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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一種全然美好的刺激體驗,越爬越高,卻沒有一絲一毫失足跌落的恐懼。每賭完一次,就有一副全新的骰子放在他的面前,等他出手,不逼他加倍下注,也不讓他只在一旁看熱鬧,但,他永遠是贏家。問題只是他到底會贏多少。

    每賭一次,他的貪慾就會更上層樓,人性,真有意思。幾個星期以前,在一切發生前,在他知道瑪麗琳·費雪這個名字之前,他只想兩件事情——把書寫完,找到願意出版的人。他當然希望能得到五位數的預付版稅,衣食住行,哪樣不要錢?他要的不多,用不著太多就足夠滿足他了。

    競標開始了,數字越爬越高,他變得貪心起來。兩百萬。會有人付他兩百萬嗎?真有這種可能就很棒了,堪稱奇蹟——兩百五十萬呢?三百萬呢?

    結果出爐了,皇冠擊敗聖馬丁,價格比他原先的估計好太多了。席捲而來的喜悅,無法抹殺一個細微的聲音。一個失望的聲音,希望競標永不結束,希望有人能出更多。

    不變的真理,他想。你得到的越多,想要的也越多。

    這還是他第一次弄明白:為什麼有的億萬富翁,家財萬貫,但還是拼命賺錢;為什麼有的公司高級主管,光遣散費就好幾千萬美金了,還要用這筆錢開新公司。他們得到越多,想要的也越多——不是想賺更多的錢,而是他們忘不了那種“得到”的快感。

    他脫掉夾克,掛回衣櫥,打開電腦,本來想收信,沒多久,就改變心意,又把它關掉了。

    他應該會留下這間公寓。他其實不知道三百萬到底能幹什麼,也不知道扣掉羅姿的佣金、稅(聯邦稅、州稅跟地方稅)之後,還會有多少。想來,淨所得應該在一百到兩百萬之間。這筆錢可能分幾年逐漸支付,在他交出兩本書的草稿之後,可以拿到最大的一筆,剩下的,就要等出版了。不管出版商怎麼付、各級政府怎麼扣,這筆錢都不算少了;不過,這可不是說,他有本事在中央公園南邊,買一間豪宅。

    就算他真的買了豪宅,他還是會留下這間公寓。他喜歡這裡,很適合他,雖然只有一間,對他來說,卻已經夠寬敞的了,不愁沒地方放東西。

    也許他應該常常出去旅行,多看看這個世界,至少到不難去的地方走走。在沙格港租間房子避暑,或是到加勒比海過冬。

    出門就搭計程車,他想。上好餐廳吃飯。買整架子的酒,想到這裡……

    他在玻璃杯里放了兩塊冰塊,倒點威士忌蓋過去。他們在絲蒂莉喝了一整瓶的香檳,餐後,她又點了杏仁甜酒,他則是來了一杯雅邑白蘭地,覺得不錯,就又來了一杯。然後,他送羅姿出門,給她招了一部計程車。有個之前來道過賀的作家趕出來,硬拉他再進去干一杯,很快,他說。說歸說,實際上可一點都不快,還喝了三四杯。這一桌的酒客,大概是全紐約最聰明的一群人了,沒有人提及早上的競標,或是任何一筆買賣。他們談洋基、大都會,議論市長、州長,脫口秀主持人跟CNN主播先生鬧出的緋聞,還有天主教的笑話、聯邦調查局的笑話、每口新聞的笑話,天南地北,什麼都笑。

    沒有人大驚小怪地偷覷他,謝天謝地,也沒人對他視若無睹。他們聽他非說不可的場面話,聽到有趣的地方,還會刻意大笑。這裡的人待他很好,好像他就是這個團體的一分子,仿佛這就是最自然的待客之道。沒錯,他還真這麼覺得。

    真是一個不可思議的夜晚。

    他其實並不想出門。羅姿提議——不,語氣可以再強烈點,堅持要一來頓慶功宴的時候,他並不意外;要怎麼拒絕呢?羅姿幫他做了這麼多。吃這頓飯至多是讓這起事件有點反高潮的味道,害他有些不舒服。他發現自己就連下樓到街角買個煙都有些畏縮,他準備好了這樣大刺刺地走出去嗎?真的能在眾目睽睽中進出絲蒂莉?

    緊接著“你得到的越多,想要的也越多”之後,他又發現了今天的第二個收穫,另一個永恆的真理。

    他體會到另外一層的美麗新境界:成功,無可取代。

    就跟這個星球的其他住民一樣,這句話他不知道聽過幾百萬遍了,原本他只把它當做是疲勞轟炸中的一枚炸彈,充耳不聞。成功就是成功,無可取代。廢話,這有什麼好說的?

    這句話意在言外。成功本身、成功這個事實,會帶來一連串的成功。第一次成功的原因——努力、運氣,不管什麼——跟後續的成功,其實沒有什麼關係。如果你成功了,世界會匍匐在你的腳下,你的回報就是……就是什麼?當然就是功成名就的贏家,還會是什麼?笨蛋。

    羅傑,傳奇的羅傑·德拉克洛伊克斯,竟然卑躬屈膝地到他桌旁,等著跟他握手道賀。他也不敢說他真的讀德拉克洛伊克斯的書,但他尊敬這位作家。(但有很多他不怎麼尊敬、不怎麼瞧得起的作家,書一出版,他還是馬上買來看。)德拉克洛伊克斯今晚的舉動很有風度、很大方,但是,讓勞他大駕到桌旁致意的,卻是七位數的稿酬。他的成功引來了德拉克洛伊克斯跟其他閒雜人等,外帶全場的注意與竊竊私語。

    他端了杯酒,來到窗邊,看著這個城市。夜已深沉,對街的建築一片漆黑,只有左邊公寓的頂樓例外。在街頭,一個禿頭男子以一種自以為可以瞞過全世界的醉步,小心前進。一個女人在遛狗,一隻愛爾蘭獵狼犬,昂首闊步,相當神氣。他認識這個女的,但他懷疑,如果這個女的沒有拉這隻大狗,他倒還不一定認得出來。今晚的空氣格外清朗,他的視覺特別敏銳。成功無可取代。這種高昂的情緒在支持他,完成這本書不算太難,焦慮與懷疑,在成功的照射下,看來不堪一擊。寫完之後,修飾一番,就可以交出去了,伊瑟一定會愛死這篇小說,因為她有非愛不可的理由。出版社有必勝的決心跟把握,讀完這本書,自然覺得這是不可多得的佳作,全力促銷,初版的數量絕對不在少數,書店裡滿坑滿谷都是他的新書。為了加深消費者的印象,出版社砸下重金,拿下各大連鎖書店一進門、最搶眼的擺放位置,進得店來,讀者想看不到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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