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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著玻璃,店裡的樣子讓我大吃一驚,按理說這店鋪荒置三年多了,應該布滿灰塵才對,但是除了玻璃是髒兮兮的之外,諸如地板、桌子、櫃檯啊,一塵不染,像每隔幾天就被人悉心擦拭過一樣。
林慕夏又以同樣的方式打開門的鎖鏈,我推開門,她先行而入,低聲道:“快進來,把捲簾門拉下一半,讓店裡有可見度的能看清東西就行。”對於她的指示,我挺納悶的,便問她說為啥。林慕夏嫌惡的望了眼外面,努了努薄唇,“外面那群人快把這裡圍的水泄不通,我可不想在辦案時像猴一樣被觀看,影響我發揮。”聽她說完,我朝店外看了看,的確如她所說,除了店門前空曠外,看稀奇的人排了里三圈外三圈,交通都堵塞了,憤怒的車喇叭聲此起彼伏。
“哐當!”
捲簾門被我拉到很低,店內的光亮頃刻間暗了數倍,但並不影響視線。
林慕夏拽掉了我左手的手套,她戴在自己手上,東敲敲,西跺跺,沒一會,就累得額頭布滿一層細汗,“凌宇,你覺不覺得奇怪。”
“是挺奇怪,店裡除了正門,沒有任何出口,卻打掃的乾乾淨淨。”我在一幅壁畫前站著,這畫的面積得有七八平米,上面有三個卡通形象,機器貓,維尼熊,米老鼠。記得死者毛卜順他沒搬家前,頻頻丟失這三種毛絨玩具。當他被殺害分屍後,就是把屍體分別藏在這些相對應的玩意中。
“根據你敞開捲簾門時的落灰來看,這門的確有年頭沒開啟過。”林慕夏攤開左手掌,沖我揮了揮,我看了過去,手套上一道鏽跡,又瞧瞧自己右手戴的那隻手套,也是一樣。她抱著膝蓋蹲在地上,“鏽跡更能證明捲簾門常年處於閉合狀態。”
“那店內肯定別有洞天唄。”我也東摸西碰,試試可不可以幸運的發現異常。
我找了半個小時,幾乎敲遍了店裡的所有角落,仍然一無所獲。我有些氣堵,遷怒的一腳踢翻了垃圾桶,垃圾嘩啦啦的散落一地,林慕夏聽到聲響後,眼睛盯著這堆垃圾。我笑道;“裡面有花?”
“沒有。”
她走過來彎身撿起一個空的牛奶盒,“這牛奶的生產日期是上個月。”我說你快別逗了,她看我不相信,就舉起牛奶盒朝我仍過來。我單手穩穩接住,翻過來一看,包裝上的生產日期果然是2009年5月份的,接下來我更確定了,這店裡並非像從外面看得那樣無人問津,反倒卻經常被人光顧。關鍵問題是入口在哪……難不成有人可以瞬移,一個閃爍閃進來?
我發現第二個櫃檯底下有隻皮箱,就給它拽了出來,加了道密碼鎖。我喊林慕夏上前開鎖,她已經連開了兩次鎖,此時已經有點膩煩了,而密碼鎖又不像鑰匙鎖那樣,需要有好的聽力,恰好她偏偏不願意發揮特長,反而使用暴力以鞋跟踢碎了塑料制的密碼鎖,看得我一陣無語。
箱子裡竟然有兩根金條!
“純度挺高。”林慕夏拿起來掂量幾下,便失去興趣放了回去。
我以前只聽說過金條卻從未真正看見過,擺弄了半天,林慕夏的聲音幽幽飄入我耳中,“想私吞了就直說,裴sir不在,我就當沒看見。”她誤以為我起了貪念,我氣道:“你當我什麼人啊,只是覺著新奇。”說完我便把金條隨手丟入皮箱。
忽然,金條似乎受到了撞擊,裂成幾半,裡面居然是中空的,裝一隻套著鑽戒的指骨。我挖苦道:“小林姐,是誰說金條純度挺高來著。”
“我一拿在手裡就知道它是假的。”林慕夏白了我一眼,“不然怎麼會說你私吞了我就當沒看見呢。”敢情她故意耍我,我頗為無奈,“那這枚鑽戒呢。”她掏出手機對著戒指晃了晃,淡淡道:“假貨。”
“指骨怎麼處理?”
“包回去,帶給鑑證科。”林慕夏想了想,手伸進便攜包中摸了摸,取出一枚黑色指甲蓋大小的物體。我看清楚後就樂了,“你還有收藏鼻屎的習慣?”
“是啊,要不要給你嘗嘗?”
林慕夏懶得理會我,她把手裡的東西在手心裡搓了搓,那小玩意貌似變軟了,被她黏在壁畫的維尼熊眼睛處。接著林慕夏拿出手機按了幾下,皺著眉道:“真粘。”此時,我也猜出了那玩意恐怕是攝像頭之類的,定睛朝她粘的地方看了看,如果不伸手去摸,它就像隱形一樣,一般人察覺不到。
“凌宇,咱們該撤了。”她將套著鑽戒的指骨包裹好,低下半個身子,鑽出店門。我臨走前,特意把箱子合上塞回了原處。
一出來,我發現四周的人向我們投來敬畏的目光。
我們所經之處,人群會自動讓出一條路,很快,我倆回到車上,給裴奚貞打了個電話簡單說了下結果,便離開東旺街。
林慕夏似乎很累,剛發動車子不久便睡著了,我全神貫注的開著車,這時我的手機鈴聲響個不停,掏出來看到來電顯示於小願,以為是心晴又用她媽媽的手機打來的,便按下接聽鍵。
“餵?”
電話里傳來一個成熟的女聲,“是小宇嗎?”
原來不是心晴啊,心想於小願沒事打我電話幹嘛,我說:“於姐,找我什麼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