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拉閱讀上一章

第30頁

    所以,他現在就瞪著牆壁在看。除此之外,他也不知道該幹什麼。

    總比看著牢房的牆壁好一些。他們逮捕他之後,就把他關進牢房,提審後還押,也關在同一個地方。溫特斯妙語生花,硬是把檢方提出的保釋金額殺到十分之一,他還是在同樣的地方窩著。溫特斯獲勝之後,神采飛揚,不可一世。其實,保釋金額完全可以是五百萬,甚至五億,對他來說,都沒有什麼差別。因為即便是五萬,也是他銀行戶頭(活期加上定期)總額的四倍。他以為是耶和華見證會上門傳教,結果沒想到竟是兩個警察的那天,銀行戶頭裡,就是那個數。

    你當然不必把所有的錢都壓上去,大可找個擔保人,但手頭上還是得留一些錢吧,他已經開了一萬元的支票作為律師聘用費寄給溫特斯了,於是,他急急忙忙地把錢從定期戶頭轉到活期戶頭裡去好讓律師兌現。寄給律師的支票跳票了,後果可能想像?

    之前,溫特斯問他可以打電話給誰幫忙湊保證金,或是出面保證?他想了半天,一個名字都說不出來。他的出版商?天啊。跟這傢伙要飛機票跟零用錢到堪薩斯市辦場作者簽名會,都已經夠難了,要他出錢保釋一個銷路迭創新低的作家,怎麼可能?

    他的代理人呢?羅姿在代表他與出版商談判的時候,態度夠嗆辣;他寫不出東西的時候,她會變得無微不至,對他總是問長問短,更何況,她也沒什麼錢。三年前,他們經過一次合併以後,把她給辭了,她開了自己的工作室,在那以前,她是他的編輯——新公司當然也不要他這號作家——說真格的,他不跟她一道工作,好像也沒有別的選擇。也難怪他跟以前的經紀人說他要離開他們,他們一點難過的表情都沒有,感覺起來還有些如釋重負。羅姿幫他賣了幾本書,只要打電話給她,她一定回,只是羅姿是靠百分之十五的佣金過活,很難期望她掏出一大筆錢來,助他遠離牢獄之災。

    他的朋友?溫特斯跟他說:“列一張清單嘛,一個一個地打電話過去,這邊弄幾塊錢,那邊弄幾塊錢,沒錯,這麼幹很丟臉,但是,難道蹲瑞克斯島①不丟臉?不過打幾通電話嘛,又不會讓你從後面被人操,你應該原諒我用這樣的詞。”

    ①紐約東河裡的矯正監獄。

    但其實有可能,他想。不過是用的比喻義。

    他開始列表。就在他完成名單,正準備開始打電話的時候,他就獲釋了。他的前妻,如今名字又改成凱玲,法蘭希特(凱玲·法蘭希特·克雷頓·法蘭希特,他打電話給她的時候,她跟他說,她已經決定恢復她娘家的姓氏),把蒙特克萊爾那棟房子的地契拿出來抵押,權充保證金。

    “有什麼好客氣的?”向她道謝的時候,她說。“我怎麼能讓你被關在牢里?”

    談話尷尬至極,無以為繼。他問起孩子的狀況,其實,他並沒有像律師說的那樣,定期去探望他們,他的前妻說,他的孩子其實搞不清楚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不過,我想遲早他們會懂的。”她說,“我現在只希望能水落石出,早點結案。”

    “不止你一個人這樣想。”

    “聽好。”談話終於接近尾聲。“你不會偷偷搭飛機到巴西或者什麼地方去吧?”

    “巴西?”

    “我的意思是:你不會棄保潛逃吧。如果我們的房子被沒收的話,我會恨死你的。”

    “我哪裡也不去。”他告訴她。

    他走到冰箱前面,發現裡面竟然有一瓶迷路的貝克啤酒,躲在一罐橘子汁後面。橘子汁顯然是過期了,他把它倒進水槽里,扭開啤酒瓶蓋,狠狠地灌了一口。

    巴西?上帝垂憐。

    有一句話她沒問,沒有任何一個人問,除了那兩個警察屠夫與雷迪——這件謀殺案,究竟是不是他幹的?

    電話響了,他必須強迫自己不去接,等答錄機接起來,看看是誰再說。“布萊爾,嗨,兄弟,最近一直找不到你。能不能接個電話?”

    聽語氣好像是一個很熟的朋友,一起混過似的,但是,聲音異常陌生。他的朋友一般叫他約翰。他等著,等到一組電話以及分機號碼,但是,沒留名字,對此他並不感到意外。

    他心念一動,撥電話之後,沒有立刻撥三位分機號碼,等到接線生過來服務,“《紐約郵報》,請您稍候一會兒好嗎?”他掛上電話,繼續喝他的啤酒。

    大致上來說,他還比較喜歡直來直往的方式。“克雷頓先生嗎?我是愛力森·毛布雷,《每日新聞》的記者。我們希望給您一個機會,讓您陳述您這一方面的看法,讓讀者了解您的苦衷。”

    他談這方面的看法。

    “可能會有人跟你說,在審判之前,如果所有媒體報導都來自檢方,是一件很危險的事情。”莫瑞·溫特斯曾經告訴他。“這話只有一半道理。重點是我們要挑對時間、地點,更重要的是:我們要挑對人放話。現在搞這個還太早,你還沒被正式起訴呢。”

    他會被起訴?

    “你覺得你連份火腿三明治都不如?”他還來不及反應,溫特斯接著解釋說,有一個老法官曾經講過一句名言,有本事的檢察官,連火腿三明治都有辦法起訴。“一般來說,大陪審團比較容易受檢察官擺布,要他們幹什麼,他們多半就會幹什麼。約翰,你進過大陪審團嗎?一黏在那裡,就是一個月,早晚不得脫身。大概一個星期之後,要你起訴一個瞎子在窗外偷窺,你都會照辦。你遲早會被起訴的,我的看法是越早越好。”

上一章 目錄 下一章
已經是最後一章了 »

第30頁

你剛剛閱讀到這裏

返回
加入書架

返回首頁

書籍詳情 返回我的書架
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