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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你狠。我記得巴比·貝爾專輯發行的時間,是因為那時我剛剛進大學,這首歌讓我下定決心要當作家。”
“真的?”
“先前約略想過,但這首歌堅定了我的信念。我忽然明白過來我想要講故事。我可不可以問你一件事情?……有什麼好笑?”
“你可不可以問我一件事情?不,我絕對不會把心裡的話告訴你。問吧。”
“你不是說過,最初,你以為是我殺了瑪麗琳·費雪?”
“沒錯,我是這麼說過。”
“為什麼你的看法改變了?因為讀了我的書?”
“也就是我認識你的原因。”
“你覺得寫書的作家不會是兇手嗎?”
她想了想。“不,”她說,“不完全是。”
“喔?”
“看完你的書,我有個體會,”她說,“每個人都可能是謀殺犯。在你的作品裡,有關殺戮的描寫並不多,但你卻隱隱約約地傳達出一個概念,人潛藏的爆發力實在很難料得准。”
“這我相信。我只是不知道我傳達過這種概念。”
“這是我的感受。不是有一篇小說,叫做《一個造訪的好地方》,名字好像不大對,是吧?一對年輕的夫妻,在一家汽車旅館過夜——”
“《一個落腳的好地方》,天啊,你真了不起。”
“怎麼啦?因為我記得這篇小說嗎?”
“這就是我正在寫的小說啊。”他說,隨後跟她解釋創意的來龍去脈。她說,她實在等不及了,現在就想讀這篇小說;他說,已經寫得差不多了,現在到了亟須突破的臨界點,在他心中,文意清清楚楚,只待落筆。他又問了一遍:她怎麼確定他是無辜的?
“你說你沒有殺人。”她的答案很簡單。
“監獄裡面全都是指著天發誓,說他們一輩子沒做過半件壞事的殺人犯。”
“我不相信他們,我相信你。”
他看著她,覺得她是一生中最該珍愛的寶貝,讚佩她的勇氣,甘冒被他歧視的風險,把自己的陰暗麵攤在陽光下,讓他檢視。他有勇氣做同樣的事情嗎?
“過來一下。”他說,領她到書櫃前。“我不知道你有沒有注意到這個?”
“兔子。有啊,我前兩天看到過。這是美國西南印地安人的作品。祖尼族,是吧?不過現在有別的印地安人也在刻這些東西。我可以拿起來看看嗎?”他點了點頭,她說,“我覺得這隻兔子不錯,石材很有質感,雕工細膩,有些神偶粗製濫造,純粹騙觀光客的錢。不只羅馬帝國會墮落,藝術家也會日趨庸俗。你只有這個神偶?”
“如果不算那個把陰毛全修光、奶頭穿孔的熱情女神的話。”
“那一尊也很精緻,希望你好好供奉她。谷粉呢?”
“石磨的。”
“在哪買的?”
“連鎖超市?”
“白痴。這隻兔子從哪裡弄來的?印地安人居住區,還是在紐約的古董店?”
“都不是,我是從瑪麗琳·費雪的公寓裡拿來的。”
他在說這段話的時候,一句台詞划過她的腦際。一個警句,一段大家聽到不想聽的老台詞,倏地竄了進來。
等我說完,我可要殺你了。
聽著聽著,她覺得他的手指,已經扼住她的喉嚨。
她的心跳加快,可能是恐懼,但更可能是興奮。也許這兩種感受是同一碼事,道理跟雲霄飛車或是恐怖電影一樣。
他講完之後,她說,“但你不記得殺了她?”
“不記得,不過,我可以把場景想得活靈活現,也許那也是記憶的一種。”
“你的想像從來沒變過嗎?”
他搖搖頭,“有好幾個版本。”
“那麼,聽起來只是純然想像而已,不像是因為意識把守著前門就只好從後門溜出來的記憶。約翰,我覺得兔子證明不了什麼。你知道你去過她的公寓,你知道你跟她在一起過。這些都是你已經知道的事情。”
“我不確定在我的記憶里,有沒有別的漏洞。離開她的公寓之後,我是怎麼回來的,腦筋一片空白。如果我把她家裡的小玩意兒拿回來,卻一點印象都沒有,說不定一輛大卡車,都會栽進我的記憶黑洞。”
或是讓你的手穿過去,她想,扼住一個女人的脖子。
“為什麼在那起意外之後的早上,發現這隻兔子?”
“如果我穿襪子的話,應該就會發現。我會有什麼反應?大概拿起這隻兔子,看半天,不知道它是從哪裡冒出來的。”
“警察第一次來的時候呢?”
“他們不是來找兔子的。喔,你說這隻兔子跟他們有關?我不知道。就算是,當時,我也反應不過來,哪裡會想到是他們栽我的贓?我一定隨便找個理由跟自己說,這是幾年前朋友送我的,只是現在想不起來罷了。”
“他們第二次回來——”
“搜查證上就有這隻兔子了。你說我該怎麼辦?乾脆主動拿出來,讓他們帶回去交差,還是,禱告他們沒有看見?當然,前提是他們要找得到才行。問題就是他們沒找到,直到他們走了,我才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