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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笑了笑,臉上散發出興奮的光彩,卻摸了摸左手上的一個戒指,“在這裡磨來磨去,都快磨壞了,”她說,“但這是一個結婚戒指。”他道歉,她說不必,受寵若驚。“如果哪天看我沒戴戒指了,再約我好嗎?”
幾天前,他移開幾本書,做成個壁龕的模樣,供奉玉兔。他舀了些谷粉,放進碟子裡,恭恭敬敬地放在兔子前面。
他檢查一下留言,回電話給羅姿。她正在拖延國外書商的版權銷售,等《暗黑甚水》到手再說;據說,法國的書商想要新合約,保留舊作的再版版權,還想再要一本他們之前放棄了的書。
成功,無可取代。
還有兩通留言,他都不想回。他刪掉留言,坐在鍵盤前面,馬上就被故事內容吸引住,下一件他注意到的事情,就是天色已然深沉,他餓得要命。他把寫好的部分存檔,檢查拼字,把新寫成的段落印出來。印表機列印的同時,他拿起電話,叫中國菜外賣。
他可以自由活動,但是除了接受訪問之外,他也懶得出去。最近電話鈴響的次數比以前多得多了。從前,一聽到他被逮捕就躲得遠遠的朋友們,現在都重拾話筒,想跟他接續前緣。他自認是個親切熱忱的人,但還是託言寫作,回絕約會。他用這個理由打發了好幾個新朋友,這些人都沒有世道炎涼的前科——多半是他在絲蒂莉神奇之夜結識的,他們沒有拋棄過他,因為他們之前根本不認識他。他不恨那些老朋友——至少他覺得不恨——也不想斷絕交新朋友的機會,只是他不太想社交。
他懷疑那隻兔子跟他現在的心態有些關係。
並不是它神秘的能量,絕對不是這麼回事。只是它存在的事實,給他帶來巨大的陰影。還沒發現這隻兔子窩在襪子抽屜里的時候,他還想多到外面走走,在魚壺或是布里斯角消磨一個夜晚,或是到絲蒂莉來趟冒險之旅,找家好餐館享受精緻的晚餐,在希亞獵艷,帶美女回家。
他看著那隻兔子,平平靜靜地躺在一碟谷粉之前,他腦里響起鮑嘉朗誦俳句的聲音:
無盡襪抽屜,
在世間的城市中,
你跳入我家。
他竟然會跟賣黑碟子的店員打情罵俏。雖說是一時興起,但現在回想起來,他比她還吃驚。她當然可能結婚了,但也有可能是在騙人。天啊,她的歲數只有他的一半,談完了祖尼神偶跟印地安人陶器,還有什麼好談的?
假設她跟他回到公寓裡看他的神偶呢?她會不會認出來?萬一那隻兔子是她賣給瑪麗琳·費雪的呢?聽起來有點可笑,但別忘了,第十街跟查爾斯街只隔了一條街,女人逛街,當然有可能逛到那裡去。
他走過去,盯著兔子看。應不應該幫它取個名字?剛才應該問那個女孩才對。不過,一時之間還顧不上這個。在哈利·布魯巴克的生活中,有形形色色的人要取名字、要編纂經歷,這讓他想起聖經里的故事:亞當在伊甸園中,上帝要他替動物起名字。決定誰叫什麼名字、有什麼遭遇,幾近上帝,不免覺得有些放肆;扮演亞當,讓他更加緊張。
最開始那一兩天,他想扔掉那隻兔子。這東西放在他家裡,終究有些風險。他的運氣實在好,兩個專程上門來找這隻兔子的警察無功而返。下一次他的運氣還會這麼好嗎?
他想到幾個處理兔子的方法。簡單一點就是往下水道一扔了事,複雜一點就是走個幾條街,丟到哈得森河碼頭。你用不著找什麼東西壓,這可不是屍體,只消一甩,就會像石頭似的沉沒河底。
但他想留著這隻兔子。
他竟然會喜歡這個小東西,豈不怪哉?不過,仔細想想,倒也不無道理。如果在瑪麗琳公寓裡,他一眼就看上這隻兔子,那麼越來越愛它,當然也是其來有自。
但是,他會為了這隻兔子殺人嗎?她是不是看到他順手牽羊,叫住他,問他幹什麼,兩人吵了起來,最後失手殺了她?這當然是有可能的,但問題也出在這裡:他的想像無處不達,什麼都想得到,什麼都想得透。所以,這到底是事實,還是想像?
他決定了:留下來。至少等谷粉用完了再說。
她的名片還在襪子抽屜里。
蘇珊·波瑪倫斯,民俗與圈外藝術品的畫廊老闆。不知道那隻玉兔算不算民俗藝術品,也許不是她經手的那一種,但她對美國西南印地安人的藝術品,不可能毫無了解。
過來看我的神偶吧——這句開場白怎麼樣?還需要開場白嗎?她的意圖還不夠明顯嗎?他只需要在第二天,或是過幾天,打通電話給她,剩下的事,就不必費心了。
但他沒有打。在發現那隻兔子之後的幾天,他都昏昏沉沉的,完全想不起這個人跟她的名片,如今,為時已晚。嗨,我是約翰·克雷頓。其實有更重要的事情等著我做,但我現在色慾薰心,渾身火燙,你現在要不要過來?是啊,對喔。
她長得很好看,年紀、文化背景跟他相當,總比神偶店的店員合適。但他遲疑太久,節奏變調。
要不,乾脆把名片扔了。
還是,跟兔子一樣留著無妨?
莫瑞·溫特斯說,“一陣子沒見了,約翰兄,幸好天天都可以在報上見到你。”
“我是不是搞得太過分了,莫瑞?”