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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我也很想跟你一起吃晚餐。今天不行,因為——”
“今天晚上我也不行。我原本希望後天晚上。”
“我查查看……星期五晚上。非常高興接受你的邀請。”
“等我想出合適的地方跟時間,再打電話給你。我一定找間上好的餐廳。”
“我相信你的品味。希望星期五早點來,免得我在那之前就被人勒死在床上。希望警察早點抓到那個王八蛋。”
“說不定有這個可能。”
“趕快把他斃了。”
“一樣的道理,有這種可能。”他說,“可得防著他找到好律師。”
第03章
好久以後,他還是無法釋懷自己當時竟然是很歡迎他們來打擾的。門鈴響了,他從音樂聲中分辨出來,趕忙從椅子中拔身而出,離開沉思已久的書桌,急著想看看來客是誰。
從此之後,他的生活再也沒有辦法恢復原先的模樣了。
門口站了兩個人,都是白人,鬍子颳得乾乾淨淨,頭髮短短的,穿西裝,皮鞋很亮。猛一看,還以為是摩門教徒,或是耶和華見證會來傳道的。這些傢伙都衣冠楚楚,活像銀行家或是律師,他們幹嘛挨家挨戶的要別人信教?如果他們真是那種信仰狂熱分子,他倒不介意請他們進來,聽聽他們非說不可的那番道理,如果教義允許的話,說不定還會倒兩杯咖啡請他們潤潤喉。不是因為他恐懼地獄,或是艷羨天堂,而是有人作伴,總比一個人瞪著電腦屏幕看,接下來的字眼怎麼也跳不出來,要好上一點。
一個小時之前,他寫下“他走過去然後打開窗戶”這個句子。他瞪了老半晌,把“然後”刪掉換成一個逗號。然後玩了一局紙牌遊戲。他又把這個句子改寫成“他走到窗邊,推開窗戶”。他又看了好一會兒,搖搖頭,把“推開”改成“甩開”。
什麼進展也沒有,除了柯川的唱片放完了,改放約書亞·雷蒙①,香菸屁股快塞滿菸灰缸之外。在門鈴響的幾分鐘前,他把整個句子都刪掉了。聽到門鈴響,他按下樓下大門的開門鈕,走出去,打開房門,你愛怎麼玩那個句子都可以,但是,他現在杵在門口,等那兩個人走上樓梯……
①爵士樂名家。
“克雷頓先生,我是探員凱文·屠夫,這位是我的同事,探員亞倫·雷迪。能跟您談幾句話嗎?”
“當然可以。”他說。
“我們可以進來嗎?”
“喔,當然可以。”他說,退開兩步,“請進,請進。”
他們還真不客氣,就這麼進來了,眼神四處搜索,一點也不避諱。他留心觀察過身邊的警察,結果發現:只要是穿著制服的警察,不管是站在地鐵站口,還是一般街頭,他們經常理直氣壯地瞪著人看,沒半點不好意思。
他站起來大約六英尺二英寸,虎背熊腰,胸膛、肩膀寬厚結實,留著一頭像獅鬃的褐色頭髮,絡腮鬍是自己修整的。他的腰圍比他理想的狀況略略粗了些,不過還看得過去。他比屠夫高兩英寸,屠夫又比雷迪高了一兩英寸。
屠夫很苗條,瘦瘦高高的,跟根牙籤似的——尖細,克雷頓會用這個詞形容。至於雷迪,則完全相反,大腹便便,他穿的那件西裝外套根本藏不住。他們倆都比他年輕,年復一年,比他年輕的人越來越多不是嗎?怎麼看,這兩個人最多只有三十五,而他已經四十七了。四十七不算是很老,特別是身材保持得還不錯的時候。但無論如何,四十七距離五十比較近,離四十可遠多了,比三十歲的人離六十近多了,比在搖籃里的小寶寶離墳墓可近多了——
他們站在他的通間公寓裡,看著他的東西,看著他。
“有什麼事嗎?”
“音量有點大。”屠夫說,“能把音量關小一點嗎?”
“難道是有人投訴我聲音開得太大?天啊,現在這時候?我記得幾年以前,有個傢伙一天到晚在中庭練薩克斯風,沒日沒夜的,自以為是桑尼·羅林斯①,把這裡當成威廉斯堡橋,但是——”
①著名的爵士薩克斯風演奏家,一度自我放逐,在威廉斯堡橋上練習。
“只是現在這樣談話有些吃力。”屠夫說,“倒沒有人投訴。”
“喔,對。”他說,連忙關低音量。“如果不是因為音量的話……”
“問幾個問題就好。”雷迪說。他的聲音很尖細,從外表倒看不出來。屠夫先說客氣話,問他現在來訪是不是不太合適?他說,沒問題,有人來聊聊天正好,因為有個句子,他怎麼寫都不對。
“已經好一會兒了。”他說,“這些字怎麼看都不順眼,有的時候一晃神,覺得字的模樣都變了,就拿‘貓’(cat)來說吧,老是覺得複數的時候,應該有兩個t。”
“你是作家嗎?”
“有時我自己也會懷疑,但,是的。”——他指了指背後那張橡木書桌、電腦、書架上的大字典,還有整排的菸斗——“我是個作家。”
“你有出過書嗎?”問話的是屠夫,他發現他的眼珠不由自主地轉了轉,趕緊補充說,“抱歉,這是一個很蠢的問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