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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認識。”孫大聖聳了聳肩膀。
我沒了耐心,直截了當的道:“在薛小冬的埋骨之地,為什麼他的屍骨底下有一堆三色蟲屍?你親手埋的,別說你不清楚!”
孫大聖愣了下,他嘆道:“抱歉,我真的不清楚,只知道我和他得罪了一個人,為了活著,所以……我殺了他,才能活到現在,僅此而已。”
“這是你的殺人動機?”林慕夏凝視著他的臉,她滿頭霧水的道:“能把你們折騰到必須死一個,另一個才能繼續活。你和薛小冬得罪了誰?怎麼個方式得罪的?”
“好,我說!”孫大聖猶豫了片刻,他坦言道:“我們在去年前往東旺街送貨,經過一家封閉的店鋪時,望見有個糟老婆子跪在捲簾門旁,年齡約有八九十歲,她穿得破破爛爛的,老臉的皺紋……猶如待死的樹皮般,反正挺嚇人的。詭異的是,街上的人路過此店門時,紛紛遠離並繞開。我們送完貨,聽老闆說那家死店是凶宅,發生過許多命案,什麼分屍案、爆炸案亂七八糟的,況且現在又有個跟鬼般的糟老婆子跪在那。”
“孫大聖,你所說這家東旺街的店,是不是最早為毛絨玩偶店?”我忍不住問道。
他若有所思的點頭道:“好像是吧,我記不清了。”
孫大聖殺掉薛小冬的最初……竟然依然源自毛卜順那家毛絨玩偶店,這地兒風水未免太差了。“你接著說,別停。”此刻,我們腦海中閃過大大的問號,跪倒在店門口的老太太究竟是誰?
“你知道,送貨員賺得錢少。當時,薛小冬眼尖,發現這糟老婆子脖子和手腕,有金項鍊和銀手鐲,便起了貪念。”孫大聖眼中閃過後悔之色,道:“我心想她長跪在這店門前沒人管,憑這身打扮,她十有八九是流浪的人,無家可歸。我和薛小冬商議了一下,裝作好心人騙糟老婆子,先是請她吃了頓飯,然後把她帶到車裡,謊稱送她去派出所尋家。整個過程她任由我們擺布,沒說一句話。”
他懊惱的握緊拳頭,繼而道:“千不該、萬不該!薛小冬駕車來到偏僻的地方,我們將她推下車,暴露了真實目的。這糟老婆子一直哀求我們,金項鍊可以拿走,但不要搶她手鐲……打了幾拳,她便暈倒了。我們覺得既然到這地步,萬不能手下留情,一人抓住她的一隻手,鐲子有點緊,擼了半天沒拽掉,索性用力拔,糟老婆子手腕的皮都撕裂了。我們費勁力氣,總算得到了銀手鐲,她好像痛醒了,哼了句我聽不懂的歌謠,她可悲的凝視著我們,說了句讓我終生難忘的話。”
“真是殘忍……薛小冬死有餘辜啊,連八九十歲的老太太都欺負!”林慕夏重重地拍動桌子,她滿腔怒火的道:“她說了什麼?”
孫大聖第三次說出了這句話,“人在做,天在看……有些事情,躲是躲不過的。”他沉寂了數秒,似乎在回憶的道:“她好像是對我們說的,又好像是對她自己說的。直到我殺掉了薛小冬,挖坑埋他時,腦袋裡全是糟老婆子這句話,仿佛一道咒語纏著我。時間久了,我總是不經意的把它掛在嘴邊念叨。閉上眼睛,糟老婆子的臉就出現在我夢中,幾乎天天半夜驚出一身冷汗,心裡怕,睡的就不踏實。”
“你們搶走了她的銀手鐲,然後發生了什麼事情?”林慕夏愣愣的道,這件案子挺邪乎的。
第三百五十一章:蠱
“糟老婆子的金銀首飾被我們搶奪,之後沒再多說一句,她站在原地,冷漠的望著我們鑽入車逃離此地。”孫大聖攤開手心,他低頭凝望道:“約到了城東的範圍,薛小冬方向盤沒握穩,好懸釀成一場車禍。好在他駕駛技術過硬,緊急的剎住車,我好奇的問他怎麼了?他說手疼,打開拳頭一瞅,起了一個肉瘤子,有點透明,裡邊像長了塊黑色的玩意。這時我感覺自己手心也痒痒,發現和他的情況竟然一模一樣!”
“不義之財不可取。”
孫大聖心有餘悸的說:“小冬對我說,犯了忌諱,那糟老婆子是位高人,他提議折回去找她道歉,祈求對方的原諒。但我們重新來到搶劫現場時,糟老婆子早已不見了身影,她像是早知道我們回來似得,提前以樹枝在地上劃了幾個字。”
“一次性說完。”林慕夏冰冷的道。
“呃……”孫大聖抽了抽鼻子,他嘆道:“她寫的話挺拗口,具體忘了,大概的意思是,我們犯了不可饒恕的錯,想活下去,必須死一個,最多只有三天時間。我沒和薛小冬說實話,隨口編了句謊。我雖然裝作不信,但心中有鬼。沒多久,頂多一根煙的功夫,他手背上又起了一個肉瘤子,奇癢難耐。實在忍不住了,他便將之抓破,鮮血呼呼往外流,但凡是血沾過的皮膚,癢得不行,薛小冬越是撓,起得肉瘤子越多。有了先例,我忍住癢意,沒敢去撓,肉瘤擴散的速度比他慢了許多倍,我一邊抽菸,一邊埋怨他貪,要不是他盯上糟老婆子的首飾,能受這罪?薛小冬又反過來罵我假清高,不還是和他一塊搶的?吵著吵著,我們倆大打出手,糟老婆子留的話閃現在我的大腦中,我越想越怕,拿鐵扳子砸死了薛小冬,他臨死前難以置信的望著我說,誠誠,你為什麼殺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