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頁
“還把你帶回家?”
“是啊,她是怎麼說的?說我找上她?”
“你為什麼覺得她會那樣說,約翰?”
“誰知道她會怎麼說?她就是那種招蜂引蝶的婊子!我告訴你,我這麼老了,哪有資格到酒吧挑三揀四?我真的老了,四十七了,下個月就四十八了,我根本沒有力氣亂睡我不認識的女人了。”
“有的時候,喝了兩杯,你知道的……”
“這倒有可能,喝糊塗了,會做奇怪的事情。”
“你在她的公寓裡,又喝了多少?”
“一杯,然後我就回家了。”
“只喝了一杯,就回家了?”
“我不是告訴你了嗎?她是怎麼說的?”
“我們來這裡是希望能查清楚你的說法,約翰。”
“怎麼啦?她有什麼不滿嗎?如果她跟你們講了什麼,我有權利知道,再回答你們的問題。她到底說我什麼?”
他們倆對望一眼。他突然倒退一步,好像有人在他胸口推了一把,他說,“她死了,對不對?”
“你為什麼要這麼說,約翰?”
“所以你們才來我家。她怎麼了?她做了什麼事情,出去釣凱子?”
“她為什麼要去釣凱子,約翰?”
“因為她看起來有點欲求不滿的樣子。”
“你到底做了什麼事情?你拒絕她了?喝她一杯野火雞,為什麼沒有把衣服脫光,跟她在一起?”
“感覺不對。”
“你一件衣服都沒有脫?”
“我可沒這麼說。”
“你把衣服都脫光了嗎?”
他站在那裡好一會兒都沒動,整個身體都僵了。他們又問了幾個問題,但是,他聽而不聞。然後,他背過那兩個警探,朝書桌走去。
“約翰?”
“我想打一通電話。”他說,“我想我有權利打電話,是吧?”
“你並沒有被逮捕,約翰。”屠夫說,雷迪還加了兩句:那是他的電話,要打當然沒問題;但如果他再回答幾個問題,把疑點解釋清楚,他要打多少通電話都行。
是唷。他開始撥號,南希把他的電話轉給羅姿。“我需要律師。”他說,“我家來了兩個刑警。前天晚上我碰到個女的,她被謀殺了,我想我可能涉有重嫌。”他隔著桌子看著他們,“我說的沒錯吧?我是不是嫌疑犯?”
他們沒有回應,但是,態度很清楚,跟開口證實沒有差別。
他又講了一兩分鐘,掛掉電話。“不准再問我問題了,”他說,“有什麼事情都等我律師來了再說。”
“剛才是你的律師嗎,約翰?”
他根本沒有律師。上一個律師還是代表他處理離婚事宜的,據說,那個白痴已經得了重病,他希望他最好因此死掉。他需要的是刑事律師。他半個都不認識,以前也沒這種需要。羅姿也不是律師,她是文學代理人,不過她知道該怎麼辦,知道該去找誰。
他可沒告訴他們這些,坐回書桌前,任憑他們怎麼問,他始終緊閉雙唇。但是,先前他已經回答很多問題了,而且差一點還要講更多話。
他靜靜地坐著。其中一個,不知道是屠夫還是雷迪,從皮夾里拿出一張卡片,向他宣讀米蘭達警告。他們跟他說,他有權利保持緘默,也有權利聘請律師。
遲了。他已經說了很多根本不該說的話。
第04章
萊格儂餐館在五十七街上,公園與麥迪遜之間,幾十年了,始終在那兒。一家很經典的法國餐廳,幾經風霜,當年的繁華流行,如今已然褪色,但是,拿出來的菜單還是硬里子,道地的法國品味。來這裡的多半是識途老馬,懂得珍惜這種得來不易的正統法國大餐。它的裝潢澄靜、內斂而優雅,服務恰如其分,沒得挑剔。餐廳里的餐桌,隔得開開的,大大方方,從來沒有坐滿過,也從來沒有空過兩張以上。這就是老闆認為最得宜的程度。他是來自布魯日的比利時人,但是,大家都以為他是法國人。他想賺很多錢,從來不會忽略任何一個顧客。“這個星期沒訂到位子的顧客,”他一天到晚掛在嘴邊,“下個星期他就不會來了。”
很多顧客聲援他的想法。一個常客引用尤基·貝拉①的評論說——擠得要命的地方,沒人會去——聽這段話被老闆引為知己,“精準,要恰如其分。”他說,“餐廳里一天到晚都是人,誰會想來呢?”
①紐約洋基隊的當家捕手,後轉任教練。
法蘭西斯·巴克倫發現他早到了幾分鐘,要計程車在街角停下,在麥迪遜大道上找兩家店鋪逛了一下,掐準時間,刻意在八點零五分踏進餐廳。
他們已經就位,都在等他。三個中年男子打領帶,深色西裝。巴克倫上身是顏色亮麗的休閒外套,下面是一條黃褐色的寬鬆長褲,他想自己是不是應該穿套西裝來的。仔細看看,他一身服飾倒是無可挑剔,外套的品牌是“托布爾與亞瑟”,褲子是阿瑪尼的,褐色的皮鞋則是亞倫·艾德蒙的最新款式。他自道這樣搭配衣服完美無瑕,唯一的問題是:這種裝扮可不可能欠缺會議所需的穩重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