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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是真的。只要認識你的人都不會相信。”
她這句話,有一股理所當然的氣勢,深深感動了他。他好一會兒說不出話來,沉默一陣才說,“真高興聽到這句話,羅姿。”
“是嗎?”
“下面這句話要留做記錄:我沒有殺人。”
“我知道。”
“但是有件事情你可能沒料到:我有可能會殺人。”
“怎麼會呢?”
“每個人都有這種衝動。”他說,“每個人也都有這種能力。”
“你是說謀殺?”
“沒錯,我是這麼想。”
“這話說來也有道理。”她說,“你跟我都有能力殺人,是吧?天啊,我還真有幾次想殺人。那個姓卡麥可的賤女人一直在我背後搞我,想要保住自己的工作,叫公司解僱我,坦白說,我滿想殺她的。我的意思是:我盤算過,殺機籠罩心頭,當然,我沒有機會真的拿她怎麼樣。現在回想起來,離開那個爛地方,是我這輩子最棒的機會了。”
“我也是。”
“就只有上次帶漢娜回中國,勉強可以比擬。如果我在公司里待滿二十五年,我肯定還是三分不像人,七分倒像鬼。所以,我決定讓萊斯麗·卡麥可繼續拿著有蒂凡尼字樣的拆信刀,在公司里為非作歹。”
“你原本想用拆信刀殺她?”
“這是諸多謀殺手段中的一種可能性而已。說真的,我是下不了手的。我這個人倔強得很,脾氣不小,但跟人動手動腳,倒沒這個本事。我連東西都沒摔過。有的女人會摔東西呢,你知道吧。”
“還好,”他說,“會扔東西的女人,多半瞄不准。”
“女同志不知道扔不扔東西。我看過女壘賽,隨便哪個投手,三十步外扔個球,可以把你的眼珠砸出來。”
“我認識的女人只扔玻璃菸灰缸。”他說,“而且至少在表面上都是異性戀者。我知道你的意思:一般人都會想著要殺人,但是,想歸想,做歸做。不過,有的時候,想跟做之間,只隔了一張紙。”
“你是指你自己?”
“指我自己。”
“你總不會也想殺萊斯麗·卡麥可吧?”
“坦白說,我對這個人沒什麼好惡。反正他們遲早會叫我走的。不是,我說的是更早一點的事情。我想殺我太太。”
“天啊,你說這話的方式真可怕。”
“我剛剛是怎麼說的?”
“好像是去看電影,或是去學太極拳。我不知道,是不是因為語氣太平靜了?”
“喔,因為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你真的想過嗎?真的想要殺人?凱玲知道嗎?我想不知道。否則的話,她哪裡會一聽到你可以交保,就立刻把房契拿出來?”
“我不是說凱玲。”
“你到底有多少太太?寶貝。”
“兩個。我大學一畢業就結婚了。”
“這我倒不知道。”
“喔,這也不是什麼秘密,只是我不常提而已,不到一年就離了。我跟你說,這一年的時間可不算短喔。一天到晚慪氣,我們倆都不想結婚,骨子裡就是怨偶,偏偏又湊在一起,不知道怎麼脫身。沒開玩笑,我真不想再回到那個年齡了。”
“這你就不用費心了。”
“有一次我們把車開到大平原上,我想是堪薩斯州吧,不確定,反正在大平原上面。我們是去探望她的父母嗎?不是的,我早就去看過岳父母了。他們住在愛達荷州,家裡是開木材工廠的。她媽媽自己烤麵包,笑起來勇氣十足。你可以想像我們倆去看她父母的時候,有多麼愉快。”
“然後你們就到堪薩斯去了?”
“或是大平原上的某個州。我們住在汽車旅館,夜已深沉,我們倆相互折磨,一整天下來,筋疲力盡。就在這個時候,突然有個念頭鑽進我的腦里:我難道要被這個賤人纏上一輩子嗎?然後,耳邊出現了一個聲音:除非你殺了她。”他皺了皺眉頭,“還是除非我殺了她?”
“寶貝,這是在寫作的時候才會有的問題。心裡的聲音哪裡會分辨第一人稱,還是第二人稱。”
“說得也是。”
“只有作家……”
“沒錯。重點是:我沒法甩開這個想法。問題如此嚴重,出路卻只有一條。”
“你只要趁她睡熟之後,走出門外,不就海闊天空了?還是你當時沒想到?”
“還真沒想到,別問我為什麼。我當時認定,她不死,我這輩子不會有半點指望。”
“看來你是沒資格當天主教徒了。”
“她也好不到哪去。反正你別跟我講道理就是了。‘至死方休’,這句情話,在我心中出現了新的意義,越想越有意思。我們這裡,窮鄉僻壤,鳥不生蛋,於是我接受了賓州西部一個教職,正準備去就任。他們希望老師最好是一個結過婚的;如果,我是個單身漢,不是剛好有理由不去了?我可以跟他們說,我另有要事,好意心領了,一個人瀟瀟灑灑地上紐約,做我自己想做的事情。我一直想到紐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