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頁
“在紐約,我什麼人也不認識,就算有人問起,我大可跟他們說,我的婚姻結束了,潘妮離開我,不肯告訴我她要到哪裡去。當然啦,她的父母發現她下落不明,一定會懷疑的。這點我也考慮到了,我想先發制人,故作哀怨狀,打通電話,告訴他們我在紐約的地址,如果她想跟我聯絡的話……我這麼說,當然聽起來要心碎欲絕才行。”
“難道他們最終不會去找警察嗎?”
“有可能,但是,只是有個人失蹤而已,又沒有他殺嫌疑,誰知道上哪去找她?他們總不可能在堪薩斯州隨便找個玉米田挖挖看,看她有沒有被埋在土裡吧?”
“你想把她埋在玉米田裡?”
“超完美謀殺案。如果你選一個新近翻過土的玉米田,三更半夜,四下無人的時候,挖個洞,把她埋起來,豈不是天衣無縫?你只要確定你挖的洞比犁翻得深就行了。屍體會永遠留在田裡。”
“你想得還真周到。”
“我怎麼也睡不著。我坐在一個破破爛爛的汽車旅館裡,她躺在床上睡得死死的,還張著嘴巴——”
“她的睡姿真可愛。”
“——而我在一旁盤算怎麼殺她。我不想啟人疑竇,所以,床單上一定不能有半點血跡,蛛絲馬跡都不能留。我想用手扼死她,或者用枕頭悶死她,但如果她被我弄醒了,我們倆大打出手怎麼辦?要不,就先朝她的頭狠狠地打一下,讓她先昏過去再說。我的車廂里有一個鐵扳手,如果裹上毛巾,應該可以不傷到外表,直接把她打到內出血。”
“你想得真夠詳盡生動的了。”
“能多詳盡?二十五年前的事情,差不多是我生命的一半了。我只隱隱約約地記得我坐在房間裡想事情,細節忘得差不多了。我到底離殺人還有多遠?”
“你到底有沒有去拿鐵扳手?”
“沒有。”他說,眉頭又皺起來了。“等等,我有。怪了,為什麼完全相反的事情,我都有印象?”
“等一等。”她說,“暫停一下。”
“幹嗎?”
“約翰,我讀過這個故事。”
“對啊,這不是我寫的短篇小說嗎?你還真有本事,原來我那篇故事是打這兒來的。這篇小說先被《耶魯評論》退稿,然後被《草原篷車》買下來了。你居然記得,這我倒沒想到。”
“我怎麼會忘記?這本書是我出的,天啊,收在《鋒刃》裡面啊。你等一下,我去把篇名査出來。”
“《一個落腳的好地方》,這是那間破爛旅館的宣傳口號。就是這篇故事,沒錯,但是,篇名不怎麼適合這篇小說,應該可以想出更好的。”
“其實還可以啦,在這篇故事裡——”
“在這篇故事裡,那個男的出去拿了鐵扳手進來,用毛巾裹住,朝她狠狠地打了一下。然後,他赫然驚覺,下不了手,沒法按照計劃把她扼死,一走了之。他想把他身上所有的錢跟車子留給她,說聲再見,再上路。她反正也拿他沒轍。他曾經一度考慮悄悄離開,等她醒來自個兒琢磨。後來轉念一想,還是等她醒來當面說明白比較好。”
“但是不行,因為她死了。”
“對,他用的鐵扳手太重了,一下子就把她的頭顱打裂,包不包毛巾根本沒差別。所以,他只好把剩下的事情做完,按照計劃,把她埋進田裡,做完之後他才驚覺:不是有更簡單的方法可以解決?”
“他逍遙法外了,是不是?”
“喔,這也不見得。故事結束的時候,他的確無罪一身輕,但也可能只是還沒被抓到而已。就算他逃過法律的制裁,經歷過這一切,一輩子也無法掙脫這個陰影。她會緊緊地糾纏在他的靈魂深處,就像是古舟子肩膀上的信天翁。①”
①他指的是柯勒律治的名詩《古舟子詠》,那隻信天翁陪著老船夫在驚濤駭浪中搏鬥了九天九夜,最後卻被老船夫射殺。
“對。”
“說不定這個篇名比較好。”
“嗯,我懂你的意思。這篇故事是你什麼時候寫的,約翰?”
“不是馬上就寫的。離婚一兩年後吧,這個故事突然冒了出來,我就順手把它寫下。我當然改編了很多情節,男主角不是我,女主角也不是潘妮。難怪,我又記得有拿鐵扳手,又記得沒有拿。一個是虛構的故事,一個是現實的經歷。”
“作家真是奇怪的生物。”
“你剛發現嗎?”
“不是,但我老是忘記。幸好有你這種人不斷提醒我。對了,我現在要打一通電話,你在家裡等我一會兒好嗎?”
“我還能上哪去?”
“接下來一個小時,哪都別去,行嗎?我馬上會再打電話給你。”
距離真的動手殺潘妮,到底差多少?
憶起這篇故事的源頭並不難,激發他靈光一閃的關鍵時刻,在他心頭烙印得很清楚。當時他在紐約,住在現在的公寓裡,剛剛認識一個GG公司的助理文案,剛剛開始約會。儘管理智一再制止,他還是想跟她更進一步地交往,甚至打算告訴她:他們兩個都應該多跟朋友交往,特別是她,最好定期去找資深的心理治療師。幸好他懸崖勒馬,把這段話又咽了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