前一後抬起楊斌就要往外走。

    這哪能行?!

    狗急了還跳牆,我可不管這裡是市公安局,跑過去一個高鞭腿把一名警員踹得栽倒在地,拔出電擊劍迅速啟動,電暈了另一名不打算放手的警員。

    “D.I.E的人挺凶啊。”王傲拍了拍手,“都給我上,拿下他!”剩餘的七個人蠢蠢欲動,想圍攻我。他話音剛落,門口處響起了一道聲音。

    “我看誰敢!”

    我們朝門口望去,是裴奚貞!他的瞳孔中閃著精光,霸氣神武的吼了短短四個字,如蓄勢待發的猛虎,“我看誰敢!”,愣是讓在場七個重案三組的警員不敢妄動。裴奚貞身旁的林慕夏捂著嘴偷笑,沖我遞著眼色,示意我放心。

    王傲也是哆嗦了下,走到門口,和裴奚貞隔著幾厘米的空氣對視著,最終他喉嚨動了動,擠出句話,“三組的,都跟我回去。”重案三組離去後,林慕夏趕緊把門關死。

    “頭兒,你不愧為一部之長,剛才那一下,震懾力太強悍了。”我贊道,可惜那一幕卻如曇花一現,裴奚貞又恢復成了往昔的猥瑣邋遢形象。這時,他氣勢消弭殆盡,身子一軟,差點倒在地上,還好林慕夏及時扶住。

    裴奚貞虛弱的道:“張哥,記得前幾天城北兇案你負責在現場取證的,你提取下這刀疤臉的指紋,和那榨汁機上的指紋比對。”我趕緊給他搬個椅子讓他坐著,給我感動壞了,頭兒是死撐著來給我救場啊。

    據當日楊彥所述,榨汁機是嶄新沒開封的,所以上面只有唯一一組指紋,便是兇手的,但指紋庫中並沒有這組指紋的信息,於是重案三組那邊這條線索斷掉。

    張以傑是鑑證科資深的元老,四十出頭的樣子,他沒耽擱時間,提取刀疤臉的指紋,林慕夏主動去給他當助手,很快結果顯示,指紋相似指數高達97%,確認榨汁機上的指紋是楊斌所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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