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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托爾烈說到這,思緒又回到自己十歲那年的夏季,他被父親盧爾烈領著,騎著一匹馬來到了距離部落至少有一天路程的山下,然後盧爾烈摸了摸他的頭之後,便離開了。

    十歲的盧爾烈知道,自己必須要在三天之內,在山上找到一處狼窩,然後從裡邊挑選並抱走一隻狼崽,因為他的乾糧只有三天,同時還得防止母狼的襲擊。

    好在是,母狼在懷孕之後,都會逐漸遠離狼群,找個合適的地方產下狼崽,等狼崽斷奶並能夠自由活動之後,再帶自己的孩子們返回狼群。

    所以,盧爾烈必須在較短的時間內完成這件事,必須卡在狼崽斷奶後和即將離開母狼窩返回狼群之間,錯過了這個時間,那就只能等待明年了。

    喝得微醉的托爾烈半睜著眼睛:“也不知道是天意,還是其他什麼原因,我運氣好極了,我根本沒有費勁,就在山腳下看到了一隻從狼窩中爬出來的狼崽,那隻狼崽還是三眼狼,你們知道什麼叫三眼狼嗎?”

    眾人搖頭,刑術終於抬眼看著托爾烈,看著托爾烈伸手指著自己的額頭:“就是在狼頭的這個位置,有一塊白色或者金黃色的斑點,如果是白色,就是一般的三眼狼,如果是金色,那就金眼狼,金眼狼被認為是糙原的狼群霸主,成年之後,一般來說,都可以靠著自己的兇狠奪得狼群頭目的地位,所以很珍貴……”  

    托爾烈在看到那頭金眼狼崽之後,高興得瘋了,上前就抱著那隻狼崽飛奔下山,拍馬就往部落中趕,完全忘記了最重要的一個程序——那就是消除自己和狼崽身上的氣味。

    狼的嗅覺非常靈敏,特別是母狼的,一旦發現幼狼丟失,特別是金眼狼,母狼一般都會不顧一切地覓著氣味去尋找,最可怕的是,母狼如果發現自己能力有限的話,將會扔下其他的幼狼,直接返回狼群,尋求支援。

    所以,當托爾烈抱著金眼狼回到部落,盧爾烈發現金眼狼和他都沒有消除氣味的時候,立即下令讓所有人全副武裝,嚴陣以待,因為他很清楚,不久之後,狼群就會撲向部落,不管付出什麼代價,都會搶回那頭幼年的金眼狼。

    整個部落的人一夜未睡,守在部落各處,雖然盧爾烈知道這樣會中計,但也沒有任何辦法,狼群是很聰明的,如果他們不派出大量的人來守衛部落,那麼狼群將會在凌晨時分對部落發起進攻,但如果他們死守一夜,狼群就會在附近休息,派出斥候觀察著部落,一旦發現部落防守的人扛不住去休息,就會立即召集狼群發動襲擊。

    所以,當時整個烏拉爾汗部落完全陷入了被動,無論怎樣,都免不了一場血腥的廝殺。

    與人作戰,至少還能留下些部落火種,但與狼作戰,那些口食血腥的畜生一定會趕盡殺絕。  

    最終,盧爾烈將金眼狼抱給托爾烈,對他說:“這是你闖下的禍,你應該自己去解決,不能牽連部落其他人。”

    托爾烈很清楚父親的意思,是讓他將這頭金眼狼送回狼群,但是這樣做,有五成的機率會送命,因為曾經發生過類似的事情,不過那是在百年前了。

    托爾烈的母親跪地懇求盧爾烈不要讓兒子去,哪怕讓她去也行,但盧爾烈卻冷漠地說:“是他抱走的金眼狼,是他沒有消除氣味,所以,應該讓他去彌補自己的錯誤,他在山腳下留下了他的氣味,狼群發現並不是他送回的金眼狼,還是會採取行動的……即便是,他被狼群咬死,也就死他一個人。”

    死一人,活數百,沒有比這個更划算的交易了。

    當托爾烈抱著金眼狼從大帳之中走出的時候,看到狼首部的戰士們全副武裝地跪在地上,懇求盧爾烈收回命令,但盧爾烈只是安坐在大帳之中,根本沒有走出來再看托爾烈一眼。

    托爾烈告別滿眼淚花,哭得死去活來的母親,抱著那隻金眼狼,騎著自己那匹馬,朝著狗群嚎叫的方向慢慢跑去——狗的鼻子很靈,能在很遠的地方聞到狼群的氣味,所以,狗群朝著哪個方向叫,狼群就在哪個方向。  

    托爾烈騎著馬,跑了不過一里地,就看到了那頭站在小河邊的成年金眼狼,也就是狼群之首,懷中這隻幼狼的父親。

    雖然托爾烈沒有看到其他狼,但也知道,那些狼肯定就埋伏在周圍,一旦發生狀況,就會四面八方衝出來。

    狼群選擇在河邊,一來是因為它們需要水,二來如果出現意外,要撤退的話,河水也可以掩飾它們留下來的氣味。

    所以,在烏拉爾汗部落有句話——寧與人殺,不與狼咬。

    狼群的狡猾,讓它們在糙原上稱霸了多年,而在這裡生活的人類,僅僅只是自以為征服了糙原而已。

    狼族的首領就那樣站在河邊,凝視著下馬抱著金眼狼慢慢走近的托爾烈,沒有發出任何恐怖的聲音,也沒有挪動自己的身軀。

    “我當時很害怕,真的很害怕。”托爾烈又喝了一口酒,仿佛自己的靈魂已經穿越回了十歲那年的自己體內,“我在離那頭狼還有五六米的地方,把幼狼放下來了。”

    說著,托爾烈放下了自己的酒壺,就好像手中的酒壺就是那隻幼狼一樣:“然後,我站在那一動不敢動,就那麼看著,等著,我都不知道自己在等什麼,是在等那頭狼將幼狼叼走呢,還是在等著它一口咬破我的喉嚨,我腦子中一片空白,我後來回想起來,覺得,也許人知道自己將死的時候,就是那種感覺吧。”  

    馬菲忙問:“後來呢?”

    “後來發生了一件讓我至今都覺得驚奇的事情……”托爾烈長吁一口氣,“那頭幼狼朝著自己的父親跑了幾步,就在快靠近父親身前的時候,低低地叫了一聲,緊接著便掉頭跑向我,站在我跟前,仰頭看著我,我也看著它,我們倆就那麼對視著,一直到它的父親轉身跳過小河離開,我才意識到,我可能獲救了。”

    “啊?”馬菲疑惑道,“怎麼會這樣?”

    托爾烈搖頭:“當時我不知道,我也很疑惑,我一直站在那等,等著看,那頭狼離開後,其他狼群從四面八方鑽出來,跟隨著他離開,可是,我沒有看到,就仿佛是,那天只有它一頭狼尾隨我回到部落一樣。”

    托爾烈就那樣帶著金眼狼回來了,這次他沒有忘記清洗身上的氣味,當他與金眼狼平安返回部落之後,整個部落沸騰了,就連狼首部的狼頭都首次向他下跪,用這種方式來表示對他永遠的臣服,當然,如果後來他沒有成為俗化者的話。

    不過在幾天之後,托爾烈與狼首部的戰士一起外出學習狩獵技巧時,又來到了當初他抱回那隻金眼狼的山腳下,那裡卻是遍地狼屍,至少有五六十頭成年狼死在了那裡,而在山腳下那塊巨大的岩石頂端,托爾烈發現了金眼狼的父親,也就是那天並沒有為難他的頭狼。  

    “它已經死了,遍體鱗傷,身上沒有一塊皮毛是好的。”托爾烈將壺中剩下的酒全部喝光,“要不是我看到它額頭上的那塊金斑,我都認不出是它來。”

    刑術問:“它被其他的狼群襲擊了嗎?”

    “不,不是。”托爾烈搖頭,“我詢問狼首部的狼頭時,才知道,這不是兩個狼群之間的戰鬥,而是狼群內部的廝殺,用我們的話來說,就是一場政變。”

    第十八章:魂烙

    為什麼金眼頭狼會被自己的族群襲擊?

    原因很簡單,因為它失去了權威,它沒有襲擊人類的部落,也沒有帶回自己的兒子。

    當然,這些是狼首部那個狼頭的推測,而托爾烈的父親盧爾烈也說了另外一種可能——也許金眼頭狼早就知道自己的地位受到了威脅,所以,他並沒有為難托爾烈,也沒有帶走自己的兒子,寧願自己的兒子落在人類的手中,也不希望它被自己的同族活活咬死。

    托爾烈道:“我在那塊岩石後方,發現了被咬死的母狼和其他五隻狼崽,母狼的咽喉被咬破了,肚子被撕開,腸子拖了滿地,那五隻狼崽全都身首異處,看得出,政變的狼群所做的就是斬糙除根,所以,也許我父親說得對,金眼頭狼在最後的時刻,選擇了將兒子交給人類來守護,不管如何,我的的確確有驚無險地擁有了一隻金眼狼。”

    當時的托爾烈還獲知了另外一個故事,那就是關於金眼狼建立狼群的故事,這個過程十分血腥——金眼狼因為天性兇殘,在成年之後都會離開狼群,不會繼任自己父親的地位,也可以說,每一頭金眼狼在成年之後,都會面臨一場大的政變。所以,小金眼狼在學會相關技能之後,便會開始長時間的獨立生活,在這個過程中,這頭金眼狼會不斷地伏擊其他的小型狼群,咬死狼頭和忠心狼頭的成年狼,強迫族群中剩下的狼對自己俯首稱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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