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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如果極富爭議性的辛普森有福克納的文筆……
他們無法判他有罪,辦不到,就像沒有人能定辛普森的罪名一樣,不是因為他有錢。有錢人在法庭上當然比較有利,但也不是絕對的。看看梅奈德斯兄弟①,看看麥克·史卡柯爾②的前車之鑑。有錢人偶爾也會誤闖司法陷阱,慘遭荼毒。
①謀殺自己雙親並獲得一大筆遺產的一對兄弟。
②甘迺迪家族成員,曾經謀殺鄰居少女。
辛普森無罪,不是因為他有錢,也不是因為他的夢幻辯護律師團隊、笨拙的檢察官與搖擺的法官。辛普森是黑人,當然有可能因為陪審團里大半是黑人而撿到便宜。不能說這些因素不重要,但這不是關鍵,無法解釋他為什麼無罪開釋,如今,道理可以看得很清楚了。
他無罪開釋的關鍵就是:他是O·J·辛普森。
他很成功、他是熠熠發光的明星,是一則傳奇。法庭上的十二個人,要怎麼判他有罪?他們可能知道他到底做了什麼,否則的話,他們就是全美僅存的十二個不知道辛普森罪行的白痴。關鍵是他們不能自已,看到O·J·辛普森,就只能判他無罪開釋。
杯子空了,但他不想添酒了。他可以感受到酒精的力道。各式的酒類陪他度過漫長的一夜。不算是燃料,卻有類似的功能,用它的羽翼將你高高托起,不知疲憊。他喝得夠多了,足以讓他撐過大半夜,如今,是該上床的時候了。
他脫光身上的衣服,拿著那個黑衣女郎給他的名片,我要更加了解你/蘇珊。她是個美女,冷靜沉著,又艷光四射。如果她在這裡,他想,他會在最短的時間裡,讓她了解他。
他應該採取行動嗎?在他還來不及探索任何可能性之前,她就走了;即時反應,已經沒機會了,不過,不用多想也知道人這麼做太莽撞了。此外,當時他跟羅姿在一起,雖然他們兩個純屬工作夥伴,沒有任何的情愫,也沒有上床的意願,可是一看到漂亮女人,頓時甩掉她,扭頭就走,終究也沒有這個道理。換個角度再想:就算是場合不同、就算是在他把羅姿送上計程車之後,才撞上蘇珊,這個夜晚這麼發展下去也仍會走上錯誤的方向。
今晚不是一個跟追星族廝混上床的時機,不管對方是多麼優雅冷艷都一樣。今晚是一個隨他支配的晚上,先是到絲蒂莉去,跟一些突然之間變成他朋友的陌生人分享笑聲與省思,然後回家,獨自一人,細啜上好的威士忌,重新回味讓他重生的轉捩點,最棒的白天與晚上。
雖然,他留下了她的名片。
該放在哪兒呢?雖說房間亂中有序,但他可不想隨便一塞,丟在一邊太久以至於錯過時機,等想起來打電話給她也會因太過尷尬而作罷。到了早上,他那千瘡百孔的記憶,很可能把他變成一隻空歡喜的松鼠,拼命藏堅果,藏來藏去,結果卻忘記藏到哪去了。這一路上可有不少樹,就這個例子來說,請你原諒這種表達方法,他可是非常想把堅果吃到嘴。
重點不是要找一個他不會忘記的地方,把名片收好,而是要找到一個無論如何他都會看到的地方。他當然可以把名片放在電腦鍵盤上,問題是這樣太礙事,他還是得把名片粘在什麼地方,麻煩回到原點。如果,他不要把名片放在那麼礙事的地方,如果他能找一個每天都會瞥見的角落……
他打開專放襪子的抽屜,把名片直立插在兩雙深藍色的襪子中間,關上抽屜。
搞定,現在他可以上床,做一個成功人士會做的美夢。他用不著調鬧鐘,決定睡到太陽曬到屁股,或是膀胱即將崩潰,再悠悠地自然醒來——
等一等。
他好像看到了什麼,驚鴻-瞥,有什麼東西在抽屜旁邊。可能是他的想像,一個怪獸在他想像與視覺的邊緣翱翔。
省省吧,他跟自己說,睡覺。
但是,即使是閉上眼睛,躺在床上,他的心裡還是有些東西在游移,一塊顏色,不是襪子的顏色,這個抽屜里的襪子大多都是黑色和深藍色,要不就是褐色或者紅褐色。白色的襪子,他放在另外一個抽屜里,跟運動服在一起,因為只有在運動的時候,他才會穿白襪子。你可以說,他是一個專穿深色襪子的人,雖然——誰知道?——成功之後,說不定他會換別的顏色的襪子。他可能改穿花格子襪,但是,截止目前為止,他還是深色襪子先生,那麼,在他放襪子的抽屜里,怎麼會出現淺色的色塊?
他站起來,扭亮床燈,打開抽屜,是的,天啊,真在那裡。它就在兩雙跟謀殺者心地一樣黑的襪子中間。
他把它拿出來,仔細看了半天,一隻土耳其玉兔,不知道是哪個閒得要命的印地安工匠雕刻出來的,正躺在他的手心。
第18章
資訊不虞匱乏。不要多,坐在網吧,不要多,一個小時就好,你就能搞清楚怎麼做神經毒氣與肉毒桿菌生物武器,知道怎麼做炸彈、點火裝置,如果有興趣做一枚原子彈,也不是難事。羅森伯格當年因知道了那些秘密而被判了死刑,可當初送了他命的那些秘密,現在不管是誰,只要會用電腦和搜尋引擎,都是唾手可得的。
但是知道一卡車的某種肥料加上特定的清潔劑,就能把一棟大樓夷為平地,又有什麼好處呢?如果你是老頭子,獨自住在一個四流旅館房間裡,要怎麼裝配這些原料?你到哪裡去弄輛大卡車,更別說那些爆裂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