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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頭來,他連休一天假都不敢。他沒那麼富裕了,妓院關門,對他來說,又少了一大筆收入。所以,他每天早上起來,還是乖乖地去清理三個酒吧,再按照時間表,逐一打理一般住戶。空檔時間,他就儘量參加各種聚會。

    這個早晨,星期六,氣象預報說,天氣濕熱,逼近歷史新高;他才一出門,就發現這個預測絕非空穴來風。星期六跟星期天,是比較輕鬆的日子,除開早上的三家酒吧,就沒別的活計了。只是星期六的酒吧,經過一個“謝天謝地,今天是星期五”的折騰之後,杯盤狼藉,會髒亂得難以下手。有的酒保被整得受不了了,一下班就匆匆逃離,該他們本分的事情都不做,椅子照樣放在地板上,沒洗的杯子往吧檯一擱,清理起來分外棘手。

    他先去死之列,還沒看到那個地方,就有一股味道鑽進鼻孔,像是一場大火被水澆滅之後的味道。起初,他沒怎麼在意,在這個城市裡,什麼怪味道沒有?哈得森碼頭,尤其是靠澤西那邊,經常著火,浸著木餾油的木頭一旦燒起來,就是這個味道,還會一直冒黑煙。

    他又走近了些,看到四五個人聚在死之列的對街,這是很不尋常的景象,因為這般時候,街頭平時還是一片冷清。他順著他們的目光望去,看到建築物上方樓層的玻璃全部破了,門楣上滿是黑色的油灰,還有一條條的水痕。  

    他只得去找對街那四五個人,他們很快地把新聞告訴他,儘管每個人的版本都有點不同。這棟建築著火了(廢話!),火苗是從底樓的死之列冒出來的,很快地吞噬整棟建築,救火隊趕到,費了好一番工夫,才控制住火勢。

    “他們把一個朋克模樣的人趕出去,這傢伙回來之後,帶了把槍,朝裡面掃射,然後就放火。”

    “沒有聽說有槍,只是幾個心懷不滿的同性戀過來尋仇罷了,佛陀不讓他們進去,就被殺了。”

    “拜託,哪是被殺那麼簡單?根本就是血洗。”

    “一個同性戀斷根指頭,大家也會說是‘同性戀遭遇血洗’。”

    “是嗎?昨天一口氣有三家同性戀酒吧被燒,該怎麼形容?難道都是被雷劈到了嗎?”

    “我覺得他們在‘同性戀自豪周’的表現張狂了些,現在果然遭到報應了。聽說單單在死之列’就死了三十個。”

    “我聽說是四十個。”  

    “我聽說是二十七個,包括樓上的住戶。”

    “下面有這種酒吧,上面還有人敢住?”

    “我有一個朋友,他是聖文森醫院燒燙傷部門的護士。他說,送進來幾個身體百分之八十三度灼傷的傷患。傷勢非常嚴重,看來是活不成了,也許活不成還輕鬆些。”

    “我記不清楚了。燒燙傷一級,是不是最糟的?”

    “一級謀殺才是最糟的,燒燙傷是三級。”

    “沒有第四級啦?”

    “消防隊倒有個說法,他們管這種情況叫‘烤巧克力餅乾’。”

    “我的天啊。”

    “聽說其他酒吧更慘。”

    “不,死之列是最慘的。”

    “真希望警察能抓到這批壞蛋!兇手至少有兩到三個,要不然,哪有辦法把五十加侖的汽油罐子,一口氣倒到裡面?”  

    “五十加侖的汽油罐子?你什麼時候變成英國人啦?”

    “不好意思,你說什麼?”

    “汽油(Petrol)?她還以為她是卡米拉①呢。”

    ①英國查爾斯王子的情婦。

    “撂倒佛陀至少得三個人。”

    “一個人的話,就得帶槍。是不是有法律規定,剃光頭的大個,一定得叫佛陀?”

    “他叫艾力克,其實人很好。”

    “你認識他嗎?”

    “他是我朋友。”

    “對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沒關係。”

    他已經知道答案了,但還是忍不住要問一問:“其他幾家酒吧……”  

    臉頰,他們說。還有一家在比較東邊,沒有聽說過,好像叫做海力曼之類的名字。

    他懶得告訴他們正確的名字,也懶得跟他們解釋,那家不是同性戀酒吧。為什麼?為什麼要費事呢?

    他掉頭回家。

    切爾西三家酒吧連續縱火案,死亡人數相當驚人——七十三人,外帶十二個沒有什麼康復指望的嚴重灼傷病患——很快的,警方就證實這是單一攻擊事件,送交重案組偵辦。紐約市消防局幾小時後才正式認定這是一場縱火案,不過警方從一開始就這麼認為。目擊者的證詞相互矛盾,莫衷一是,只有一點例外:三起縱火意外,都是人為預謀犯案,使用爆裂物或是引火裝置攻擊酒吧。

    距離九一一還不到一年,加上近日來以色列天天有炸彈爆炸事件,所以不能排除是恐怖分子的攻擊行為。美國聯邦調査局協同紐約警方重案組全力偵辦,國土安全辦公室也從華盛頓派出專家支援。

    有一種說法是:三家酒吧同時遭到攻擊,展現了精確的組織協調與規劃能力。不止一名死之列的倖存者說,攻擊歹徒有好幾名,都穿著迷彩裝。

    這種說法立刻引發質疑。有人說,攻擊事件絕對不是同時展開,從第一起哈力根到第三起死之列,起碼間隔四十五分鐘。在這麼長的時間裡,歹徒可以步行從容抵達。至於迷彩服,經過查證,發現也是誤傳,目擊者把兩名穿著迷彩裝的顧客,看成是兇手了。由於這種軍人裝束很簡便,皮靴、綁腿,在擁擠的酒吧中,行動自由,又符合酒吧的服飾規定,所以很多人上酒吧的時候,都穿這種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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